宋人陸遊在《沈園》詩中寫道:“城上斜陽畫角哀,沈園非複舊池台。傷心橋下春波綠,曾是驚鴻照影來。”此中的“畫角”,是古代軍中的一種樂器,以牛角、羊角等“空角”製成,吹之發聲。至今,在一些少數民族地區,猶有使用者。
同時,古代往往用角來作為裝水和酒的盛器。角,為有蹄類動物頭頂或鼻前所生的突起物,有防禦、攻擊等功能。角因構造和起源不同,一般分為三種:其一為“角質纖維角”,由角質纖維凝合而成,無角柱,終生不脫換,如犀角;其二為“空角”,也叫做“洞角”、“虛角”,由骨質的角柱和包圍角柱的角鞘所成,如牛角、羊角;其三為“實角”,由角柱和外包有毛茸的皮膚所成,後來皮膚脫落,露出角柱,生殖季節以前脫換新角,分叉而稱“叉角”,如鹿角。可製作樂器和盛器的,為“空角”。
“角,古代量器”(《辭海》)。《管子·七法》:“鬥,斛也;角,量也。”尹知章注:“角亦量器之名。”後來“角”成為酒的計量單位。斛是“量器名,亦容量單位。古代以十鬥為一斛,南宋末年改為五鬥”(《辭海》)。
“角”作為酒的量器,在古代的典籍中頻繁出現。《水滸傳》第十一回:“先取兩角酒來。”
宋蘋《酒譜·飲器》:“周王製:一升曰爵,二升曰斛,三升曰觶,四升曰角,五升曰散,一鬥曰壺。”這是西周時代的計量單位,以後都有了不同變化。如斛,或十鬥為斛,或五鬥為斛。那麼“四升曰角”,也就因時而異了。在一些野史筆記中,“角”或是飲酒器的指代,如“角酒香四溢”;或是容量單位的泛稱,一般來說一“角”酒為一市斤上下。
在商代和古周初期,有一種“角”的青銅製酒器,其形似爵而無柱,兩尾對稱,有蓋,用來溫酒和盛酒。《禮記·禮器》:“宗廟之祭,尊者舉觶,卑者舉角。”
因動物以“角”進行防禦和攻擊,故較量、競爭謂之“角”,還生發出“角力”、“角逐”、“角抵”、“角鬥”等詞語。“攪攪爭附托,無人角雌雄”(唐·韓愈《寄崔二十六立之》);“今當角力中原,以定強弱”(《三國·吳誌》);“且王之先帝,駕犀首而驂馬服,以與秦角逐”(《國策·趙策三》)。
數年前,我與幾位文友應邀訪小涼山的彝寨,在進入寨門時,彝族漢子設下“欄門酒”。他們手裏捧著羊角,角中盛滿了苞穀酒,一人喝完一“角”酒方可入寨。羊角不大,也就三兩上下的酒。這是我此生第一次喝到“角酒”,彝族兄弟的深情厚意,至今令我難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