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子”,又稱“酒注子”,為古代酒器。用金、銅或瓷製成,另有“注碗”,“注子”可坐入“注碗”中。這種酒器始於晚唐,盛行於五代至宋元時代。
“注子”與酒壺的形製相近。唐代李匡乂《資暇集》說:“元和初,酌酒猶用樽杓。……居無何,稍用注子,其形若罃,而蓋、嘴、柄皆具。大和九年後中貴人惡其名同鄭注,乃去柄安係,若茗瓶而小異,目之曰偏提。”
宋代時,“注子”還與注碗配套使用,注碗中盛以熱水,“注子”即置於熱水中,以使“注子”中的酒溫熱。故《金瓶梅》第二十七回,春梅燙了酒之後,用“酒注子”端給西門慶。故“酒注子”既是盛酒器,又是溫酒器。
在浙江參觀一些博物館時,常見到“越窯劃花注”,又稱“越窯青釉劃花注”。其造型作口、頸直連,瓜式圓腹,圈足外撇,肩兩側對置斜出的長流和高聳的曲柄。寶珠鈕,花瓣式高蓋,蓋口直壁上有二孔。整體劃花裝飾,紋樣清晰、雅麗。
宋代高承約《事物紀源》稱:“注子,酒壺名,元和間(公元806—820)酌酒用注子。”
到了明代,則又稱注子為“執壺”。《國寶大觀》一書,收有“雲龍紋葫蘆式執壺”。“此件金執壺造型新穎奇特,壺身作葫蘆形,高29厘米,腹徑16厘米,最寬25厘米,形體大小適中,壺身由上小下大的兩個球體構成,連接部分作成高而細的束腰,使整個器形的輪廓呈反轉S型,有收有放,富於曲折變化,看起來十分俏麗”(黎忠義《國寶大觀·雲龍紋葫蘆式金執壺》)。此壺為黃金製作,是清代皇帝禦用的酒器,現藏於故宮博物院。
“執”,為“拿”與“持”(《辭海》),故“執壺”有柄,便於以手握和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