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血字研究(13)(1 / 3)

“這時,我鼻孔裏的血一直流個不停,但我沒去管他,我當時實在是覺得太痛快淋漓了,突然,不知怎的,我竟想起了一個德國人在紐約被人謀殺的事件,凶手在死者的身上寫著‘瑞契’這個字,當時的報紙評論說,這是秘密黨幹的。我接著想,當年這個讓紐約人迷惑不解的字,說不定也能迷惑倫敦人,甚至能把警察引入歧途。於是,我用手指蘸著我自己的血,在牆上找了個適合的地方寫下了這個字。後來,我回到了我的馬車上,我發覺周圍還是一個人都沒有,風雨還是那樣大。我趕著馬車走了一段路後,伸手摸了摸放著露茜婚戒的那個衣袋,這才發覺它不見了。我大吃了一驚,因為這個東西是她惟一留下的紀念物。我想,它可能是在我彎腰看瑞伯是否死了的時候掉下去的。於是,我又趕著馬車往回走。我把馬車停在附近的一條橫街上,壯著膽向那幢房子走去。為了撿回這枚婚戒,我可以冒任何危險。我走到那房子門口時,和從裏麵出來的警察撞了個滿懷。為了不讓他懷疑我,我隻好裝成一個大酒鬼。

“這就是伊瑙克·瑞伯死的全過程。我接著要做的,就是用同樣的辦法來對付斯坦節遜,這樣我就可以替約翰·費瑞厄報仇雪恨了。我知道斯坦節遜當時住在郝黎代旅館裏。我在旅館附近徘徊了一整天,但他一直沒露麵。我想,大概是瑞伯的失蹤讓他覺察到什麼了。斯坦節遜是個很狡猾的家夥,他一直很小心謹慎。但是,如果他認為他呆在房子裏就可以萬事大吉,他就大錯特錯了。很快,我就弄清了他的臥室的窗戶。第二天清晨,我豎起旅館後麵胡同裏的那張梯子,趁著天還沒大亮,爬進了他的房間。我弄醒了他,說現在是該他為很久以前他殺死過的那人償命的時候了。我告訴了他瑞伯是怎樣死的,並讓他挑一粒藥丸吃。他不願接受我給他的這個活命機會,他從床上跳了起來,想扼住我的喉嚨。為了自衛,我捅了他一刀。但不管怎樣,他都是要死的,上帝是不會讓他那隻罪惡的手揀起那粒沒毒的藥丸的。

“我還有幾句話要說,說完了就好,因為我也快完了。事後我又趕了一兩天馬車,因為我想盡快賺足路費回美洲。我把車停在廣場上,忽然有個穿得很破爛的小孩打聽是否有個叫傑費遜·侯波的車夫,他說,貝克街221號有位先生要雇他的馬車。我絲毫沒有懷疑地就跟著來了。

接著,我就被這位先生把手給銬上了,我真沒想到,他會銬得這麼幹淨利落。先生們,這就是我的全部經曆。你們可以說我是一個凶手,但我自己卻認為我和你們一樣是執法的法官。”

他講述的故事驚心動魄,我聽得出了神了,連那兩位閱曆頗深的偵探也都聽得有滋有味。他講完後,我們還一聲不響地坐在那裏,沉默了一會兒,屋裏頭靜得可以聽見雷斯垂德速記供詞的最後幾句鉛筆落紙的沙沙聲。

福爾摩斯最後說道:“我還想知道一件事。我的廣告登出來後,幫你領取指環的那個同黨究竟是誰?”

侯波頑皮地對福爾摩斯說:“我隻能供出我自己,我是不會讓別人受到連累的。我知道你的廣告或許是個圈套,但我朋友見我確實很看重那枚婚戒,他便自告奮勇地代我取了回來。我想,你一定會承認,這件事他辦得很漂亮吧。”

“確實很漂亮。”福爾摩斯老老實實地說。

這時,那位警官很嚴肅地說:“那麼,先生們,請你們遵守法律手續。在本周四,這個嫌疑犯送交法庭審訊時,你們一定要出席。開庭以前,他交由我負責。”說完,他按了一下鈴,進來兩個看守把侯波帶走了。福爾摩斯和我也就離開了警察局,坐馬車回貝克街了。

尾聲

我們事先都接到了要我們本周四出庭的通知。可是,到星期四的時候,我們不用去法庭作證了,原來,就在侯波被捕的當天晚上,他的動脈血瘤就迸裂了,上帝把他叫到天堂裏去了。

第二天早上,獄警發現他死在獄中的地板上。他的臉上流露著笑容,顯然,他臨死前,因大仇已報而心滿意足。

第二天傍晚,當我們聊天說到這件事時,福爾摩斯說道:“侯波的死會讓葛萊森和雷斯垂德氣得發瘋的。因為他們吹牛的本錢沒了。”

我接著他的話說:“我真看不出他們在這個案子裏究竟做了些什麼。”

福爾摩斯挖苦地說道:“在這個世界上,最要緊的,不是你到底做了些什麼,而是如何讓人們相信你做了些什麼。”他稍停了一會,又無所謂地說:“不過沒關係。不管怎樣,我是不會放過這個案子的。我還沒遇到過比這更精彩的案子呢。盡管它簡單,但其中也還有幾點值得記住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