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明咽了一口唾液,看著嚴語璿,繼續講下去。
民俗意義關於古代趕屍,民間書中卻有多處記載,而在地區性的傳說中則更普遍。湘西古來盛產朱砂,朱砂又具有多種藥理功能。湘西現今的喪葬習俗中仍有沿用朱砂的習慣:死者入棺前,需以朱砂點其腦門心、背膛心、胸膛心窩、左右手板心、腳板心等七竅連同耳、鼻、口諸處,以圖封其七魄三魂。為死者挖好墳墓後,還要以朱砂撒在底部,據有趕屍奇俗的湘西沅陵、瀘溪、辰奚、漵浦四縣人士說:趕屍是不給人看的,趕屍是晝伏夜行的,三更半夜誰敢出去看會走的死人呢?不過,據在四縣開旅店的人說:死人決不是用人背著走,確是死人自己象麻雀似的跳著走,因為趕屍的要住旅店,所以他們比較清楚,確是三五具屍體隻有一個人趕。據當地人一致的說法:趕屍的人是一個身穿道袍的法師,無論屍體數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趕。論其實際形式,說“趕”屍不如說“領”,因為這法師不在屍後,而在屍前帶路,一麵走一麵敲鑼,使夜行人避開,有狗的人家把狗關起來。屍體在一個以上時,即用草繩把他們聯係起來,每隔六七尺一個。
夜裏行走時,屍體都帶著高筒氈帽,額上壓著幾張畫著符的黃紙,垂在臉上。做著趕屍者生意的旅店,一年到頭不關大門,白天是當然不關的,夜裏也不關。其用意有二:那兩扇大門後麵就是屍體的休止之所,在黎明前到達,入夜後離去,屍體都在門後倚牆而立,天氣不好不能走時,可能停留幾晝夜。這種旅店的大門,除了過路的趕屍法師以外,是沒任何人移動它的,由於對屍體的恐懼,無形中這門後麵成了極神秘、恐怖的禁區,連旅店裏的工作人員,也沒人探頭去張望一下,即使明知那裏沒有什麼屍體,也沒有人想看神秘的門後邊。屍體來去是在入夜以後和黎明以前,其實都是夜間,為便於屍體出入,所以不必關門。關門不外防盜,這種旅店不會遭遇失竊,小偷不敢光顧,即使大膽去偷,也偷不到什麼。據說,屍體之所以能跳動,全靠臉上的黃紙畫符,所以到個地方停下來,法師立刻就把他們臉上的紙符除下來,否則他們會自己跳出來。趕屍的人住宿是個問題,夜行人不知聞鑼趨避,反而來看熱鬧,非嚇死人不可。許多鄉村,村外沒有道路,勢必經村中,大多數地方是不準屍體入村的,何況是跳跳蹦蹦的活屍呢?同時沿路的居民不懂這一情況,沒辦法要求他們合作—―聽見鑼聲就把狗關起來,因為屍體是怕狗的,狗咬住屍體衣服一拉一扯,屍體非倒不可,一隻狗還容易對付,來上一群,把屍體的衣服甚皮肉咬得亂七八糟。連趕屍的都給咬傷,事情就嚴重了,但在湘西沒有這些困難。為什麼會有“趕屍”的營生呢?因為湘西沅江上遊一帶,地方貧瘠,窮人多赴川東或黔東地區,作小販、采藥或狩獵為生,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嶺,山中瘴氣很重,惡性瘧疾經常流行,生活環境壞到極點,除當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死在那些地方的漢人,沒一個是有錢人,而漢人在傳統上,運屍還鄉埋葬的觀念深,但是,在那上千裏或數百裏的崎嶇山路上,即使有錢,也難以用車輛或擔架扛抬,於是有人就創行了這一奇怪的經濟辦法運屍回鄉。一個人可以趕幾個屍體,開銷自然也小到不可再小了。至於防腐,據說,凡是用這方法運的屍體,自起運到目的地,都不會腐化,不過在起運前就已腐化的,就沒法起運了。湘西民間,自古就有趕屍這一行業,學這行業的,必須具備有兩個條件:一膽子大,二是身體好。而且,必須拜師。趕屍匠從不亂收徒弟。學徒由家長先立字據,接著趕屍匠必須麵試。一般來講,要看滿16歲,身高1.7米以上,同時還有一個十分特殊的條件,相貌要長得醜一點。趕屍匠先讓應試者望著當空的太陽,然後旋轉,接著突然停下,要你馬上分辨東西南北,倘若分不出,則不能錄用。因為你此時不分東西南北,就說明你夜晚趕屍分不出方向,不能趕屍。接著,趕屍匠要你找東西、挑擔子。因為屍體畢竟不是活人,遇上較陡之高坡,屍體爬不上去。趕屍匠就得一個一個往高坡上背和扛。最後,還有一項麵試,這就是趕屍匠將一片桐樹葉放在深山的墳山上,黑夜裏讓你一個人去取回來,隻有這樣,才能說明你有勝任趕屍匠的膽量。這三關順利通過了,你便取得了當趕屍匠學徒的可能。趕屍匠的家裏,跟一般農民一樣,照樣“日出而作,日沒而息”。隻有接到趕屍業務時,他們才將自己裝束一番,前去趕屍。他們雖趕屍,卻忌諱趕屍這個名詞。因而,內行人請他們趕屍,都說:“師傅,請你去走腳”或“走一回腳”。陸明講到這裏,特意看了嚴語璿一眼,嚴語璿知道這是在叮囑自己,不好意思的低下頭去了,陸明繼續講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