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嚴酷的自然環境和艱難的生活條件,給他們留下了心髒病、肺氣腫、關節炎、高血壓等多種疾病。據壤塘林業局統計,工人們退休後平均壽命是八年,有的兩三年後便死亡……
麵對這樣的奉獻,這樣的犧牲,我們又能說什麼呢?
許多林業工人從年輕力壯、風華正茂的時候一直幹到滿頭白發、滿臉皺紋才離開林區,許多人還“獻了終生又獻子孫”,在采訪中,我曾經碰到過許多林業世家,兩代甚至三代都是林業工人。
更讓人難過的是,辛苦一生後,他們的日子並不好過。多年來的低工資,再加上僅僅300元的安家費,讓他們隻能把買房子作為遙不可及的夢想,再加上回到內地的城市裏還要交什麼增容費、城市建設費、黨組織代管費等等,企業和個人都付不起,於是許多人把戶口仍然留在林區,還有不少無家可歸的人退休後仍然在林區邊搭一間小屋勉強棲身。
家在農村的大部分回了老家,但是“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其中的酸甜苦辣局外人又怎的得知?
由於多年來沒有實行探親假,20世紀60年代末雖然有了探親假,但一年也僅僅隻有短短的12天,聚少離多使相當一部分家庭產生了裂痕,勉強維持的由於長期缺乏溝通,和妻子兒女間親情也很淡漠,再加上林業工人們待遇低、積蓄少,許多人退休後都是把全部“破爛”賣掉,背著個小包包回家,退休工資每月不過一兩百元,於是家庭間的矛盾便更加尖銳。
雪上加霜的是,由於過度砍伐,80年代中期以後,森工企業陸續步入了資源枯竭和經濟危機的“兩危”境地,再加上大量“三角債”的困擾(四川省內外拖欠木材款近3億元),到90年代中期,四川省22戶重點采伐企業已經12戶難以運轉,連鎖反應之下,3戶水運企業和3戶築路企業也處於停產和半停產狀態。1996年底四川省28戶森工企業資產總額為27.12億元,負債總額為21.84億元,資產負債率達80.53%,最高的小金局竟高達160.5%。28戶中僅有8戶尚有微利,共盈利404萬元,而20戶虧損總額為1.45億元,有13戶淪為特困企業。
國營森工重點企業不僅效益低,而且包袱重,在職職工與離退休人員的比例達1比1.38,其中四川省阿壩州築路處、川西林業局、小金林業局、觀音橋林業局等更高達1比4.5到5.3。由於效益低、包袱重,拖欠工資和離退休費的現象便大量出現,1996年四川省19戶森工重點企業,年拖欠工資達3100多萬元、拖欠離退休費6600多萬元,以致職工們到四川省政府多次上訪、靜坐。
全國百萬森工大軍,僅四川省便有11萬,重慶有1.2萬,雲南有4萬。
實施“天保”工程後,四川省對所有參加這一項目的單位實行了養老保險統籌,川西林區6萬多名森工企業離退休人員全部納入了省級社會養老保險統籌,其他地區的工程實施單位離退休人員也納入了地方統籌,社保部門按國家規定的統籌項目發放養老金。(據統計,僅森工行業養老保險收支缺口全省每年已達3億元。)
實行這種辦法後,離退休人員們有了低標準的生活費(職工們稱之為“吊命錢”),緩解了一部分矛盾,但問題並沒有完全解決。
由於社保部門是按國家規定的統籌項目發放養老金的,因此一些非統籌項目(如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等)便無法解決,這部分支出約占離退休費的20%左右;除此之外,還有離退休人員的醫藥費、安家費、房屋修繕費、撫恤喪葬費等。據統計,到2002年初,四川全省林業部門已經拖欠離退休人員各種費用2.21億元。
以道孚林業局為例,全局在冊職工共1100來人,但離退休人員卻達1900多人,除此之外還有368個撫恤對象,醫藥費、撫恤費等每年約需400萬元左右,到2001年夏天,已經連續三年沒有支付。
川西林業局已欠離退休人員各種費用2000多萬元。
爐霍林業局是全省唯一沒有職工上訪的林業局,1997年曾被省計經委列為全省500家最佳經濟效益企業之一,局長張繼乾被評為四川省優秀企業家,多年來從未拖欠過國家的稅費和職工的工資。但由於每年約需負擔離退休人員的各種費用600來萬元,企業已經感到難以為繼,在接受采訪時,一位黨委副書記竟流下了眼淚……
鬆潘林業局共有離退休人員1400多人,撫恤對象240戶,每年僅離退休人員的非統籌部分和撫恤金便需400萬元左右,企業根本無法支付。
由於工資和離退休費、醫療費等長期拖欠,職工們反映十分強烈,僅2001年到省政府和有關部門上訪的便達17批、1500多人次。最多的一次達500多人,滯留時間最長的達9天。2002年春節剛過,居住在遂寧、南充等地的500多名離退休人員,又集中到省會成都上訪……
“轉軌變型”中的兩難處境
多年來,森工企業不但用“調撥價”為國家提供了大量建設急需的木材,而且也為國家財政提供了稅收。以四川省爐霍林業局為例,國家投資共4000多萬元,而創造的稅利卻達8000多萬元;又如壤塘林業局,國家投資僅460餘萬元,但建局42年實現的稅利達9100多萬元(其中稅金2780萬元,利潤6300餘萬元),相當於國家投資的20倍。
但是目前這些企業處境都十分困難。
長期以來“大而全”的體製以及特殊的生產環境和產品,造成這些企業人員多、負擔重,許多森工局醫院、子弟校、車隊乃至公檢法各種機構俱全;幾十年來的計劃經濟模式,又使這些遠離中心城市、遠離市場的企業很難適應市場經濟帶來的巨大變化和強烈衝擊。
到1998年6月,僅四川省馬爾康林業局便欠在職職工工資7個月、欠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15個月,職工們忍無可忍,上訪期間竟把局長的衣服都扯爛……
天保工程啟動後,職工們的基本生活費有了保證,但體製上新的困惑出現了。
主要問題是:停止采伐後,長江上遊所有的森工企業都不再經營、出賣木材,轉向了護林和造林,這是以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為目標的公益事業,不是以營利為目的、以經濟效益為目的的經營行為,管護和造林的規模乃至資金投入也來自國家的指令性計劃,並不受市場左右,也不能由企業“自主經營”。
在這樣的情況下,森工“企業”還是“企業”嗎?難道國家還不應該把它們當作從事公益事業的“事業單位”,並享受事業單位的有關待遇?
由於帽子是“企業”,它們不但無法享受調資、邊遠艱難地區補貼等待遇,而且還仍然要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教育基金、在職職工養老金、工會經費等8種費用,這些費用約占職工工資總額的36~39%,靠“天保”資金過日子的“企業”根本無法支付,隻得長期拖欠社保局,萬不得已時,便隻得“撞高壓線”——挪用國家的天保資金。
有的局也嚐試過進行多種經營,曾先後辦過小水電站、水泥廠、造紙廠、鐵合金廠、獐鹿場、養雞場、水產養殖場、蔬菜基地等等,但絕大部分都先後失敗。失敗的原因有的由於高原地區一個縣城隻有幾千人,市場容量太小,交通不便,信息不靈,離大市場和中心城市太遠;也有的由於違反國家的產業政策或自己決策失誤、經營管理不善;還有的則是由於地方政府不予扶持,甚至采取“吃大戶”的辦法進行敲詐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