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在本篇裏我將和大家談談在國外遵時守約的重要性及其具體操作。
在我國古代,早就有“君子一言,駟馬難追”之說。時至今日,“言必信,行必果”,依舊被中國人民視為做人所應具備的基本美德之一。實際上,中國人的這一見解在國際社會中也可以找到許許多多的知音,因為在國際交往中“遵時守約”早已被視為現代人為人處世的基本法則之一。
“遵時守約”的主旨,就是要求我們在國際交往中必須信守約定。也就是說,每一位身處國外的人,都應該義無反顧地遵守自己對他人所作出的各項正式承諾,堅持以誠信為本。
它要求,在與他人打交道時,說話務必要算數,許諾一定要兌現,約會時必須要如約而至。對一切與時間相關的正式約定,都應該嚴格加以遵守。
人所共知,在各種人際交往特別是跨國家、跨地區、跨民族、跨文化的國際交往中,取信於人早已被公認為是建立良好人際關係的基本條件之一,同時也是生活於文明社會的現代人所應具備的一種優良品德。
在國外,要做到“遵時守約”主要有兩個要求,即:信守承諾;遵守時間。
首先,一定要信守承諾。
它是“遵時守約”的核心之點。所謂承諾,一般是指對別人所許下的某種諾言,或者是對別人的某一要求答應予以照辦。
簡而言之,信守承諾就是要求人們在走出國門時,也要說話算數、諾言兌現。
身處異邦,在人際交往的各個環節都需要做到誠實守信。在處理工作中有關承諾的具體問題時,特別應當重視下列兩個基本方麵:
其一,重視承諾。
在人際交往中,特別是在國際交往中,一個人是否信守自己的承諾,直接關係到其個人信譽。一個人如果信守承諾、言而有信,就等於以實際行動證明自己言行一致,尊重交往對象,同時也是對自己的尊重。而實際上也隻有這樣的人才會在社會上獲得良好的口碑,才能真正立足於社會,並贏得人們的尊重。
與之相反,在人際交往特別是在國際交往中,視個人承諾為兒戲,出爾反爾、言而無信、有約不守、守約不嚴,或者隨意撕毀自己的莊嚴承諾,不僅僅是失信於人、不尊重交往對象,而且是不講究交際規則、不重視個人信譽、不尊重自己的表現。
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在國際交往中能否做到言而有信、遵守約定,與自己是否重視個人承諾密切相關。而重視個人承諾與否,又直接關係到自己對於個人信譽的重視與否。
在現代社會裏,尤其是在國際交往中,信譽往往無比重要。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信譽就是生命,信譽就是形象,信譽就是社會關係,信譽就是工作效率。
對於一個人、一個組織、一個民族乃至一個國家而言,莫不如此。個人不講信譽,在社會上就會難以立足;組織不講信譽,在工作中就會難以有所進展;民族或國家不講信譽,在國際上則會失去其自身的尊嚴。
其二,慎於承諾。
既然承諾在人際交往中尤其是在國際交往中事關個人、組織、民族乃至國家信譽,那麼不論在其實際工作中,還是在日常生活中都必須極其慎重地對待承諾問題。
隻有慎於承諾,才能確保承諾的兌現。
在國際交往中要想做到慎於承諾,以下三個要點不得不加以強調:
一是需要三思而行。在國外與人打交道時,不論雙方關係如何,在需要許諾於對方時,一定要三思而行、慎之又慎。不論答應對方所提出的要求,還是自己主動向對方提出建議,或者是自己誠心誠意地許諾於對方,都一定要經過事先的深思熟慮、反複斟酌。
當有必要向對方承諾時,一定要有自知之明。務必要量力而行,一切從自己的實際能力以及客觀可能性出發。切忌好大喜功、草率行事,致使承諾“滿天飛”。須知:如果濫用承諾,個人信譽便會貶值。
在承諾某一具體事項時,一定要認真思考、瞻前顧後、字斟句酌、力圖周全。既不能模棱兩可、含糊不清,也不能信口開河、言過其實,使承諾難以實施。
二是需要認真遵守。在人際交往中,往往許諾容易、兌現難。所謂“言而無信”,就是人們對那些不遵守自己承諾的人所進行的譴責。凡是我國人員在他國所作出的各項正式承諾,都應身體力行,認真地、一絲不苟地予以遵守。
在國際交往中,我方一旦作出承諾,就必須予以兌現。隻有這樣,我方才能夠以實際行動證明自己“言行一致”,才會贏得對方的好感與信任,才有可能與對方“後會有期”、常來常往。
我們中國人向來喜歡說:“中國人說話曆來都是算數的。”隻有認真遵守有關承諾,才能令外國人真正確信這一點。
為了兌現已有的承諾,還必須盡可能地避免對既往的正式承諾進行任意的修正、變動。切勿隨心所欲地對其加以曲解,切勿擅自予以否認、取消,或者在執行中“偷工減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