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國會縱火案(1 / 2)

1933年2月27日晚上,坐落在德國柏林共和廣場旁的國會大廈突然濃煙滾滾,烈焰四起。頓時,火舌吞噬了國會大廈的中央圓頂,使這座用10年時間建成的巨大建築物遭到了嚴重破壞。這就是舉世聞名的所謂“國會縱火案”。

起火的當天夜裏,法西斯頭子戈林立即趕赴現場。他氣喘如牛,滿臉流汗,興奮得有點失常,窮凶極惡地叫喊:“這是共產黨反對新政府的罪行!”隨即希特勒也趕到現場,對外國記者說:“這是神的指示,現在我們要打擊共產黨!”

希特勒一聲令下,早已進入“高度戰備狀態”的衝鋒隊立即行動。當即在現場抓到、一個24歲的“縱火犯”——荷蘭青年範·德·盧貝,並馬上宣稱他是“共產黨員”。

第二天,希特勒黨徒按照他們在起火之前已擬好的名單進行大搜捕。3月3日,德國共產黨久經考驗的領導人恩斯特·台爾曼也落到警察手中。3月9日,共產國際西歐局領導人、保加利亞共產黨主席格·季米特洛夫和另外兩名保共活動家同時被捕。隨即,希特勒又頒布了緊急法令,很顯然,這是個蓄謀已久的陰謀。

當時,資本主義經濟危機之後德國政局動蕩不定。希特勒抓住時機,用蠱惑人心的口號煽起一部分德國資產階級的複仇心理和反對共產主義情緒,1933年初,希特勒騙取了資產階級信任,擔任總理,建立了法西斯軍事專製的德意誌第三帝國,加緊實行自己的侵略戰爭政策。

以台爾曼為首的德國共產黨在德國人民當中威望很高,對法西斯主義鬥爭也最堅決,成了希特勒的“眼中釘”。為防止共產黨人在選舉中獲勝,並進一步控製全國,法西斯分子大造反對共產黨輿論。“國會縱火案”正是在這種形勢下發生的。9月,納粹分子宣布在萊比錫法庭公開審理這個案件。

開庭的前一天,世界許多新聞工作者和進步律師組成的“國際調查委員會”,公布了大量人證物證,證明被控告的共產黨人無罪,並提出有根據韻懷疑:國會大廈是納粹黨領導人燒的,或是在他們指使下燒的。保加利亞、德國、法國、美國的25名律師還自願為季米特洛夫辯護,但納粹帝國法庭不允許被告人自由選擇辯護人。於是,季米特洛夫決定自己為自己進行政治辯護,與法西斯分子作針鋒相對的鬥爭,戳穿他們的陰謀。開庭第三天,輪到季米特洛夫出庭。他說:“不錯,我是一個布爾什維克,無產階級革命家……但是,正因為如此,我不是一個恐怖主義冒險家,不是陰謀家,不是政變的組織者,也不是縱火者……”實際上國會著火那天,季米特洛夫根本不在柏林。

季米特洛夫慷慨陳詞,嚴正地駁斥了法西斯分子嫁禍於共產黨的卑鄙手法。他把法庭變成了講壇,利用它來闡明共產黨、共產國際的綱領和策略。

法庭庭長聽著這位政治宣傳家的長篇演講,覺得他好像變成了法官,是他在掌握著審訊的方向。他慌忙打斷季米特洛夫的演講,拉出了所謂的“縱火犯”盧貝,問道:“你跟縱火犯是什麼關係?你們是怎樣密謀的?”

季米特洛夫轉過身,兩眼炯炯有神地盯著盧貝說:“你當眾說明,你什麼時候見過我?是什麼時候認識我的?”

“我不認識你,也沒見過你。”盧貝答道。

季米特洛夫對著整個法庭朗聲說:“問題無疑是很清楚的。在這場審判中,盧貝隻不過是被操縱的木偶,可憐的木偶被送交法庭,而操縱者已逃之夭夭。作為一個無辜的被告,尤其是作為一個共產黨員和共產國際的成員,我對立即徹底查清國會縱火案,捉拿真正的元凶,是很感興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