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萬(十六)
上午11點,張建國打來電話,告訴耿玉秋說:“同新城區法院談得挺融洽,但有些技術障礙還需要進一步磋商,也找了律師事務所,在一起還沒談完,是不是請他們吃頓飯?你也來見個麵。”耿玉秋說:“可以,到白雲來吧。”張建國說:“一個是庭長,一個是事務所主任,去白雲有點掉價,美食村吧?”
美食村是這一帶比較上檔次的酒店。一到飯口,門前就停滿各類轎車。據說,每天營業額都十幾萬。
耿玉秋把自行車放到旮旯處。張建國迎了過來,問:“就你一個人。”陳新說:“我連小車也沒要。”建國說:“我真怕你帶著書記來。”二人說著到了樓上雅間,建國介紹了經濟庭王庭長和律師事務所張主任。耿玉秋一一握手,遞上名片。
酒菜上齊後,耿玉秋先敬了王庭長和張主任一杯。兩人與耿玉秋年紀差不多,也挺隨和,幾杯酒下肚,就排了歲數,老兄老弟的稱呼起來。耿玉秋提起正事。
王庭長就說:“小張的姐夫和我是部隊戰友,關係沒的說。何況你這個企業也在我們新城區,談不上幫忙,是責無旁貸,正當防衛。主要情況,小張都講了,現在有兩個問題需要進一步探討。”
耿玉秋見王庭長這般態度,心裏有了底,就問:“哪兩個問題?”
王庭長說:“你們給安達送貨,誰承擔的運費?”
耿玉秋說:“當時談的是送到價,自然是我們承擔了運費。”
王庭長皺下眉:“這次扣的貨,誰付的運費?”
耿玉秋說:“一家一半。”
王庭長說:“勉強說得過去。”
“這個問題是這樣。”見耿玉秋和張建國迷茫不解,張主任開了口。“運費誰付,涉及到一個司法管轄地的問題。解決企業經濟糾紛界定管轄權,一般以交貨地為準。比如,你給安達送貨承擔了運費,交貨地就是安達,發生糾紛由安達法院處理。雙方各承擔一半,那麼兩地法院都可以受理立案。要不剛才王庭長說,勉強可以呢。所以,今後你們同客戶訂合同,一定要注意運費問題。最好讓對方付,有事,咱們本地來處理就方便得多。”
耿玉秋舉杯:“感謝張主任指點迷津,長了學問。敬一杯。王庭長陪酒。”
大家喝酒,斟酒,吃菜畢,王庭長又說:“耿經理,咱們家裏人說話,你們擅自堵車扣貨,嚴格講是違法行為。因為你是企業,無權滯扣他人貨物——”
耿玉秋要分辯什麼,王庭長擺手止住:“當然,我知道你有你的道理,如果換了我是經理,我也會這麼幹。但是,合理不一定合法,扣押貨物隻能是司法機關的行為。”
張建國說:“照這樣說,我們就不能抵賬了?”
王庭長說:“不是不能,而是要想法找出條合法的渠道來。目的還要達到,過程也要補足。”
耿玉秋說:“王庭長,你盡管說吧。”
王庭長說:“張主任想出個補救辦法,我看可行,也就是你們寫份訴狀,講明安達新興公司如何欠賬,共欠多少,追討不還的情況,申請法院清欠。日期一定要寫在上月初。然後我補辦個立案、扣貨封存手續。這個日期可寫在你們扣貨的第二或第三天,對嗎,張主任?”
張主任很學者地點點頭。
王庭長繼續說:“你們繳上訴訟費,帶回封存手續,把法庭封條壓在貨上,就可以了。再有什麼事,你們往我這裏一推就不用管了。”
張主任很深沉地笑了笑說;“打個時間差,表明你們起訴在前,扣貨在後。法院未及時立案,因為上月份王庭長出差,起訴書鎖在抽屜裏。等回來時,扣貨事情已經發生,法院補辦手續。也就是說,法院承擔了未及時立案的責任,而補辦扣貨手續,使非法行為變為合法。耿經理,你看這樣做,如何?”
耿玉秋不得不佩服張主任的高招:“好,好。建國,吃完飯就著手辦這些事。王庭長,訴訟費,繳多少?”
王庭長:“按說應繳一萬,你們繳五千吧。當然,訴訟完畢由敗訴方負擔,但不繳就不能立案受理。另外,最好也請上律師,一旦有什麼情況,就省你們的事了。”
耿玉秋爽快道:“請,請,就請張主任代勞。王庭長,張主任,這事就拜托二位了。我代表永昌公司謝謝二位。先幹為敬。”
王庭長、張主任一起說:“為了咱們的企業,這是應該的。”
吃完飯,耿玉秋騎車回到公司,剛進辦公室,嶽中生就火上房般說,李局長從北京回來了,來過幾個電話催著見你。誰都不知道你在哪兒,正著急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