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你以為你是誰?(1)(2 / 2)

牛春會說:“不知道。”

漢田中仍然不溫不火地說:“你把車藏哪裏去了?你別犯傻,把車退給人家,就什麼事兒都沒有。這是什麼地方?是派出所,你要想蒙混過關那可是想錯了。”

牛春會說:“不知道。”

我說:“你真是不見棺材不掉淚呀。”

牛春會說:“我冤枉。”

我上去左右開弓打了他三個耳光。實在太氣人了,我還要打,被漢田中給拉住了。我說:“你說,你到底冤不冤?”

牛春會這混蛋像唱戲的念白一樣說:“冤枉呀~”

我被氣笑了,就決定不再審訊他了。和漢田中一道去了造紙廠,把所有的材料取齊,給他辦了個監視居住手續,放在了派出所。然後馬不停蹄查找那輛丟失的自行車,一旦找到,就可以對他提請逮捕。政府的政策是重證據不輕信口供。遺憾的是,我們沒有找到那輛自行車。這種犯罪分子鬼得很,他要是不想讓你找到你就肯定找不到,他藏的地方你想破腦袋都想不到。可法律是講證據的,找不到自行車就等於還是疑案。好在我們有監視居住,關他一個月,看誰能熬。我是說,要讓我相信他沒有偷自行車,除非太陽打西邊出來。漢田中也這麼想。

幾天後,我基本上已經忘了打過牛春會三個耳光了,縣檢察院卻來了兩個人,問我是不是刑訊逼供了。我說沒有呀,我就沒有動過他一指頭。檢察院的人說牛春會的叔叔把我告了,說我把牛春會吊到梁上打,還用蠟燭燒他的腳底板,並說讓他嚐嚐國民黨的刑罰之類。我說誰這麼扯淡?我絕對沒有動過他一指頭。檢察院的人就走了,我也沒把這當成回事兒。幾天後,檢察院的這兩個人又找到我,問我是不是打了他三個耳光?我說沒有。他們就又走了。

“三等功”對我說:“你知道牛春會是誰嗎?他叔是造紙廠廠長,咱鄉的首富,他還是縣檢察院檢察長的內弟的表妹的大姨的侄女的同學,他們就是想整你。你知道檢察院的人為什麼問你有沒有打他三個耳光嗎?他們找漢田中調查過,漢田中把你賣了。他證明你確實打了他三個耳光——不過調查過又怎麼地?不就是三個耳光嗎?犯法能犯到哪兒去?”

我就有些惱火,去質問漢田中。“你這不是出賣我嗎?”

漢田中說:“那你讓我怎麼說?”

我說:“虧你還開著妙語的鋪子,怎麼,智慧全讓潘婷給吃了?你不就說個不知道就行了?還真的坦白從寬?”

漢田中說:“你真的打了人家三個耳光嗎!有過不憚改。”

瞧瞧,這詞兒讓他給用這兒了。可能是為了安慰我,他又說,不就是三個耳光嗎?能犯法?我想想也是,就沒有深究。

我這人,有這樣一個毛病,就是反應慢。比如說吧,我要是有個頭疼腦熱的,一般不吃藥,心想抗抗就過去了。到起不了床了再去醫院,最後一算,又化錢又受罪,太不合算了。我就是這樣一個人。那時候,老百姓都怕公安局,“一進公安局,不死也要脫層皮”,這是很多人的認識。就是說,警察在審訊的時候,打犯罪分子有很多高招。我們所長是個老革命,他曾經說過他辦的一個案子。

一個犯罪分子,因為他老婆紅杏出牆,他一怒之下把那兩個奸夫淫婦給殺了。殺了之後,他還把奸夫的那玩意兒給割下來扔到一個隱秘的地方。一開始,這家夥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可在監獄住了一陣子之後,他就知道該怎麼逃避法律的製裁了:他就是不說他把那團東西藏在哪裏了,這樣法院也判不了他死刑。那時候我們所長還很年輕,他老婆還沒有得上精神病,正有幹一番事業的野心。就把那個家夥從監獄裏提出來,吊在公安局的一棵樹上,也不打他,也不罵他,就這麼捆著他雙手,吊在樹上。到第三天,那家夥支撐不住了,就說了。“你知道他把那團東西藏在哪兒了?”很多年之後,所長還得意洋洋地說。“藏在稻田的一個下水道裏了。他要是不說出來,無論如何也找不到,也就無法定他的罪。”所長說的這檔子事兒發生在剛解放不久。這是他警察生涯的經典之作,走到哪兒說到哪兒,我們一上班他就把這事兒給我們說了。我們上班的時候,已經有刑訊逼供這個法律術語了。不過所長沒有把它當回事兒,我也沒有當回事兒。

所長完全知道我們審訊牛春會的情形,要傳喚人必須給他彙報。我們還把審訊的情況給他彙報了,那時候我還沒有打那三個耳光。――我倒不是說是所長授意我打那三個耳光的,是我自己氣不過,你要是碰到那情形你也會氣,我說的都是真的。――所長也很氣氣憤,說:“整他,使勁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