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教育不行。”辦公室的黃老師對我說,“你這樣教育,他們可能反感,說不定還要打架。”
黃老師是有經驗的老教師,在理論上有一整套,說這樣違背了教育規律,學生隻能說服教育為主。關於這次學生打架事故,我也征求了黃老師的意見。我先要了解是不是李其剛偷了李洋的筆,如果是真的,就叫李其剛把筆還給李洋,如果李其剛不承認偷了李洋的筆,再想辦法處理。
“你拿李洋的筆沒有呢?”我把李其剛叫到一邊,我故意把“偷”說成拿。
李其剛沒作聲,隻是低著頭,用手把那撕破的襯衫理了又理,用手擦了擦衣服上的一點點血跡,他牽扯著那衣服,腰向上一伸,屁股上的褲子露出了兩個補丁,他突然意識到什麼,連忙把牽扯的衣服往下放。
他這樣打扮,完全是我童年時的翻版,我心酸酸的,從口袋裏拿出我來學校剛買的一支鋼筆,遞給他說:“這支筆你用吧,作為學生做人要誠實,否則以後怎麼在社會上立足。”
李其剛抬眼看了看我,怯生生地接過我給的筆,然後哇的一聲哭了起來。
也許是我給他的鋼筆打動了李其剛,他從褲腰裏取出一支鋼筆交給我說:“老師,是我錯了,是我拿了李洋的筆。”
“你怎麼要拿他的筆呢?”
“他,他家比我家富,我家窮。”他聲音很小,我幾乎聽不清。
“我們人窮誌不能窮,我小時比你還窮,我從來不拿別的人東西。”我很嚴肅地對他說。
說著我臉不自覺地紅了,我突然意識到現在是教育學生,其實我小時家窮,我也偷過同學的鋼筆,那位女同學家也不富有,因為她的筆丟了,被家長打得頭破血流,兩天沒來上課。我怕極了,後來我又偷地把鋼筆還到她的書包裏去,我沒有向任何人說過此事。雖然同學沒有懷疑到我頭上,但我自責了很多年。但這事過去十多年,但我還曆曆在目,打那以後,我再也沒有偷別人任何東西了。
李其剛偷筆事件也是我童年的翻版,我沒有懲罰他,隻要求他向李洋同學道歉就了事了。
在土房一條街的飯館吃飯有一周時間了,我總覺得很貴,一周吃掉了三十多塊錢,我難免心痛不已。於是打算自己開煮,這樣既節約又方便。我利用周末時間步行二十多公裏去鎮上買回爐子,鍋碗瓢盆,回幾十個煤圓,開始演奏鍋碗瓢盆交響曲了。
“你開張了,要不要我們給你放鞭炮呢?”程香第一個發現我開始煮飯,開起玩笑來。
“免了,我開業還是低調點。”我說。
“那以後我可以在你這兒搭火(一起煮飯吃飯)了哦。”
“沒問題,天天與我一起搭火都行。”我玩笑開得出了隔了。
程香並沒有覺得過份,反而高興地問:“真的嗎?我今天就在你這兒吃,說定了,煮兩個人的飯哦。”說著,哼著“謝謝你的愛,今生今世難忘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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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君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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