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的母親
有句俗話說:“觀女知其母。”這和“有其父必有其子”的意思是相同的。它的真正意義,不一定是指形貌上的“像”,或是言行舉止方麵的神似,而應該是“從子女身上,可以看出父母所施予的教育。”也就是說,父母的管教方式、本身涵養、知識智慧,都會從子女身上反映出來。我們常聽人說,有什麼樣的媽媽,就有什麼樣的女兒。在實際人生中,或許不盡然,畢竟一個人人格的形成,教育、環境及自我成長也有相當影響,然而,按邏輯理論分析,父母是孩子接觸最早、最多的人,父母也是和子女間最先、最親密的人際關係源。在一個人心智尚未萌芽,腦中一片純淨的最初,父母便是最重要的啟蒙師,也是畫上第一筆色彩的心理工程師。
心理學家研究表明,人格的定型,家庭所占的比重相當大。換句話說,一個人的性情、個性、心態、習慣,甚至價值標準、是非觀念,都受著父母親的影響,而且常常不自覺地陷入與父母相同的不良習性或缺點。有一個朋友,她從小看母親抽煙,十分厭惡;看父親打牌,更為不滿。但是,在不自覺中,自己竟然承襲了雙方令她不滿的惡習。她很瞧不起自己,卻一直無法由桎梏中掙出。直到她作了母親,有一天,她發現自己3歲的女兒,正抓著根香煙,蹺二郎腿,做出吸煙的姿態,仰起脖子模仿大人吐煙的樣子。她呆住了,一種劇烈的痛楚,齧啃著她的心,那感覺——“女兒重現出我的惡習,並且加以膨脹了!”
從此,她痛下決心,戒除掉了近10年的煙,同時也驚覺到,做母親是多麼莊嚴的一件事。就在她省悟到這層道理的同時,更震驚地發覺,女兒一些誇張的動作、好吹噓的言語及旁若無人的自以為是,原來竟也是自己的翻版。這一驚可非同小可,她嚇出一身冷汗,仿佛第一次看到自己,原來是這樣一個滿是缺點的女人。
這位母親稱得上是有智慧的母親,不論她以往有多少缺點,她能夠及時察覺,且引以為戒,做適度的修正,相信今後必將成為一位好母親。
隻是,在許多時候有許多母親,欠缺這一分精細和敏銳,盲目地以為愛孩子就是一切,麵對愛孩子的定義又集中在“多給”之上,完全忽略了“教”的重要性。所謂“愛之足以害之”,不正確的愛是溺愛,最易造成個性上偏激、自私及不負責任。真正愛孩子,應該是在愛之外,給予更重要的教育;從日常生活中,一點一滴地告訴孩子為人處世的道理、進退禮儀、是非觀念,並且教孩子尊重別人,以及對自己負責等等。這些,比給孩子吃維生素、學小提琴都重要。
教育的最終目標是改善氣質,提高品質。今天我們的教育水準提高了,但遺憾的是,有些家長的道德並未成正比地相對提高。有人說這是社會的影響,也有人認為是教育方針不對。但是,真正的原因,很可能是家庭教育的失敗,母親的角色疏忽所造成的吧。
怎樣愛孩子
“怎樣愛孩子”這個普遍而又奧妙的問題,每個父母都應該認真學習並加以研究,才能使您的寶寶快樂、活潑、健康的成長。
一、不會愛反而有害
據研究者近幾年的調查表明,愛不得法的有以下幾種:
1.溺愛
對孩子過分寵愛,過多照顧,過度保護,把孩子當成“心肝寶貝”、“掌上明珠”,從小嬌生慣養、百依百順,極力滿足、不惜一切。有的為了給子孫立永久之業,千方百計(甚至不顧黨紀國法)為子女“爭房子”、“安位置”、“掙票子”。這種“愛”實為“害”。
2.爭愛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競相搞“溺愛”比賽。有的不惜采用挑撥等手段,總想把孩子“爭”到自己一邊,使孩子幼小的心靈受到腐蝕與毒害。
3.偏愛
使孩子在家庭、兄妹、夥伴中處於特殊優越的地位,處處照顧,事事遷就。把缺點當成優點,錯誤當成正確。使孩子從小是非不分,善惡不辨。
4.時恨時愛
以自己工作的苦樂,情緒的好壞,夫婦感情的變化為轉移,對孩子喜怒無常,高興時當玩具,冒火時當“出氣筒”。
5.以錢代愛
愛的集中表現是錢和物,似乎給得愈多愈愛。現代青少年中“吃要講營養,住要講寬敞,穿要講漂亮,用要講高檔”的危險傾向大都與父母不正確的愛有關。
6.以嚴代愛
但嚴而無格,嚴而無度,嚴而無方;缺乏溫存,不懂得愛與嚴的辯證法。
7.專橫的愛
以家長自居,濫用權力,頂天立地,主觀武斷;對孩子要求苛刻,一味責難,吹毛求疵。使家庭成了地獄,父母成了“閻王”。
以上幾種不恰當的“愛”。其實質就在於自私性多於自覺性、原則性和科學性。
二、明智之愛
怎樣才算是真正的愛呢?
1.要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
孩子是祖國未來的新一代,不是個人的私產;孩子有獨立的人格,不能隨意主宰;孩子是革命的後代。愛孩子既是盡家長的責任,更是盡社會義務,教育好孩子不是個人私事,而是國家大事。社會上的職業、行業千萬種。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重要工作,但是對父母來說,最重要、最高尚的工作是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使他們成為四化建設的有用之才。父母把孩子教好了,利國利民;如果孩子沒教好,給家庭社會帶來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