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史概況

牛津大學建立於12世紀中期,現已無據可考,大約在1096年。到13世紀時,牛津大學也隻有少量的學院。到17世紀中期,相繼成立了許多招收男生的學院。從19世紀起才開始成立招收女生的學院。

牛津大學現有39所學院,另又5所永久私人學院,其中有五所主要招收宗教徒,研究神學。這些學院是牛津大學的組成部分,各學院的學生就是牛津大學的學生。各個學院在某種程度上要受牛津大學規章製度的限製,特別是在招生方麵,必須符合牛津大學的入學標準。但是各學院都是自治的法人團體,有權選擇本院的領導和教學人員、錄取本科生和研究生,還有權對教育和日常事務作出決定並進行管理。

在1900年以前,牛津大學主要還是一所本科生大學。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研究生工作才開始迅速發展。現在研究生的人數占學生總數的1/4以上。近幾十年來,牛津大學成立了一些研究生院,但它從不仿效美國大學建立單獨的研究生院。

行政管理

牛津大學的最高領導機構是教職員全體會議。會議成員由學校全體教學人員和高級行政人員組成。在這點上,牛津大學的結構和英國其他許多大學不同;這些大學目前還是由教師和校外人員組成機構領導的。教職員全體會議要對本校重要工作負責,如製定榮譽學位或畢業學位規程、改變學校結構、管理學校經費和基建等。

該校的主要行政領導機構是理事會,該會由教職員全體會議選出的18名成員和少數幾個當然成員組成。每周開會一次。它負責提出有關政策方麵的問題並提交教職員全體會議討論。理事會主席由教職員全體會議指定的一位副校長擔任,任期4年。

該校設科係委員會,負責監督和協調各科係的工作,成員由教職員全體會議從各科係中選定。這樣可以確保文理科成員的平衡。

該校在各科係均設聯合委員會,有學生參加。它的任務是評議課程和監督考試。此外,還設科係代表會。

每所學院都有自己的管理機構。該機構由學院負責人、委員(委員通常是學院的導師)和一些教授組成。絕大多數的學院委員在學校擔任一定的教學職務。各學院要負責本院的財經工作,指派本院的領導和教學人員以及錄取新生等工作。

後勤管理

牛津大學的所有學院均為第一學年的本科生提供寄宿條件。大部分男女生到了第三學年必須騰出宿舍。個別學院學生到第二學年就要騰出宿舍。有些學院對第三學年的津貼生和享受獎學金的學生可提供寄宿條件。寄宿的本科生一般必須住在離牛津大學中心6英裏(約合10千米)範圍內本院的宿舍。

已婚本科生,特別是帶子女的本科生,由學校膳宿辦公室給予妥善安排。

牛津大學有校醫院,學生保健主要由各學院負責。許多學院設有醫療床位。

助學金來源因地而異。來自英格蘭、威爾士和北愛爾蘭的學生,通常由當地教育局撥款;來自蘇格蘭的學生,由蘇格蘭教育部撥款。外國學生的助學金首先由學生向本國教育部申請或向英國留學生管理局申請。

每所學院都指派一名非教學的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學生事務。

牛津大學指派兩名學監負責管理學生事務。學監通常是學院的教導負責人,任期一年。他們在牛津大學的許多重要委員會中兼任委員。他們是學生與學校領導之間的聯絡員。學監的任務是負責監考和監督學校各項規章製度的貫徹執行,他們還要對任何學生提出的申訴進行處理。大學每年出版一期《學監手冊》,主要刊登學生福利、考試以及規章製度和懲戒程序的實施情況。

學生組織

各學院均有學生組織,如低年級學生公共活動室,它是供本院本科生進行社會活動、娛樂活動和商討問題的場所。研究生有中年級學生公共活動室,其作用與低年級的相同。

牛津大學學生聯合會是牛津大學全體低年級學生、兩個公共活動室的聯合組織。會長由全體學生選舉產生,聯合會出版《學生生活》刊物。研究生有研究生代表大會。

還有牛津聯合學會,成立於1826年。該學會主要是一個辯論會。除節假日外,每星期三晚上舉行一次。全體學生都可參加。它還起到俱樂部的作用,有閱覽室、餐館,酒吧間、彈子房、讀報室、電視室和夜總會。此外,還有150多個各種俱樂部和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