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點點頭:“對呀。”

正說著,我們來到大角羊棲息的假山之前,我一看牌子,恍然大悟:“是這個角啊!”

他沒明白:“不然你以為是什麼?”

我指了指自己的腳:“我還以為是這個腳呢,心想那不是我嗎?”

孫啟晟也低頭,仔細看了看我的腳,頓時哈的一聲笑眯縫了眼:“小海豚,我才發現你的腳原來這麼可愛呀,寬寬的好像鴨掌!”

我剛撅起嘴,他又湊到我耳邊膩聲補了一句:“好想咬一口!”

那一刻我才明白,原來我之所以不假思索的就在孫啟晟麵前暴露自己原本對所有人都最急於遮掩的缺點,也能夠自然而然地讓自己的所有真實情緒盡情流露,是因為我知道他就算發現了這些也不會嫌棄我的。真正愛你的人,也許會因為你的一個小小的優點、甚至談不上是“優”的特點而愛上你,卻一定不會因為你的一個無關痛癢的缺點而不愛你,更何況假如你的這個缺點是先天先在先於他出現的。

而具體到孫啟晟這裏,我甚至可以把“缺點”之前那個“無關痛癢”的定語給去掉。別說腳大這麼無厘頭的事了,他似乎不會因為我的任何缺點而不愛我,比如說我對他這麼壞,甚至根本就不愛他,這難道是個無關痛癢的缺點嗎?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這應該都是個致命的缺點吧?

可他居然不會因此就不愛我、或至少下定決心舍棄我。

人們總是說,真愛就是愛一個人的一切,不僅僅是她的優點,還包括她的一切缺點,而不是希望她改變,成為自己所想要的那個人。

老實說,在和孫啟晟在一起之前,我並不確定,如果真愛是這樣的話,那麼它究竟是不是在這個世界上存在著。

為了印證我對孫啟晟的判斷,我還真問過他:“你怎麼樣才會不要我呢?”

他說:“我怎麼樣都不會不要你的。”

我想了想,問了個重口味的:“那你怎麼樣就會殺了我呢?”

他嚇了一跳,莫名地瞪著我:“我怎麼樣都不會殺了你的!”

我想了想,突然撲嗤一笑:“我剛想說,那如果我殺了你呢?那樣你也不會不要我、不會殺了我嗎?仔細一想才意識到這種情況根本不成立。”

他也笑了:“是啊,你都把我殺了,我就算有那賊心也沒那賊能力了呀!”

從那天起,我不得不開始相信,在這個世界上,每一個女孩子都必然有一個專屬於她的王子。就算她是醜小鴨,在他的眼裏,她也是獨一無二的白天鵝;就算她是灰姑娘,在他的眼裏,她也是絕無僅有的小公主。

大三的初夏,我和孫啟晟在一起兩周年的紀念日時,他給我買的禮物是一雙白色透明的高跟涼拖,鞋麵上還綴著兩個大大的多棱球,走動時一晃蕩就會因為反射日光或燈光而流光溢彩,標準的冒牌水晶鞋。這雙鞋特別適合我的腳型,居然能把它們襯出幾分纖細玲瓏來,每次穿出去大家都說,真好看真好看。

我問孫啟晟:“你的意思是我是灰姑娘?”

他得意地點點頭:“嗯,我是王子!”

我提醒他:“可是灰姑娘的水晶鞋可不是王子送的哦,是教母送的哦,所以你是想當我幹媽?”

望著他傻眼的表情,我咯咯地樂了出來,好心情地繼續往下說:“而且啊,我要是灰姑娘的話,估計王子就再也找不到我了,因為我沒有她那麼小的腳啊,所以王子捧著我那雙鞋一家一家走街串巷,然後就很沮喪地發現是個女人都穿得上,灰姑娘的那倆姐姐也不用那麼自虐地削足適履了。”

孫啟晟笑起來,抱住我的腦袋,又把我的額發捋到頭頂上去:“那就衝著大锛兒頭找!”

至於我們在一年之前DIY的那對銀墜子,我自打戴在手上之後就沒再取下來過。這倒不是因為我有多喜歡它,而是犯懶,知道自己一旦取下來就再也想不起或者懶得戴上去了。

孫啟晟就不這樣。他每天洗澡之前一定會把他的項鏈取下來,洗完澡再戴上去,定期用牙膏清洗。於是他的墜子一直銀光閃閃跟新的似的,我的則早已經氧化得發黑,被他拿到實驗室去用高壓噴水槍衝過好幾次。當然,每次弄好之後都是他給我重新戴上的,否則估計我早就不戴了。

感動之餘,我還嘴硬:“你幹嘛呀?我就喜歡它有點黑的樣子,像那種藏銀首飾,還可以假冒古董呐!”

他敲敲我的腦袋:“你個小二子!我都替你弄好了,又不讓你操心受累,你就說點兒好聽的不行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