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以後,我向孫啟晟提出了離婚。

提出離婚的時候,我並沒有從周朗那裏獲得什麼承諾。事實上,後來再見麵,那天晚上的事我們倆都絕口不提,他也許是忘了,而我則是不確定他是不是還記得,畢竟當時,他是醉了。

並且,在向孫啟晟提出離婚的時候,周朗已經回美國去了。

更確切地說,我向孫啟晟提出離婚就是在周朗回美國的當天。

我有去機場送他。

我想我的衝動就是來自於那份同他——我的真愛——再度離別的感傷。

原來我愛的人一直也在愛著我,那我還怎麼能留在那個我不愛的人身邊?

而既然是真的愛他,那麼在解決了自己的婚姻之前,我什麼話都沒有資格同他說,也什麼話都沒有資格聽他說。

我想,在急著和孫啟晟離婚的當時,還有一個原因是我沒有意識到的,就是我覺得擺脫已婚人士的狀態、重新開始一段讓我激動不已的戀情,會讓我感到自己又重新年輕起來,回歸自己真實年齡地年輕。

孫啟晟被我的要求震懵了,視頻那邊的他愣在那裏,一個字都沒答上來。

既沒說不,也沒問為什麼。

於是我隻好自己主動告訴他:“孫啟晟,其實你也一直都覺得的,不是嗎?我對你從來都不好——不,簡直是相當的壞,而且我從來也沒跟你說過我愛你,因為我就是不愛你。”

這些話讓我羞慚不已。我愧疚萬分地說:“對不起,是我不對,我不應該不愛你還一直和你在一起的,也許我是想嚐試著終有一天愛上你,可是現在我發現我真的做不到,我大概永遠都做不到了,那麼還是不要耽誤彼此比較好。”

他又愣了一下,回過神來。

他伸手狠狠抹了把臉,開始操作鼠標:“我這就買機票,我馬上回來!”

其實我的意思是現在談好離婚,等他放假了再回來辦手續就行,可他第三天就回到了家。

算上時差,美國是比中國足足晚半天的,所以他等於是馬上就回來了。

為了趕上最早一班飛機,他買的是全價票,大半年的積蓄霎時間就用了個精精光。

也為此,他沒有好好跟係裏和導師請假,導致了被學校直接退學。照理說他如果跟導師商量,回來幾天就趕回去,應該是能夠得到通融的。

總之,他就這麼不顧一切地回來了,試圖挽回我,最終卻落了個賠了夫人又折兵的結果。

他沒辦法,他能說的都說了,能求的都求了,可是我說:“孫啟晟,愛一個人就是要讓她幸福快樂,對不對?我隻有跟你離婚才能幸福快樂,所以,真愛我就放了我吧。如果你實在不同意,我們也可以去法院,我知道法院一般第一次都不會判離,但第二次就會判離了。”

我知道,我要挾了他,我利用了他對我無條件的寵溺與疼愛。

而在知道他為此所付出的殘酷代價之後,我安慰自己的良心:這些我之前都不知道啊,所以也沒那麼罪惡吧?

可如果我事先知道他付出了這麼大的代價,我就真的會心軟而不跟他離婚嗎?

我告訴自己:都折騰出這麼大動靜了,如果真的沒離婚,那他豈不是等於白玩兒了一場?

後來孫啟晟聽到我的這番邏輯時,簡直哭笑不得:“你是怎麼想的啊?如果咱們沒離婚,我折騰出那麼大動靜好歹留住了我的婚姻,就是因為咱們離婚了,我才真是等於白玩兒了一場啊!”

那會兒是三月份,這座城市慢慢地開始進入春暖花開的階段,也開始偶爾胡天胡地地來上一場模擬世界末日式的沙塵暴。

我和孫啟晟雙雙坐在辦理離婚手續的桌子前時,隻覺得不自在。對門兒就是不到一年之前我們倆登記結婚的地方,沒想到這麼快就要用換本兒了。

辦離婚的大姐看看我們,翻了翻我們的結婚證,也是既詫異又遺憾:“怎麼了你們倆?這結婚還沒多久呐,要說還是新婚都不為過,好好的幹嘛離婚啊?”

我告訴她:“他現在在美國讀書,一去就是好幾年,我不想去,我們倆老這麼遠隔天涯的不是個事兒,不如放彼此自由,大家都還有機會。”

孫啟晟之前一直沒說話,這會兒開了口,曲解了一下我所說的“大家都還有機會”:“嗯,以後如果沒這個問題了,我們還可以複婚。”

那大姐還是嘖嘖地搖頭歎息,轉而問我們有沒有離婚協議。孫啟晟又不說話了,於是我告訴她,因為結婚時間不長,各自收入也不多,又沒孩子,沒什麼可協議的,房子是孫啟晟家的,我拿著行李自己走路就行了。

於是大姐也說不出什麼來了,啪啪在結婚證上蓋了章,給我們發了離婚證,臨了還叮囑一句:“要是以後沒這問題了還好好的在一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