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5章 喝醋治竊賊(1 / 1)

清朝文人陸清獻當嘉定(今上海市嘉定縣)縣令時,懲治盜賊,方法奇妙。竊賊抓獲後,對他們既不拷打,亦不訓斥,讓他們學紡棉紗,通過勞動,改邪歸正。他對盜賊說:“你們好好學紡棉紗,學成後就放你們出去,決不食言。”竊賊們起早貪黑地幹,都想早日學成後與親人團聚。對一些表現好的,在放其回家時,還給一些錢,說:“這是你們的勞動所得,拿去可做小本生意,”多數竊賊能重新做人。

有一些竊賊本性難移,放出不久又去偷竊,對這些惡習不改的竊賊,陸縣令亦不動刑,讓人給他們喝醋,在他們大口喝醋時,差役用手猛拍竊賊的前胸,使其氣管急劇受嗆而咳嗽不止,這些賊不敢再去偷竊。因為他們再去溜門撬鎖時,不停的咳嗽聲會驚動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