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4章 大師佛(1 / 1)

唐德宗李適貞元年間(785年正月~805年8月),有一位大胖和尚在廣陵(今揚州)孝感寺掛單,他肥頭大耳相貌剽悍,為人粗鄙邋遢,愛喝酒吃肉,整日穿著破衣爛衫,趿拉一雙破棉鞋,渾身長滿跳蚤、虱子,卻嬉笑怒罵怡然自樂,既不參禪也不念經,還自稱“大師”,滿寺和尚無不為之側目。

大和尚肆意妄為,經常偷人家的豬狗殺了烤著吃,閑來無事跟一幫街痞子練把式,把這幫混混打得屁滾尿流望風而逃。當然,他打架不是為了打抱不平,隻為搶人家的酒肉吃罷了。有一位少年,是當地一霸,力大無窮功夫了得,聽說有和尚在他地盤撒野,不禁大怒,相約在鬧市一決高下。街坊四鄰聽說,看熱鬧的居然聚集了數千人。大和尚和街霸打了幾百回合,那真是驚天地泣鬼神啊,結果,街霸不敵,倉皇逃離,地盤拱手相讓。從那以後,廣陵城百姓無不稱其神力,和尚也越發過分,每每在街市上搶奪人家金錢衣物換酒肉吃喝,大家都不是他的對手,往往退讓,不敢與他計較。

孝感寺方丈終於忍不住了,把他叫到跟前責問:“出家人當謹守戒律,以慈悲為懷,你整日裏宰殺豬狗嗜酒如命,還搶奪他人財物,與流氓地痞鬥毆,所作所為,哪還有出家人的樣子?你自恃有些手段,得意忘形,須知那是旁人看在我的佛麵上不與你計較罷了,你再不收斂,將來官府必定拿你,到時,我也不好說什麼了!”

大和尚不屑一顧:“蒼蠅都喜歡腥膻惡臭,哪裏知道神龍仙鶴的心胸?告訴你吧,我才是真正的佛學大師,不稀得讓你們這些俗人知道罷了。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說了你也不懂!”

方丈氣得渾身哆嗦,大和尚已然揚長而去。從那之後,再沒人敢約束他了。他依舊我行我素,一旦出門就搞得雞飛狗跳滿城風雨。

一日,大和尚又喝得東倒西歪返回孝感寺廂房,受命監視他的小和尚趕緊隔著門縫偷窺他,隻見有奇異的光亮從大和尚的眉毛處迸射出來,照得整個屋子亮如白晝。小和尚嚇壞了,奔走相告,驚動得方丈也過來看,不由得暗自稱奇。群僧慫恿下,方丈敲開了大和尚的門,怯怯地說道:“貧僧久聞佛祖眉間有白毫相光,今見大師也有,欽佩不已,我等真是肉眼不識真佛啊!”

大和尚哈哈大笑,卻沒答理他們,關上門大睡起來。

第二天一大早,方丈率領全體僧人齊來拜見,等到日上三竿都沒動靜,打開房門一看,空無一人,大和尚早不知去向了。自此,大和尚銷聲匿跡,再也沒人見過他。孝感寺僧眾呼之為“大師佛”,常與香客津津樂道。

源自唐·張讀《宣室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