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察局裏,一名青年正在接受警察的傳訊,“昨夜九點左右,你在什麼地方?幹什麼了?”
“出了什麼事?為什麼查問這些事?”那個青年佯做不知地反問道。
“在你原來工作過的公司發生了一起盜竊案。作案時間推測就是前邊說過的那個時辰。看樣子罪犯熟悉內部情況。我們問你是出於辦案的需要,並不是懷疑你,隻是例行公事,找您了解點情況。昨夜那個時辰,你在哪兒?”
“我在家裏看電視。”
“和你在一起的還有誰?”
“沒有別人,就我一人。”
刑警眉頭一皺。
“不好辦啊!沒有人作證,不過,你看的是什麼節目?”
“電視劇呀!對啦,是推理故事。”
“啊,我也看過那個節目。”
“多有趣的電視劇呀!以一場殺人血案作開頭……”
接下來他便口若懸河地敘述劇情。隻見刑警邊點頭邊聽,麵上懷疑的神色逐漸淡下去。刑警看著他比比劃劃的身姿,心裏卻在暗暗發笑。
不管怎麼,邊看電視邊作案,或者邊作案邊看電視,都是出乎常情的事。若是隨身攜帶小電視,一麵側目看電視一麵偷東西,那也是個天才啊!
他在那段時間裏既看了電視劇,又作了案,但他並不是天才。
然而,他偷東西時也並沒有帶電視機。
他去過電視台。就在幾天以前,因為電視台出入的人很雜。如果混在那些人當中,根本不會被懷疑的。
於是,在即將開始為磁帶錄像之前,他鑽進了演播室。在這兒也沒人懷疑。照明光束集中在表演者身上,人們都被吸引,誰還會去注意角落裏的陌生人呢?
即使有人看到了陌生人,電視台也會以為是演員的隨從、讚助者、代理商的關係人,抑或原作的劇本改編者吧?這樣不了了之,因為沒有人肯花時間盤問他。
但是如果想拿走點什麼,就會起風波,而他什麼也沒有偷。僅是參觀一下劇作影像,而這根本不能構成犯罪。
就這樣,場景印在了他的腦子裏。於是,他完成了計劃的一半,便跨出電視台。電視台工作人員嘛,節目一做完,一切都忘個幹淨。至於什麼陌生人,根本沒有人會留意。
於是,他的計劃成功了一半。就是說,他瞪起眼睛等待播放時間,悄悄溜進知道便門在哪兒、從前工作過的公司。
他對這簡直太熟悉了,他知道其中有一扇窗戶的鑰匙壞了,並且知道電源總開關在哪兒。他首先將開關打開,這樣,防盜警鈴就不會響了。
走廊裏漆黑一片,但他卻沒有摔倒。點亮了為必要時應急而帶來的手電筒,撬開櫥櫃,將裏麵的鈔票塞進了腰包。
為了不留下指紋,他戴了手套,但他還是盡量注意不留下證據。這時,應該是正在自己房間裏看電視的時辰,千萬不能出半點差錯。
一切事情做完後,他關了燈,跨出門去。將錢捆好用塑料紙包好,埋在公園一棵樹下,大步回到自己的房間。這件事做得很秘密。
回到房間,打開電視,在看下一個電視節目時他覺得自己做得很周到,實在是天衣無縫啊!
於是出現了先前他那滔滔不絕的講述一幕。
“真是一點不差。”警官點頭說道。青年便更加得意忘形了:“唉!我隻是特別喜歡推理的戲而已!不過,罪犯那麼快就被抓住了,總覺得不過癮。”
“犯人?……”刑警向他提問。
“電視劇裏的犯人呀!就因為一點小事,而被立刻逮捕了。”
“你怎麼知道的?”
“奇怪,電視裏演過的呀!”他十分得意,但刑警卻一臉嚴肅。
“那就太奇怪了,昨天夜裏供電局出了事故,各處都停了三分鍾的電,那你是如何知道這段重要情節的呢?”
刑警的臉上又回複了疑惑的神態。青年臉色大變,心裏暗歎:我的天,罪犯那麼快就被抓住了,不隻是電視劇裏才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