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6章締結商談的七項經驗(1 / 1)

以下就是締結商談時的七項經驗:

1.需擁有“這件事情已決定了”的自信心

“照平常狀況,今天訂貨的話,可於一星期後交貨。但是,由於最近商品非常暢銷,交貨有遲延的跡象,所以請盡早讓我為您安排。”使用上述之類的說詞,能促使顧客盡早下決心購買。

2.讓顧客感覺是他自己做的決定

應對顧客說:“或許您聽起來會覺得我是在奉承,但這項決定讓我真是佩服您的眼光”。而不應在商談時說:“我想您參考一下我所帶來的資料及剛才所作的說明,這樣做決定應該是不是錯的”這類的話。

3.叮嚀囑咐

並不見得顧客都會十分清楚契約中所列的各種事項。有許多業務員在發生糾紛時會說:“在契約書上不是說明那件事嗎,難道您沒有看”之類的話,或許業務員本身並沒有過失,但如此一來,其對公司、商品的信用便會有影響,至少也會為公司樹立了一位敵人。

或許叮嚀顧客與了解有關各種事項是件相當麻煩的事,但這麼做會讓顧客成立更堅實性的契約,就長遠的眼光來看,也能在顧客心目中樹立強烈的信賴感。

4.勿忘向相關人士表達謝意

不僅需向做決定的客戶(部長)表示“非常感謝”,對客戶的屬下、同室部長、有關人員也需一並表達謝意。如果沒有做到這一點,或許在某時、某地,你將受到他們報複或阻撓而陷於窘境。

5.締結契約後即轉換話題

若銷售(契約)已完成後,則最好是轉換話題。在緊張的時刻之後需要調劑情緒,緩解一下繃緊的心情,能更加促進人際關係的改善。

6.消除顧客的不安

顧客支付款項時,務必給予其收據。

因為,在未取得商品前,顧客心中總會多少有些不安。最好是再一次地為他說明何時、何人、以何種方法送達。

7.用柔和輕緩的語氣來迎接決定購買的那一瞬間

最好是避免使用“請在這裏簽句、蓋印章……”的指示說法。為什麼呢?因為這種講法大都會讓對方隱隱地產生負有義務的厭惡感,所以應避免使用。

最好是用較輕柔委婉的語調,如:“正如同您平常簽名一樣,麻煩您在這兒簽名、蓋章好嗎,真是萬分抱歉……”

即使已到了銷售(契約)的決定性時刻,他應以委婉、緩和的方式來與顧客洽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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