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衝破觀念的束縛(2)(1 / 3)

我們對他人的看法總是受著社會的團體的影響,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下,我們對某一類型的人的看法相似程度到了驚人的地步。最早研究這一現象的是心理學家吉爾巴特。他發現,當時的大學生對英國人的普遍看法是:紳士風度、聰明、因襲守舊、愛傳統和保守;對黑人的看法是:愛好音樂、無憂無慮、迷信無知、懶惰;對日本人的看法是:聰明、勤勞、有進取心、機靈、狡猾。其實,當你真正和具體的某一個英國人、黑人、日本人交往時,你就會發現,這一刻板印象是會常常碰壁的,就如同我們總認為胖子樂觀、瘦子悲觀,穿著花俏的人浮躁而不勤奮,留長發的人一定帶有流氣常常與事實不符一樣。然而刻板印象往往是相當頑固的,因為它是許多人的印象,並且常常與事實相吻合。因此,要克服這一影響,最好是懂得對整體來說,那怕隻有1%的例外,而你碰上的就是1%的例外,還是相信自己的眼睛為好。

5.自比作用

人們有一種傾向,總是假設他人與自己相同。當經濟地位、文化水平、年齡相仿時尤其如此。

如果有一個陌生人,要你猜測他的品質、性格特征等,你知道最大的可能性是什麼嗎?心理實驗證明,最大的可能性是把他估計得和你一樣。人們有一種傾向,總是假設他人與自己相同。當經濟地位、文化水平、年齡相仿時尤其如此。自已好客也猜測別人好客,自己喜歡聚會也認為別人喜歡聚會,自己喜歡運動也估計別人喜歡運動,自己肚子餓了,也會相信其他人也餓了,其實,其他人可能感到今天飯開得早的太離奇。

自比作用在估價與自己相類似的人時,準確性當然會高一些,但也不完全可靠的,因為兩個人不可能完全一樣。而遇到和自己不相似的人時,危險性就更大了。誤解往往由此而產生。我們往往不能理解和滿足與我們不同的人的需要和願望,去越俎代皰。所以,在認識他人的時候,要防止成見和偏見,也必須注意克服自比作用的影響。

除了心理上的原因以外,還有許多別的因素助長了偏見。比如愚昧無知也常常容易導致偏見。另外,社會本身對某些事物的僵化的態度也常常容易被個體接受下來,形成個體的偏見。

那麼如何來擺脫偏見呢?

培養自己寬容的心態。一種寬容的心態是長期修養的結果。它是以對人生活的領悟為基礎的。我們必須鍛煉著接受我們自己的需求、衝動和欲望,接受人的局限性,理解世界是多樣的,真理是相對的,對同一個事物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看。

鍛煉自己從理性的角度思考問題。在思考問題時,不要盲從、感情用事,要善於傾聽別人的意見,要鍛煉自己冷靜客觀的態度。

增加見識,擺脫愚昧。了解的越多,越能消除偏見。敢於反抗權威,敢於向陳規陋習挑戰。反省父母的態度對自己的影響,檢討自己僵化的人格。

五、打破世俗的框框

我們每個人都生活於一個社會群體之中,因此,我們不可能是一個完全孤立的個體,我們的思想和行為可能時時受到世俗的約束與製約。在我們生活的世界之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應該”、“必須”等條條框框,它們編織了一個很大的誤區,將現實生活中的人們網羅其中,而我們很多人往往習以為常、不假思索地照“章”行事。對於這些規則和方針,你也許不以為然,但同時又無法擺脫束縛,無法確定自己應該遵循哪些適用的規則和方針。

任何事物都不是絕對的。任何規則或法律都不能保證在各種場合均能適用,或取得最佳效果。相比之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原則應成為我們生活和行事的準則。然而,你可能會發現,違反一條不適用的規定或打破一種荒謬的傳統卻很困難,甚至不可能。順應社會潮流有時的確不失為一種生存的手段,然而如果走向極端,這也會成為一種神經過敏症。在某些情況下,按條條框框辦事甚至會使你情緒低落、憂心忡忡。

當然,我們這裏沒有提出、也絲毫沒有暗示,你可以任意違反法律或規則。公共秩序是文明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律則是維持文明社會必不可少的。但是,盲目遵循常規則完全不同。對於個人來說,盲目服從可能比違背規定更為有害。有些規定是荒謬的,傳統習慣也常常是毫無意義的。在這種情況下,你如果盲目地循規蹈矩,就無法真正地按照自己的願意去生活。現在,你應該重新審視各種規定,重新審視自己的行為。

林肯曾經說過:“我從來不為自己確定永遠適用的政策。我隻是在每一具體時刻爭取做最合乎情理的事情。”他沒有使自己成為某項具體政策的奴隸,即使對於普遍性政策,他也並不強求在各種情況下都加以實施。

如果一種規定或規矩妨礙著人們的精神健康,阻礙著人們去積極生活,它就是不健康的。如果你知道這種規矩是消極而令人討厭的,而你又一直遵守規矩,那你就陷入了人生的另一種誤區——你放棄了自我選擇的自由,讓外界因素控製了自己。生活中有兩種類型的人,即外界控製型與內在控製型。認真分析一下自己屬於哪種類型,這將有助於你進一步審視自己生活中的大量誤區性條條框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