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被捕(1 / 2)

公園在DC的左邊,靠近第一大道的位置。我在街道對麵的一塊超大的電子時鍾上看到,現在是八點鍾整,正好是夜市最繁華的時段。我急匆匆的趕過去,當然是哪裏黑就往哪裏走。我不得不承認,我現在的這身造型是在是太引人注目了。這樣是不適合我進行我的計劃的,因為我打算去偷一件,阿不,是偷到一身像樣的衣服。盡避公園夜市沒有什麼像樣的衣服,但總比我這身布條裝要強。

不知道為什麼人們喜歡在黑夜出來買衣服或者其他什麼東西,商販打開的煤油燈,散發著讓人眼睛昏花的神秘光線。人太多了,大家都擠在一條非機動車道上。後一個人幾乎是貼在錢前一個人的後背上,來往的人肩膀摩擦著肩膀。

像我這種家庭的孩子,從小到大的穿的衣服基本都是從這種市場買來的。以前每次來夜市的時候,我都特別恐懼。可能是自己那個時候個子比較小,看著來來往往的人群,總有一種呼吸困難的感覺。每次我看見自己喜歡的東西,都是在走走停停的人腿之間。所以那時候就特別討厭人多的地方,這種心理上的陰影直到上了大學之後才慢慢恢複到正常。

我躲在一家賣衣服的帳篷後麵,想找到個洞口鑽進去,偷幾件衣服出來。天呐,看看我已經墮落成什麼樣子了,這都是那個該死的龍非把我變成這樣的。老天爺,你在天上可是看的很清楚,我這一切真的是沒有辦法的事情。等到這件事結束的時候,我一定找個寺廟或者是教堂,虔誠的懺悔。

這家的帳篷是軍綠色的,和當兵的搭建的那種帳篷很像。後麵的這麵看上去就像個電影的屏幕,有一道裂縫被透明膠帶貼合著。帳篷裏麵的昏暗發黃的燈光從縫隙裏投射過來,在照亮後麵黑暗裏的塵土。

就是這裏,我趴在那道裂縫的前麵,閉著一隻眼睛,看著裏麵的情況。裏麵的人很多,老板看起來已經自顧不暇了。在裂縫旁邊,有一套運動裝,目前目測我應該能穿的下。

“動手吧!”我長出一口氣,準備我人生中的第二次偷竊。

第一次是在我小時候,大約是小學快畢業的時候。那個時候整個班級,不,應該說整個學校都充斥著離別的氣氛。我在五年級的時候轉學到那個班級的,才剛剛在那裏有了幾個朋友,馬上就要與他們分離。我很珍惜和他們的友情,李賀、賈尚和張洪波,他們三個的名字我到現在都不會忘記。

在那個時候,地區的歧視還是很嚴重的,甚至擴展到了孩子的心靈裏。學校從校長到老師,都對外地的孩子充滿了莫名奇妙的敵意。如果外地孩子學習好,那就更加殘忍了。這種殘忍不是說老師們千方百計的陷害這個孩子,而是想方設法的從這個孩子身上得到他們想要的榮譽--教學業績,等到這個還沒有了利用價值,就徹底的將他拋棄。這絕對不是我用心險惡,而是我親眼所見的實事。

而他們三個人從來沒有像其他人那樣,他們以外的人看我的那種眼神,就是直接從人格上瞧不起我的那種。從最開始接觸的他們三個的時候,我就能感覺出來他們不是那種不可一世的城裏人。人是群居的動物,所以很容易判斷出並且找到和自己是一類的人。我天生就是有這種本事,可以立刻分辨出哪些人和我是合得來的一種人。當然,龍非是個例外。我從認識他的那天起,就覺得這個人很討厭。可是,礙於和他妹妹的同學關係,隻好忍耐下來。

我上小學的時候,家裏的經濟條件拮據的很。這是顯而易見,要不然我也不會在轉入這個學校的時候考了一次試。不知道是從哪個學校開始的習慣,畢業之前同學之間都要互相送禮物。這真是難為死我了,我從來沒有送別人禮物的習慣,因為我從來沒有收到過別人的禮物。

一開始我都是躲著他們三個人,可是後來他們居然送給我一個我很久就像要的遙控飛機。要知道那個時候我們都是小學生,一架遙控飛機要花掉近一千塊的錢,那對於我來說簡直是天文數字。我知道我不可能等價還給他們禮物,可是普通的禮物我又不好意思送給他們。隻好硬著頭皮自己去逛夜市,看看能有什麼特別的玩具能夠當做禮物。轉了一圈,我看上了一個手掌的遊戲機,不過它要近一百塊。天啊,我哪裏來的那麼多錢,還不如直接把我賣了呢。最後是在沒有辦法了,我決定把那個粉紅色的小家夥偷回來。就這樣,我完成了我第一次的偷竊。不過結果是不錯的,並沒有人發現我。謝天謝地,這一定是他們憐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