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章 自己的事情自己負責,勇於承擔責任(1 / 2)

培養孩子的責任意識,從小讓孩子得懂得不僅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而且還要自己來負責的道理。孩子的責任心需要培養,並非天生或是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和心理發展而形成。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個學堂,培養孩子的責任心家庭和家長責無旁貸。

璐璐就是一個“長不大的孩子”,雖然已經上幼兒園大班了,但是她各方麵的能力和同年齡段的孩子相比要略遜一籌。在幼兒園裏,其他的孩子都自己吃飯,唯獨璐璐還要老師來喂;當別的孩子開始用水杯喝水了,可她還在用奶瓶喝水;別人都已經會穿衣服了,可她還不會脫衣服;別人都已經會用油畫棒畫畫了,而她還不知道怎樣拿穩畫筆。

璐璐兩歲多了還不會走路,因為她根本沒有“下地”的機會,爺爺奶奶和爸爸媽媽4位家長爭著搶著抱孩子,孩子練習爬、走的機會也被剝奪了。另外,孩子天天和大人在一起,生活圈子過於狹窄,缺乏觀察能力、思考能力的鍛煉,同時家長也沒有認識到對這一能力培養的重要性,也不去引導孩子對周圍的世界進行觀察思考,導致孩子的心智發育遲緩。

家人對璐璐生活上的照顧既周到又細致,認為孩子就需要家長悉心照顧。尤其是爺爺奶奶,對孩子更是疼愛有加,包辦孩子的一切事情,使孩子沒有機會自己做。例如,當璐璐已經3歲時,每次吃飯不但需要家長喂,而且還得一個家長抱著另一個家長喂,更不要說自己動手吃飯了。在家長如此“周到”的服務中,孩子的自主行為大大減少,對成人的依賴性越來越強,獨立能力越來越弱。

放手與管教二者的關係非常微妙,它們既相互對立又相互統一。對於6歲以內的孩子,一般家長都會以孩子太小為由來為孩子做主。其實,隻要是孩子能夠做、應該做、做起來安全的事情,爸爸媽媽應該讓孩子有機會做決定,事事都由家長來做決定不利於孩子的身心發展和獨立性的培養。

所謂獨立性,是指一個人獨立地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它是每個人在社會上生存以及進行創造性活動必備的心理品質,最主要的表現就是家長無原則地為孩子包辦代替做事情,尤其是隔代撫養。獨立性作為人格特征之一,不是與生俱來或自然形成的,是個體通過主觀努力和接受教育而獲得的,形成孩子的獨立性,需要有適宜其生長的環境和適當的教育。

在培養孩子的過程中,媽媽要懂得放手,有的孩子自私蠻橫、不講理,不懂得分享和溝通,或者存在懶惰、膽小、依賴性強等不良的性格和行為特點,大都與家長對孩子的教養方式有關,讓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並且對自己做的事情負起責任,是培養孩子責任心的前提和根本。

應對策略

1、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好

培養孩子的責任心,就要從讓孩子學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開始,比如,孩子上學的小書包,就要讓孩子自己來背,孩子上學用的學習用品就要孩子自己來整理和準備。

現在,有些孩子在家做“小皇帝”,爸爸媽媽爺爺奶奶都圍著孩子轉,孩子玩完的玩具,就將玩具隨地一扔;飯來張口、衣來伸手;書包像雜貨袋、房間更是亂七八糟,最後都由家長來幫忙收拾、整理,這些都是孩子不負責的具體表現。如果孩子從小有這種不負責的不良習慣,長大了走上工作崗位,勢必影響其工作。因此,父母對孩子必須嚴格要求,讓孩子懂得做任何事都要負責任,比如,孩子看過的圖書,要他自己收拾好並送回原處;老師布置任務要讓孩子自己主動去完成;自己的東西要懂得自己去保管好等等,以此來培養孩子的責任心。總之,責任感的培養首先要從培養孩子的獨立性做起。

2、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

讓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能培養孩子的主動性和自信心。比如,幾乎每一個孩子的童年都有無數的玩具陪伴,這些玩具裏,有的可能是爸爸媽媽送的生日禮物,有的可能是和小夥伴一起製作的小發明,甚至有的可能就是馬路邊的一塊小石頭但不管是什麼,這些都是孩子的寶貝,而整理這些寶貝常常使媽媽們感到頭疼,因為這些物品正可謂是五花八門、雜亂無章。您不要把這些事情當作是自己的特權,而是要放權給孩子來做,那麼我們不妨教會孩子去整理自己的寶貝,孩子就有了精神和行為上的主動性。自己的東西亂了,房間亂了,這都是自己造成的,怨不得父母。

3、讓孩子對自己的行為後果負責

爸爸媽媽應該抓住生活中的點滴小事,來培養孩子的責任感。無論事情的結果是好是壞,隻要是孩子獨立行為的結果,就應該引導並鼓勵孩子敢做敢當、勇於承擔責任,而不宜由父母替孩子承擔後果,以免給孩子提供逃避責任的機會,淡漠孩子的責任感。

讓孩子對自己某些行為造成的不良後果設法補救。比如,當孩子損壞了別人的玩具,一定要讓孩子買了還給人家,也許對方會認為損壞的玩具沒多少錢,或認為小孩子損壞玩具是常有的事,或者不好意思收下孩子的賠償,但家長應堅持讓孩子給予對方補償,這樣可以讓孩子知道,誰造成不良後果,就該由誰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