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羅米修斯大力的揮了一下手,隨手抓起一件東西扔在地上。
“我不怕他們!叫他們來吧!!”
他雙目赤紅,仿佛一頭發狂的野獸,正準備做最後一擊。
BRANT緊皺著眉,輕輕籲了口氣。“聽著,魯迪。人的人生還沒有糟糕到這個地步。你長期生活在一個壓抑、混亂的環境裏,我想這是造成你情緒不穩定、依賴毒品的主因,此外,我並不認為你是個真正的同性戀者,隻是出於你少年時期的不幸遭遇,對社會作出的一種報複罷了。換個環境,你一定會好起來的,你不能再這麼沉淪下去,你明白嗎?”
普羅米修斯跪坐在地上。“已經太遲了,一切都已來不及。”他流著淚說,“你能夠相信嗎?像我這樣什麼都不是的廢物,有一天會變成明星,受萬人祟拜,我熱愛舞台!當我站在台上,傾聽他們的尖叫和呼喚時,我覺得我認識他們,他們就是我的責罵誌,我甚至可以感覺到他們的痛苦,可是當演唱會一結束,一切又都回複到正常,我覺得這很好,無以複加的好,小古,我離不開這塊靡爛的土地,我不像你,一切已經太遲了。”
BRANT沉吟半晌,挑眉說道:“他們剛剛來過這裏,把你的經紀人殺了,他的頭就在冰箱裏,我想他們很會回來找你,你自己作決定吧,我不幹涉。”
普羅米修斯忽然一躍而起,把窗台上那隻舊泰迪熊拿下來,硬塞給BRANT。“把它帶走吧,求求你!把魯迪帶走,讓普羅米修斯死在這裏,拜托!”
BRANT鄭重的接過了那隻玩偶,他忽然意識到,魯迪還是那個魯迪,雖然他又給自己增添了許多堅不可摧的盔甲,可在內心深處,他仍然是那個跑出孤兒院的茫然少年。BRANT知道,自己不可能成為任何人的救世主,但他很願意,在魯迪人生的最後的時刻,扮演寬恕他的神父和引導他去往天堂之門的天使,使他內心最美好的部分得以升華,如同接受了神聖的洗禮,浴火重生。
“三十年前,我把一個少年孤零零撇在普桑鎮,但是這一次,我決不會再扔下他。”BRANT伸手拍了拍普羅米修斯的肩膀,“願上帝與你同在……雖然我不是信奉基督教的,但我相信,以拯救世人為己任的神,無論他是上帝還是佛祖,都會聽到你的祈願。”
普羅米修斯覺得無比輕鬆,陽光照亮了他那顆疲憊的心的每個角落,他獲得了救贖,就在此刻。普羅米修斯將雙手交疊著放在胸前,仿佛一個虔誠的教徒,他的臉上漸漸充滿了明亮的光彩,不再似先前那樣死氣沉沉。
BRANT離開了這個是非之地,可魯迪帶給他的思考還沒有結束。他的生命軌跡就像陀螺,永恒的在12歲至35歲之間打轉,美好的像一個詛咒。為什麼一個隻活了四十餘年的普通人類,對待生命的態度,遠不及BRANT這樣積極?他好像是活膩了,茫然不知自己該往何處去。BRANT完全有資格說他白白浪費了三十年光陰,可他並不打算這麼做。
如何麵對自己的生命,不該由別人來代你決定。
BRANT見識過各種各樣的生命形式,可他依然不知該怎麼掌握自己無限的時間,亦無法控製在自己身上發生的悲劇,從這一點上來說,其實他與眾多普通人沒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