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奴隸製進入封建製的轉折——1864年馬達加斯加賴尼萊阿裏沃尼的改革
1863年5月,馬達加斯加首都爆發了起義,反對國王拉達馬二世喪權辱國的親法政策和措施。國王在宮廷政變中被殺以後,馬達加斯加先後經曆了三個女王的統治。在此期間,從1864年起始終由賴尼萊阿裏沃尼(1828~1896年)任首相,前後執政長達30年(1864~1895年)。在他執政期間,堅持和深化了拉達馬一世開始的改革。
賴尼萊阿裏沃尼出身於安德裏安戚拉沃家族,是賴尼哈羅首相的幼子,代表一個新貴族集團。從拉達馬一世開始,國王為了同封建舊貴族鬥爭,鞏固中央集權國家,有意培植了一支新的社會力量,把免稅領地賜給非貴族出身的人,形成了一個新貴族集團。此後一個與安德裏安戚拉沃家族有聯係的新貴族集團把持了朝政,首相一職實際上已被這個家族所壟斷,其代表人物就是賴尼萊阿裏沃尼。
賴尼萊阿裏沃尼了解歐洲的情況,知道閉關自守的辦法行不通,特別是在拉達馬二世引進歐洲人勢力以後,更不可能再趕走他們。他麵臨著兩個最困難的任務:對內穩定沿海各省的局勢,消滅分裂傾向而使國家近代化;對外抵抗英、法,特別是法國的侵略。他對內采取穩健的政策,極力加強中央與地方的聯係,以此來鞏固業已取得的國家統一。他實行法治,以便穩定國內社會秩序。
為了加強法製和中央集權,賴尼萊阿裏沃尼先後頒布了《六十八條法典》(1863年)、《一〇一條法典》(1868年)和《三〇五條法典》(1881年)。1878年廢除了舊法官,另建新法院,負責偵察和審判;改組中央機關,設立內政、外交、國防、司法、法令、財政、教育、工商和公共工程九個部。
在經濟上,廢除了奴隸製。為了打擊奴隸主舊貴族集團的勢力,《六十八條法典》禁止販賣奴隸,《一〇一條法典》取消債務奴隸製。1874年,賴尼萊阿裏沃尼又頒布法令,解放非洲黑奴。但被釋放的奴隸沒有自己的土地和財產,不得不回到自己原來的領主那裏。然而,廢除奴隸製畢竟是對奴隸主舊貴族的一個沉重打擊,它使馬達加斯加最終過度到封建製度。1881年,國家確認了土地私有製。他還大力發展工農業和商業。東部沿海從留尼汪和毛裏求斯引進咖啡和香子蘭,試種成功並加以推廣。他獎勵手工業,開辦加工農產品的小型工廠。由於缺乏資本,賴尼萊阿裏沃尼實行租讓製,引進外資來籌辦大型企業,但在出租采礦權時,堅持國家對土地的所有權。當時,定期集市的數量日益增多,塔馬塔夫、馬仍加和馬南紮裏成為主要的外貿港口。馬達加斯加向馬斯克林群島出口活牲畜和糧食,向歐洲出口蜂蠟和酒椰,進口布匹、鐵器和生活用品。他鼓勵文化出版事業,興辦教育,派人到歐洲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