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學部奏訂《增修考試畢業遊學生章程》。1904年5月13日,清政府曾經批準頒行過中國近代第一個考核歸國留學生學力的章程《考驗出洋畢業學生章程》八條。本年,學部在1904年《章程》基礎上重新擬定《增修考試畢業遊學生章程》,並於本日奏請清政府頒行獲準。該章程共8條:(一)考生資格。遊學生應由出使大臣或遊學學生監督將該生等履曆、入學年月、所習專科及預定畢業年限,並有無曠課各節,預行列表報部立案,其赴部報考時應由出使大臣或各省督撫或各部院堂官備文谘送,出具切實考語,方準參加考試。遊學生必在大學堂及各項高等專學學堂畢業者方準參加考試,如係由中學堂畢業得有獎勵學習後出洋者,必在外國高等以上學堂(相當於高級中學)學習三年以上者方得參加考試。在外國中學堂、中等程度之實業及師範學堂及為中國人特設班次之學堂畢業者,均不得入考。(二)查驗文憑。遊學畢業生赴部報考,應將畢業文憑及監督處證明書並筆記譯述等項呈明候核,並把在本國學堂或外國學堂所得之普通畢業文憑一並呈驗。(三)預行甄錄。遊學畢業生無論有無普通中學科畢業文憑,均預行甄錄一場,試以外國語文並該生專科所需之普通學科知識(如法政文科之地理、曆史及格致,工科之理化、算學等),其平均不及50分者不準參加正場考試。甄錄未取者準於下屆再與甄錄,惟以一次為限。(四)分門命題。正場考試分兩項,一試中外文學,一試科學。(五)考試日期。遊學畢業考試定於每年八月舉行,考試分三場,間日一考。第一場中外文字,第二、三場考科學,俱當日交卷。(六)分等給獎。考試等級照奏定學堂章程,分為最優等、優等、中等。考列最優等者獎給進士,考得優等及中等者獎給舉人,獎給進士舉人者並加某學科字樣。(七)負責考官及其職權。考試設主考官,其人員無定員,視考試畢業人數多少臨時奏定。主考官負責命題閱卷,選定襄校官所擬試題,覆核襄校官所擬分數。主試官下設襄校官,分擬各科試題,批閱各科試卷。另設監臨官二員、提調官二員、內外收掌官、彌封各二員、庶務官二員,負責處理考試各項事宜。(八)嚴密監考:設內場監試禦史一員,專司監考工作。
本月。上海日報公會成立。本月,上海報界聯合組織成立了上海日報公會,以“互聯情誼,共謀進行”為宗旨。設幹事長一人,由各報輪流擔任,並聘幹事、書記、繕寫各一人,每周集會一次,商討會務及本埠新聞采訪等事。1919年,該會與廣州報界公會共同發起組織了全國報界聯合會。
8月
8月2日。督辦津浦鐵路大臣易人。清廷開去呂海寰督辦津浦鐵路大臣,改派郵傳部尚書徐世昌督辦津浦鐵路事宜,農工商部右丞沈雲沛為幫辦。
8月3日。中巴在北京簽訂《公斷條約》。條約規定:中國、巴西兩國,凡法令上之爭論,或兩國條約解釋之爭執,勢難由外交官和平了結,均可向海牙常川公斷衙門投控,並請審斷,但須無礙兩國國本上之利益、國權之獨立、國家之榮譽,亦不得幹涉第三國之利益。此外,如締約兩國中有一國情願,亦可將本約所訂公斷之件送交他國君主,或友邦政府,或從海牙公斷署中所列公斷員名冊外加選一人或數員審斷。
8月4日。香港籌設大學校,以便內地學生入學,港督盧嘉函商設法籌助經費,清廷命袁樹勳妥籌接辦。
8月5日。上海勤昌絲廠女工百餘人舉行聯合罷工。8月6日的《民呼日報》報道:“梧州路勤昌絲廠,因近加添作工鍾點,各女工不服,昨日聚眾罷工,群集廠外荒地上。巡街捕恐肇事端,一律驅散,尚不知若何了局也。”
管理軍諮處事務載濤率同軍諮官員前往南苑點驗禁衛軍。
清廷撥庫銀6萬兩賑湖北水災。
8月6日。山東設省、府州兩級師範學堂。署山東巡撫孫寶琦奏報,山東省師範學堂改為優級師範,各府直隸州亦飭令各設完全初級師範。
8月8日。廣西巡撫張鳴岐奏報,遵章設立法政學堂。
8月9日。直隸永平府遷安縣的鄉民舉行暴動。反對官紳橫征暴斂。
8月10日。雲南布政使沈秉奏,請飭黔、川、陝、甘、晉五省統限於本年一律禁種鴉片煙,清廷命軍機處速議具奏。
8月11日。錫良奏陳整頓東三省內政四端。(一)考核官吏;(二)推廣審判;(三)振興教育;(四)籌辦實業。清廷令認真經理,以圖實效。
8月12日。上海密勒路瑞綸絲廠女工百餘人罷工,要求增加工資。
清廷命出使美、墨、古國大臣伍廷芳、出使意大利國大臣錢恂回京,並分別以署外務部左丞張蔭棠、署外務部右丞吳宗濂繼任。
度支部奏陳,財用窘絀,舉辦新政應力求節儉,以維大局。
8月13日。商辦浙江鐵路杭嘉線修成通車。
郵傳部接收輪船招商局。
8月14日。清廷任命廣東水師提督薩鎮冰為海軍提督,命廣東南澳鎮總兵李準為廣東水師提督,湯壽潛為雲南按察使。
8月16日。同盟會新加坡創辦《星洲晨報》同盟會會員謝心準、周之楨等在新加坡創辦宣傳革命報紙《星洲晨報》,取“晨鍾以醒癡迷之意”。該報刊行後,與《中興日報》並駕齊驅,鼓吹革命。特別是《中興日報》1910年春停刊後,革命黨視之為馬來半島之喉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