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保福利
1963年,按國家規定對有毒、有害、高溫、高空、煤礦井下等艱苦環境中作業的人員,定期發放勞保用品。全縣有306名工人享受勞保用品。1977~1979年全縣共有37個單位、700名職工享受保健食品,1980年全縣享受保健食品職工248人,1985年全縣全民所有製單位的210名職工享受保健食品,1988年,全縣各類企業中不同工種的職工共1728名享受保健,占職工總數的35.96%,其中集體企業職工186人。
70年代開始,企業職工實行退職、退休製度,縣勞動部門根據國務院(1987)104號文件,對老齡職工辦理了退休手續。1975年至1988年,共有212名工人退休。
1993年以前,職工的保健食品直接發放實物。1993年,保健食品折價發放現金,分別為塵毒甲等每天1.1~1.5元,乙等0.8~1元,丙等0.6~0.75元之間確定。
1991年,享受保健食品等級標準人數共計714人,其中塵毒甲等201人,乙等363人,丙等153人,高溫丙等24人,占職工總人數的66.5%;1995年,享受保健食品等級標準人數共計629人,其中甲等30人,乙等56人,丙等543人,占職工總人數的42.9%。至2000年,享受保健食品人數共計649人,其中甲等30人,乙等436人,丙等183人,占職工總人數的42.9%。
二、勞動就業
(一)精簡安置
1960年以前,全縣共精減、退職職工68人。1961年至1967年,縣屬全民所有製單位精減職工457人,其中幹部359人,工人98人(不包括供銷係統職工18人),大部分回原籍參加生產勞動。
1970年後,對60年代被精減下放的部分職工落實政策,重新安置了工作。對一些不夠安置條件的老職工和退職職工,給予補助。凡經批準享受生活困難補助的職工,自1986年1月1日起,按期發給補助費。
(二)知識青年安置
1968年開始,動員和組織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到農村、牧區插隊落戶。是年安置初、高中畢業生75人,1970年5月,安置96人。1973年成立縣知識青年安置辦公室,隸屬民政局。至1978年,城鎮知識青年共1478人插隊落戶。在知識青年插隊勞動期間,病退5人,判刑6人,死亡5人,參軍48人,考入大、中專院校9人,其餘均陸續招工。至1981年,全縣下鄉插隊知識青年的就業安置工作基本完畢。
(三)待業安置
1977年全縣有城鎮待業青年20人,其中女14人。1980年,待業青年增至211人,其中女119人。縣屬各部門76人,省、地廠礦135人。1984年,待業青年592人。同年對待業青年進行統一登記,填發待業證由勞動人事部門通過考核、培訓,安置待業青年358人。1985年待業青年1222人,當年安置497人。至1986年,全縣共安置待業青年2062人,待業15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