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高舉屠刀,嚴打掃黑(1 / 3)

內閣拿到朱由校製定的呂宋土著對待政策後,隨即開始安排具體實行,此時內閣的行政效率已經大大提升。

嚴格的說,是內閣下麵的六部和地方官員的執行效率大幅度提升。

此時北直隸、東北地區、台灣和呂宋地區的官員,都是嚴格篩選淘汰後剩下的,這些官員都具備普遍的共同特征,那就是有行政經驗,而且比較的廉潔。並且在這一地區內,有最為嚴格的行政監督和處罰措施,同時也有較好的俸祿待遇。

在這些地區的地方官府行政效率是最高的,同時行政模式也開始和傳統的行政方式有所改變。

明王朝傳統的行政模式最大的特點就是官員少、吏員少,基本上是一種地方自治模式。

如今朱由校正在改變這一問題,吏員數量開始增長,公務員製度開始明確施行,臨時工開始逐漸有了官方編製。

同時加大了對鄉鎮的控製力,此時內閣正在編製中增加鄉長、鎮長,這些鄉鎮都成立了漢皇黨委員會,采取中央委派漢皇黨成員擔任書記,地方讀書人擔任鄉長、鎮長的模式。

這個政策是天啟五年開始實施的,這個製度出現後很快就得到了北方士子的支持,這意味著他們能夠在本地鄉鎮得到出仕的機會。

將行政覆蓋到鄉鎮,是朝廷在接下來要繼續施行的政策。如此一來,可以大大的提高對地方的掌控能力,同時構建一個完整的行政的層次,雖然行政成本有所增加,但好處卻是太大了。

如果是過去的行政製度,一個縣令要對地方進行管理,必須依靠地方鄉紳。這些地方鄉紳很多時候是不承擔具體的行政管理的,隻是配合官府的一些行政,效率太低了。地方縣令對地方的掌控能力變得很差,行政效率也不高。

有了鄉鎮政府後,行政效率就可以大大提升。地方鄉鎮出了問題可以責問,上麵有政策下來也可以直接下達文件。

同時在疫情防控、政府宣傳、資源調配等方麵都能更快。

在天啟五年,整個新政區域,都增加了公安局。公安人員編製也有增加,過去捕快臨時工也是最多的。這種臨時工製度,並不是後來中國獨有,明代就非常盛行了。

一個縣城十幾個捕快,可想而知其人員是多麼缺乏了。

同時朱由校不久前還成立了一個公安大學,並從基層選拔了數十名辦案經驗豐富的捕頭前來教學。

公安大學除了正常招生外,還有進修班。用來培訓地方捕頭,同時從中央軍退伍軍人中選拔一批送去進修。

北直隸的公安係統在天啟五年率先全麵鋪設完成,除了州縣有公安局外,鄉鎮也有派出所。

公安局是有了,法院還沒有。

成立地方法院的決議很快也早朝的時候通過了,吏部郭允厚負責具體執行。同時對此前出台的《北直隸治安管理條例》也進行了完善,各種量刑標準也進行了修改。

郭允厚隨即向朱由校提出先成立省級法院和府級法院,州縣級的地方法院先暫緩,州縣的刑案先交由府級和省級法院審理。從而避免法院係統鋪設速度過快,導致魚龍混雜的現象。同時先集中審理,也有助於避免冤案錯案。

朱由校同意了這個建議,同時又成立了一所政法大學,抓緊培養正規行政、司法人才。

政法大學成立之後,日後地方官員上任之前都將在政法大學先進修一段時間。特別是剛考取功名的士子,更是要在政法大學學習之後再任命官職。並且任命什麼官職,也根據政法大學的學習考核來決定,同時政法大學還會先任命一些基層職位讓這些士子實習,實習表現考核將決定其正式職位任命的高低。

政法大學的成立,改變了過去士子剛考取功名就能進入官場的現象。

朱由校加快了吏治建設速度,吏治是一個國家最根本的東西,而明末最混亂的也是吏治。

到了天啟五年年末,北直隸省、府級法院,以及東北等新政區域的省級法院都設立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