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十二月(3)(1 / 3)

12月7日。北京國務會議議決派兵進駐哈爾濱。俄國十月革命後,沙俄中東鐵路護路軍分化為以留金為首的革命派和以中東鐵路總辦霍爾瓦特為首的反革命派。霍爾瓦特無力控製局勢,致使哈爾濱及中東鐵路沿線秩序極度混亂,引起列強幹預。是日,外交部電知吉林督軍孟恩遠、省長郭宗熙,英使代表協約國要求中國派兵維持1909年中俄條約規定之行政地位,中東鐵路及鐵路所用之人皆由中國保護,如“俄人有暴動行為,即以武力對待”,並由國務院電奉、黑兩省協助。12日,哈爾濱俄工兵蘇維埃發布《告公民書》:自本日起,哈爾濱工兵蘇維埃即為國家主權正式代表,所有國家及公共機關均受本委員會管轄,宣告接管中東路俄方主權。同日,北京政府派陸軍中將何宗蓮、張宗昌前往吉林,洽辦協防俄亂事宜。13日,俄共聚眾哈爾濱,擬強行接收中東鐵路。黑龍江濱江縣警備隊—營開進哈爾濱中東鐵路界內。16日,占黑兩省派兵赴哈爾濱鎮壓俄人暴動。17日,中東鐵路警備司令部在哈爾濱成立,以吉省第三混成旅旅長陶祥貴為總司令,麼佩珍為副司令,高士儐為會辦,負責護路。中東鐵路出現中俄兩個並存的護路隊。18日,何宗蓮、張宗昌、陶祥貴等與霍爾瓦特密謀遣散傾向於布爾什維克的中東鐵路俄軍,要求霍爾瓦特三日內將工兵蘇維埃領導人留金及俄軍解除武裝,遣送回國。20日,吉、黑兩省軍政當局限令哈爾濱俄共廣義派於三日內一律解散,否則將以武力驅逐。22日,孟恩遠、郭宗熙電國務院請示對待哈爾濱局勢辦法。24日,國務院電示吉督孟恩遠,對哈埠局勢相機應付。25日,陶祥貴與霍爾瓦特交涉驅逐俄兵出境辦法。26日,吉林中東路警備司令部派麼佩珍團解除秦家崗559號俄兵武裝,高土儐旅解除鐵路大橋西668號俄兵武裝。自28日起,被解除武裝俄兵1800餘人被運送出境。27日,富拉爾基、博克圖、碾子山、紮蘭屯等處俄兵嘩變。29日,嘩變俄兵被解除武裝,遣送出境。中國鐵路護路隊先後兩次解除俄國中東鐵路護路隊約4000人的武裝,並遣送回俄國。29日,馮國璋任命郭宗熙為中東鐵路督辦。自第一任督辦許景澄於1900年7月28日被清政府殺害後,始派繼任人。

孫中山電促唐繼堯東下進據武漢。孫中山電複劉顯世,轉促唐繼堯等會師東下。8日,唐繼堯電孫中山,報告滇黔聯軍已攻克黃角丫,渝城秩序暫由熊克武維持。孫中山電複唐繼堯,嘉慰滇黔聯軍攻克重慶,促督師出川。10日,孫中山以聯軍攻克重慶,陸榮廷以私利停戰議和,望唐繼堯等“迅出宜昌東下,進據武漢”,將長江以北悉屬軍政府範圍,使陸榮廷單獨議和無所為。11日,孫中山致電唐繼堯等告在粵各軍日內出發赴閩,再促出師東下。18日,孫中山致電唐繼堯詢四川情勢,促酌派勁旅分出宜昌、漢中。27日,孫中山致電章太炎,望促唐繼堯早撤駐瀘之師,揮師東下,期與黎(天才)石(星川)聯絡破敵。30日,孫中山再電唐繼堯,深望克日東下宜昌,“以為寧贛之聲援”。

12月10日。北京政府戰時國際委員會議決參加巴黎經濟同盟糧食會議。1918年11月8日,國務院電告駐法公使胡惟德通知法國政府,中國決定加入協約國巴黎糧食會議。

12月11日。閩督李厚基為購買軍火,以洪山橋(今福州市屬)兵工廠擔保,與香港台灣銀行簽訂140萬日元借款合同。

12月重5日。國務院令曹錕、張懷芝率部應援鄂贛。特任直督曹錕為攻湘第一路軍總司令,魯督張懷芝為攻湘第二路軍總司令,令各率所部應援鄂贛,以定大局。18日,北京政府特派段祺瑞督辦參戰事務,特任段芝貴為陸軍總長。19日及21日,李純、陳光遠分別致電北京政府,阻張懷芝軍假道蘇、贛攻湘。21日,曹錕派師長吳佩孚率第五混成旅自保定啟程,25日抵湖北孝感。張懷芝派兗州鎮守使施從濱率山東暫編陸軍第一師南下,30日抵安徽滁州(今滁縣)。22日,江西省議會、總商會致電馮國璋,反對張懷芝部南下攻湘。同日,山東黨人邱子厚部範玉琳,以“山東護法軍第二梯團戰時第一路司令”名義通電聲討張懷芝。24日,江西學界通電嚴拒張軍入境。30日,北京政府派第七師師長張敬堯南下攻湘,其先遣隊抵九江。31日,蘇贛當局再次電阻魯軍南下。

莫榮新、李耀漢聯銜通電不承認龍濟光任兩廣巡閱使廣東督軍莫榮新、省長李耀漢以兩粵自主,不受非法內閣命令,宣布龍濟光就任兩廣巡閱使無效,並請陸榮廷收回卸任之通電。16日,湘粵桂聯軍總司令譚浩明等電孫中山聲明決不承認龍濟光就任兩廣巡閱使。莫榮新召集軍事會議,主出兵討伐龍濟光。粵督、省長聯銜電告龍濟光,如派兵入境,當以土匪論處。20日,粵海軍於陽江捕獲龍濟光兵艦六艘。24日,粵護法軍與龍濟光接戰。30日,莫榮新任命沈鴻英為討龍第一軍總司令,林虎為第二軍總司令。31日沈鴻英通電就任,當即頒發討龍布告,宣布龍濟光禍粵殃民之三大罪狀。

12月16日。軍政府堅持必須恢複舊國會。莫榮新、程璧光、李烈鈞聯電宣布,非俟馮國璋明令取消解散國會及召集臨時參議院原案,不能停戰。26日,軍政府外交總長伍廷芳致電馮國璋,指出臨時參議院為非法機構,解決時局關鍵在於恢複舊國會。

精武體育會假座嶺南樓特開年會,公舉聶雲台為會長。

12月18日。日台灣總督府頒布《台灣新聞紙令》。主要內容有:擬發行報刊雜誌應將名稱、發行者、創刊號等呈請台灣總督許可;變更發行人時,應由舊發行人及發行人連署,報請台灣總督許可;發行人應於報刊發行前繳納千元於該管轄州廳作為保證金;褻瀆皇室、改變政體、紊亂國憲等諸多事項不得揭於報刊;台灣總督如認為有取締之必要時,得禁止其發售;對報刊轉入或進口、經售人等各方麵亦有規定。該令頒布後,原於1900年頒布的《台灣新聞紙條例》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