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奉孫中山之命在上海地區負責起義組織、準備工作的陳其美,因經費拮據而傷透了腦筋。他殫精竭慮內外兼籌,數量仍很有限。
當時,陳其美家住上海法租界漁陽裏5號。中華革命黨在上海的總機關設在法租界薩坡賽路14號。一天,陳其美正在家裏休息,一個自稱是中華革命黨黨員、陳其美的老部下的人前去拜訪,名片上印的姓名“李海秋。”寒喧了一陣之後,陳其美覺得李海秋很樸實,便問李海秋到家裏來有什麼見教。李說“以前我在煤礦公司做事,所以我對這方麵的事比較熟悉。這是件有利可圖的事,隻要找準了礦源,以後不怕不自地底下冒出黃金。難就難在發掘礦眼,隻要摸對了,這不僅是一本萬利的事,而且是一本萬萬利的事,賺錢快,賺錢多,不麻煩也省事。”陳其美一聽,覺得這也是為革命籌集款項的一個好途徑。李海秋接著說,他已與他的好朋友許國霖、程子安組織了一個鴻豐煤礦公司,並說已有了一塊很大的礦地。在礦沒有找準以前,要花用大量的探測費和公司的人事開銷,因此,急用錢。他們想用那一塊礦地向日本商人經營的專做貸放款生意的中日實業公司抵押借款。李又接著說:那塊礦地麵積很大,按市價折算,足以抵償貸款,並肯定會有多餘,這一點請陳其美放心。李說,考慮到在辦借貸手續時,手續很繁,陳其美在滬地位很高,想請陳出麵牽頭。這樣,辦手續就快了。如果陳肯出麵牽線,合同簽定、貸款到手之後,可以四六分賬,即:貸款的十分之四給陳其美,十分之六李海秋他們留用。
雖然陳其美天天在為籌集革命經費而發愁,但他覺得這樁生意來得太容易了,反而引起了他的懷疑。陳其美自幼就是學習生意的,在典當鋪幹過多年,對商人們斤斤計較、能多扣一文就多扣一文的心理,可謂了如指掌。按當時上海的一般情況,如果能給百分之二十的傭金,已經是很不錯的了,頂多給到百分之三十。而這位李海秋,張口就給百分之四十!這實在是有些不正常。因此,陳其美便問對方,礦地的地契和一切借款的手續,是否都準備好了。對方則說一切都準備好了,甚至連合同的底稿都起草好了,隻待陳給牽牽線。陳在猶豫、懷疑之際,李海秋語重心長地說“其美先生!我們都是黨內同誌,我很了解我們的處境。為了革命,為了黨在上海的活動,全靠您來設法維持,我們都知道,這需要不少錢來應付。”李的這番話,使陳其美頗受感動。
李又接著說“借這麼一大筆錢,說老實話,我們的分量不夠,日本人絕不能信任。隻有您出麵介紹,才能使日本人放心。”陳聽後,覺得這確實是實際情況。李又說“站在同誌的立場,所以我們甘願四六分賬,給您百分之四十的傭金,算您對於黨的貢獻。”
聽到這些話,陳其美對對方相信了,並提議借二百萬,簽約的日期定在兩周以後,即5月18日下午,並要求李海秋把其同事許國霖、程子安和鴻豐煤礦公司的辦事人一塊叫來,一次把手續辦清,不要拖拉。
在5月4日以後的兩周內,陳一麵托人打通中日實業公司的關係(日本人一見陳其美出麵作保,滿口答應),一麵派人調查李海秋的身份。調查的結果是:李海秋是老同盟會會員,曾多次參與黨內機要,是一位性格內向、辦事穩重的老同誌。
5月18日下午,在上海法租界薩坡路14號的中華革命黨的上海總機關部裏,陳其美正在與李海秋、許國霖、程子安以及李海秋帶來的陳其美的老熟人王介凡商談借款事宜。還有兩位,鼻子下麵都留有小胡子,據王介凡介紹是日本客人,日本方麵的資方代表,一共有七人。
他們商談了一會兒之後,王介凡插嘴,讓李海秋把地契和合同草稿拿出來,讓陳其美過目。李翻騰了半天他的皮包,大小文件都帶齊了,偏偏忘了帶合同草稿。李海秋顯得很歉疚,趕緊說“沒關係,請諸位稍微等一等,我馬上回去,把合同底稿拿來。”他說著,把零落的文件裝回皮包,倉促地提著皮包向門口走去。
李還沒出門,王介凡站起身要送他。接著,程子安、許國霖也站了起來。那兩個日本人也坐不安穩了……廳中一時亂了起來。
就在這騷動不安之時,從外麵突然擠進幾個彪形大漢。似乎他們有一幫人,而隻擠進這麼四五個人。這幾個家夥二話沒說,迅即舉起手中短槍,對著陳其美猛烈射擊。
子彈發射的聲音、呼嘯的聲音和彈頭打在物體上的啪啪聲,混雜在一起。
陳其美倒在血泊中了。
這時,有人向廳內亂撒石灰粉。子彈的硝煙和石灰粉混在一起,彌漫了大廳,嗆得人睜不開眼。
槍一響,在三樓上的幾位中華革命黨的負責人立即衝了下來。但因這個突發事件隻是一兩分鍾的事,待他們衝下來時,凶手早已跑了。
他們見陳其美已伏倒在地上,便把他扶了起來。槍是向著他的頭部射擊的。他已成了一個血人,鮮紅的血從頭顱裏往外湧,血中夾著泡沫,淌流滿麵。兩頰還在微微地顫抖,雙眼微開,嘴角還在動,似乎是想說什麼,但已經說不出來了。最後,頭一歪,微弱的呼吸也停止了。
當天下午,有人路過14號門前時,就已注意到門前出現了一些遊蕩的閑人,大概有一二十人。這些大漢在門口來回徘徊,與平時形成了極不一致的氣氛。但當時人們還以為附近哪一家有事兒請的人呢。
槍聲響了,人們才知道是出了凶殺案。一陣騷亂之後,那些大漢不見了,法國巡捕房的巡捕,也把這裏包圍了。
然而,說“都不見了”,並不是一無所獲,王介凡被亂槍打死在客廳裏,混身上下都在淌血,他原來也是追隨孫中山先生的,但與李海秋一樣,看到革命一再失利,前途渺茫,經不住敵人的利誘,叛變了。為北洋主子賣命,卻死在了北洋主子的槍下,成了犧牲品,許國霖則被活捉。他被嚇得四肢也不聽使喚了,打著哆嗦,縮成了一團。他是想跑而沒有跑掉。
巡捕房的巡捕在包抄薩坡賽路區域時,又抓到了負責在弄口把風的宿振芳。
這樣,有了兩個活口。
三、妄圖滅口,北洋軍閥恐嚇法庭
這兩個歹徒最初被關押在法租界公廨。在審訊時,他們倆承認:謀殺陳其美的主使人是朱光明。他們是在為袁世凱政府辦事,獎金十三萬元。北京政府最忌恨的陳其美是他們“辦”的第一個目標。行動部署是:先由程子安、許國霖在上海設立“鴻豐煤礦公司”,實際上是偵察機構,專事偵察陳其美的活動。然後設計,向日本人經營的金融機“中日實業公司”押礦貸款,利用陳其美為革命籌款的急迫心理,請陳從中介紹,誘陳上當。5月18日下午的現場指揮是程子安。程命令王殿章、王潤甫、王子連、潘甫庭等人各帶凶器手槍和石灰粉,為狙擊手;命杜福生去租賃汽車,以備逃脫;命宿振芳在弄口把風,防備其他人員前來。然後,程子安、李海秋、許國霖、王介凡以及兩個日本人,分乘馬車,大搖大擺地進入薩坡賽路14號大廳。
宿振芳在法租界捕房的兩次供詞,都招認程子安是受張宗昌的指使且程子安在現場指揮。
按照當時審判程序,該案先由上海法租界公廨引渡,由上海地方檢察廳向上海地方審判廳提起公訴,由上海地方審判廳判決。判決後,呈報設在蘇州的江蘇高等審判廳核判。
兩犯被上海地方審判廳審訊時,都翻了供,拒不承認是暗殺,反而誣蔑陳其美在會談時為擔保貸款要多借二十萬元,作為革命經費。王介凡等人因嫌陳太苛刻而忍無可忍,才臨時引起殺機,將陳殺死。
這顯然是後來設計的謊言。
當時,上海駐有袁世凱的重兵。上海地方審判廳不敢得罪北京政府,便根據許、宿二犯的新供詞,判處許國霖死刑、宿振芳等有期徒刑。對於幕後操縱人及行刺的目的,未敢追究。
二犯萬萬沒想到判成這個結果,可給嚇壞了,立即向江蘇高等審判廳上訴。檢察官也不服,上訴。
當時,盡管因為6月6日袁世凱病死而使護國戰爭暫告停止,但在北京,黎元洪已以副總統之職繼任總統大位,馮國璋又在南京擁兵自重。長江中下遊流域仍是北洋軍閥的天下。
該案移交給江蘇高等審判廳時,已是秋冬之交了。受理該案的庭長是邱繼平,彭介臣受命推事,陪席推事是姓蕭的一個人。實際受命審理的是彭介臣。
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刺革命黨領袖人物,實是當時繼宋教仁案之後的第二大案,全國矚目。北洋軍閥當時派人授意審判人員,要加重處罰二犯,以此謀求與革命黨人和好,實際上,是以此為借口,殺人滅口。軍閥們事先曾派人通知,兩被告隻能被判處死刑或者無罪釋放,不允許有第三種判法。即使無罪釋放,也就等於是交由軍閥們隨意處罪,當然也是死。
審判該案的那一天,審判廳內外布滿了北洋軍閥的軍隊。開始,先進行法庭調查。二犯供認:是袁世凱秘密獎賞十七萬元,受馮國璋、張宗昌主使而受雇參與行刺,迫於約束,並不是自願參加。接著,二被告又辯稱他倆既不是主謀,也不是親自持槍直接行凶者,上述一番話剛一說出,該案子真相大白,法庭內諸人相顧失色。審判人員迫於當時情況,深知既不能傳訊嫌疑犯,又不能把該案擱置下去。如擱置下去,肯定會生變。於是,審判人員當庭商定,讓被告作最後陳述並進行法庭辯論。終結後,立即退庭商議,邱繼平、彭介臣和那位姓蕭的陪席推事均認為,被告已將幕後指使人公開點出來了,在這種情況下,軍閥必將加緊騷擾,如拖下去,恐更難審理,評議結果。
法律既不允許受雇行刺之人無罪釋放,也不允許並非主謀及直接持槍行刺之人被判處死刑(這就等於把軍閥們強迫法官去行使的兩種處置方法都拒絕了)。況且判處了死刑,爾後政治形勢有了質變,要追緝真凶時,將無活口對質。無論就法律而言,還是就政治形勢的發展而言,都不應判處被告死刑或無罪開釋,決定:撤銷原判,改判徒刑。
他們三人評議完畢再度升座時,發現庭上的法警和庭丁都換上了不認識的人。原來軍閥調動防軍,化裝包圍了法庭,且人人手提盒子炮。江蘇高等審判廳設在蘇州道前街舊道署,第一法庭是在原道署大堂的基礎上改建的。通過二門、頭門,可以清楚地看到街前的廣場上軍隊林立。法庭後麵的庭門也被關閉,有四人持槍站於門旁,意在阻止法官延期審判而退庭,總之,法庭已被軍隊包圍得水泄不通。
接著,有一個手提駁殼槍並已化裝成法警的軍人向著台上命令道“今天這案子請庭上對於兩被告判死刑或無罪開釋。”
邱庭長立即警告該軍人“這是什麼意思?此是法庭,爾等應知司法獨立,軍人不得幹涉的!”
下麵那個軍人接著說“我等奉命而來,法官不聽話照判就槍斃法官,犯人不聽話要上訴即打死犯人,假使你們堅持不合作,莫怪我們得用強硬手段對付。”
邱庭長一見此案實在棘手,怕惹出麻煩,便小聲地與受命推事彭介臣商議,是否變更評議。彭介臣力主不可變更,並認為,如果沒有強硬的判決,無法樹立司法獨立的威信,力主不能屈服於任何壓力。邱庭長見狀,知已無法說服助手,乃提出與彭介臣互易座位,即:讓彭介臣任審判長執行宣判,邱庭長任陪席。
四、邪不壓正,領袖魂氣壯河山
彭介臣深知易位的結果,將是引火燒身。他將對審判結果負主要責任。然而,這位畢業於京師大學堂(北京大學前身)、留學於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律正科並追隨孫中山先生多年從事司法審判工作的法官,憑著一身正氣,麵對無數個槍口,毅然同意。
易位後,彭介臣問在庭各軍人“爾曹真意何在?”
下麵的軍人抬著頭說,我等奉命辦事,必須完成任務。法庭如判兩被告死刑,我們即不許兩被告上訴,立即槍決;若判無罪釋放,我們帶兩被告出去後自行處置,也是立即解決,以防被別人利用活口。希望法官合作。至於你們的安全,我們負責保護。
聽到這裏,彭介臣立即耐心地給這些軍人講道理:你們應該知道,推翻封建專製,建立民國,剛剛五年,且共和政體的恢複才僅僅幾個月。全國上下惟一對人民生命財產保護者,就是司法獨立。如果司法也受政治左右,像你們這樣進行幹擾,則你們各位的個人生命也將毫無保障。如今南北政治動蕩,功罪未定,但人民需要安居樂業,這就需要司法獨立。你們也不必做自己心裏不願做的事。因為,如果你們此刻接受亂命行凶殺了司法官,出了審判廳大門後,立即會和這兩個犯人一樣被亂槍打死。因為你們的上司也要殺你們,借此滅口,你們想想,現在受人指使要滅可法官和犯人的口,用不了多久,你們還會一樣被人家殺了,一樣滅你們的口。如果國家真的沒有了法治,今後,暗殺和滅口之事將層出不窮,你們無非是被人驅趕利用而已,到頭來必難自保。你們死了還要被人加上行凶殺害司法官的惡名,而天下卻都認為你們是該死的,你們就是得到非法的錢,也沒機會花了,你們的妻子兒女更難自保,希望你們仔細想想。
說到這裏,法庭內外一片肅靜。手提盒子槍化裝成法警的軍人紛紛地把槍口垂下,默默地站在那裏不作聲了。他們的感受,不言而喻。
這時,彭介臣立即命令,速提兩被告上庭聽候宣判。此時,兩被告已見庭外形勢,以為必將死於今日,竟將褲子脫下,硬頂著不肯上庭。看守人員硬是挾持著,將他倆帶入法庭。
彭介臣立即宣讀評議決定的主文:撤銷原判決,判處被告許國霖無期徒刑,剝奪公權終身;判處宿振芳一等有期徒刑。
兩被告原認為必被當日處死,忽聞這種判決結果,又看了看提著盒子槍的那些人,還以為是自己耳朵聽錯了呢。特別是許國霖,更感狐疑。彭介臣再三講解,又命書記官用大字將主文中的“無期徒刑”四字書寫在大紙上,又把舊式葫蘆電燈拉下來給被告許國霖照著看,許國霖這才似乎有點明白過來了。彭介臣接著命令看守人員把兩被告迅速押還。
此時,化裝成法警、庭丁的那些軍人,已被彭介臣的諄諄開導所折服,等到真正的法警、庭丁隨法官退庭時,這些軍人便逐漸地散去了。
陳其美被暗殺一案,就這樣在法官的艱難努力下,勉強地了結了。爾後,法官彭介臣的家則被北洋軍監視了起來。
李海秋在刺案發生不久被巡捕抓獲,在法租界巡捕房受審時堅不承認。後來,北洋政府借口其他案子,把他槍斃了,以達到滅口的目的。
張宗昌也沒獲得好結果,1941年他在濟南車站遇刺身亡。刺張者,名叫鄭繼成。鄭的父親名叫鄭金聲,曾任馮玉祥的第二集團軍副總司令,北伐時被直魯聯軍俘獲。張宗昌的副手褚玉璞堅主殺鄭,張宗昌雖無殺鄭之意,但鄭金聲卻因褚的堅持而被殺。五年後,鄭金聲的兒子鄭繼成殺張,是為了給父報仇,可謂冤冤相報了。
孫中山驚聞陳其美被暗殺的惡耗,即親往吊祭,並手書“失我長城”四字以挽之。在《祭陳其美》文中,孫中山以沉痛的筆調寫道:
“嗚呼!英士,生為人傑,死為鬼雄。唯殤於國,始於天通。亡清季年,呼號奔走,瀕死者三,終督滬右。東南半壁,君實鎖鑰,轉輸不匱,敵胥以挫。孤懷遠識,洞燭奸宄,好爵之縻,避之若浼。賊惡既淫,更張義師,奔雖雲殿,自公責辭。毖後懲前,文厲主張,彼甚文者,謬詆為狂。君獨契文,謂國可救,百折不撓,以明所守。疾疚彌年,未償逸暇,我誌鬱伊,賴君實寫。君總群豪,與賊奮搏,百怪張牙,圖君益竭。七十萬金,頭顱如許,自有史來,莫之或匹。君死之夕,屋郗巷哭。我時撫屍,猶弗瞑目。曾不逾月,賊忽暴殂。君儻無知,天胡此怒?含笑九泉,當自茲始,文老幸生,必成君誌。”
8月13日,孫中山率黃興、伍廷芳、唐昭儀等在上海法租界霞飛路尚賢堂舉行“陳英士及癸醜以來諸烈士追悼大會。”會場上方懸“氣壯山河”的橫幅,左右兩聯是陳其美生前所作:
扶顛持危,事業爭光日月,
成仁取義,俯仰無愧天人。
1917年5月18日,是陳其美遇難一周年。孫中山又發動革命黨人,集資安葬。胡漢民、居正、廖仲愷、黃複生、譚人鳳等,紛紛以唁電、祭文、挽聯,表達對這位資產階級革命家壯年遇害的痛惜之情。其中尤以譚人鳳所撰最為感人:
“餘所獨引為大痛者,民國改造在還,五載於茲,上下擾攘,日歎危亡,庸庸碌碌之徒,竊大名享厚福者不死,暴戾乖張之士,日為不善,惟慮不足者,亦不死。而獨取人人仰望之無數子,一一死之,且死之惟恐不速,豈天之若亡民國乎?”
《民國日報》為紀念陳其美發表社評,總結了陳其美被暗殺的原因,在“不受籠絡,不就危圍,一意征討,一激進不已。袁氏心中,直視為唯一之大敵,以有今日之禍。”但袁世凱的卑劣手段所引起的社會效果和預想完全相反,“舉凡民軍中人,聯先生之死,哀痛之餘,加以奮勉,公敵所在,共策進行。先生之仇,即凡為民黨之仇。”
袁世凱可謂害陳的頭號主謀。然而,就在陳其美被刺身亡之後的第十九天,袁世凱就命喪於北京新華宮。據身邊的人說,袁在臨死時,大呼“英士”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