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進入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後,文史館的情況發生了新的變化。一方麵社會上無生活來源的老年貧困知識分子已經很少,需要由政府供養起來的“文老貧”知識分子已經不多;另一方麵從工作崗位上退下來的學識淵博,貢獻較大的專家、學者逐漸增多,有些需要在文史館作適當安排,以繼續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文史館不應該繼續局限為政府的供養機關。為此,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分別於1988年、1995年發出通知,對文史館的性質、任務、館員條件、館員待遇、領導班子等作了新的規定(從1979年恢複活動到1988年基本上是繼續貫徹建館初期的規定)。明確指出:文史研究館是為了安排部分有文史專長,有名望的老年知識分子而設置的機構,是人民政府領導下具有統戰性、榮譽性的文史研究事業單位。文史館的宗旨是敬老崇文,即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發揮館員專長,弘揚民族文化,為社會主義服務。基本任務和職責是,為館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照顧館員的生活,支持和組織館員開展適當的文史研究活動,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愛國統一戰線工作,有條件的還可開展海外聯誼活動,以文會友,為統一祖國作出貢獻。文史研究活動包括著書立說、編輯書刊;從事書畫和其他藝術創作和交流;參與編史修誌;參加社會文化教育工作;與當地文化團體和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建立聯係,參加他們的某些活動。同時強調館員工作要量力而行,一般不承擔規定性的學術研究任務,不實行到館上班的製度。
為體現文史館的統戰性、榮譽性,將聘任館員的範圍和對象明確規定為:(一)從工作崗位退下來的或者在社會上無固定收入、生活困難的,在文學、藝術、曆史、教育、新聞、出版、翻譯、傳統醫學、體育等方麵造詣較深的學者、專家、藝術家;(二)在促進祖國統一大業中能夠發揮作用,具有文史專長的老年知識分子,包括歸僑和從台、港、澳及國外回來定居的有代表性的人士;(三)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中有文史專長的人士。強調館員主要從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中聘任,個別在文史界知名度高、影響大,熟悉統戰工作的中共黨員也可以聘任,但其人數最多不得超過館員人數的10%。新聘館員的年齡一般應在60歲左右,除個別學術造詣高深、享有盛名的人士外,最高年齡不應超過75歲。館員係榮譽稱號,不實行任期製。館員不列入國家工作人員編製。還規定,對館員的生活待遇,要本著從優的原則給予照顧。受聘館員無工作單位的,由文史館發給生活費。生活費標準,居住在城市的,應略高於當地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居住農村的,由各地自行掌握。領取生活費的館員,在醫療、喪葬、撫恤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方麵的待遇,應按照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館員住房有困難的,應根據條件給予照顧。受聘館員中的離休、退休人員,工資關係一般不轉文史館,其生活仍由原工作單位照管。規定文史館的領導班子,既要有中共黨員,又要有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愛國人士。館長、副館長原則上應執行國家的離休、退休規定,因工作需要,其任職年齡可適當放寬。是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愛國人士的,退下來後,有的可改任名譽館長或者名譽館員。
這兩個通知之後,各級文史館按照新規定,積極進行了聘任新館員和開展文史研究的工作,展現出了新的麵貌。一些原來沒有設立文史館的省,新設了文史館。全國地方文史館由原來28個增加為32個,館員人數有較多增加。就甘肅文史研究館的情況而言,在現有37名館員中,新聘任的館員占29名。新聘的館員,年齡相對較輕,又是文史方麵具有一定名望和影響的教授、學者、專家,為文史館增添了許多活力。他們根據各人的專長,積極參加修史編誌、著書立說以及書畫等方麵的活動,為弘揚民族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現在,文史館的性質、職責、館員條件等,都已規定得十分明確。各級文史館今後的任務是正確認識和認真貫徹這些規定,把文史館的工作進一步做好。以下三點需要特別重視:第一,要充分認識和體現統戰性。館員聘任必須以黨外為主,中共黨員不得超過館員人數的10%。第二,要充分認識和體現榮譽性。館員聘任必須堅持和貫徹“名、老、高”原則,遴選標準不應放寬和降低;保持館員數量的適當規模是需要的,但首先考慮的應是聘任者的聲望和影響,根據我省目前財力和文史館的實際條件,館員人數不宜多,省上給的50名館員名額,不一定滿額聘任;館員是榮譽稱號,不是職務,而且都是退休、離休的老年知識分子,館員工作必須首先照顧其精力,量力而行,不可硬行布置學術研究任務和規定完成時限。第三,要充分認識和體現文史特點。館員聘任的範圍和對象,必須是規定的9個文史類學科方麵的人員和海外歸來的有關人員、民族宗教方麵的有關人員,不應向其他方麵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