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製是從氏族社會公有製發展而來的土地所有製。原來集體耕作的大塊“公田”,已經變成統治階級的私田;而農民耕種的小塊“私田”,本來是以前氏族的領導階級劃分成大小相等的方塊分給成員耕種的,而奴隸向貴族們交納一定的貢物,同樣這些土地也變成貴族們的私田。
周朝時期井田製已經形成製度,並且非常規律化和社會化了。井田的劃分,大約一塊為100畝(約合今天的31畝多),是奴隸們耕種的一個土地單位,但是因為生產技術水平十分低下,同時也為了便於監督奴隸勞動,井田上實行的是奴隸集體耕作。由於井田製是國有土地製度。奴隸主把一部分土地分配給一家一戶的農奴去耕種,收獲歸農奴所有;另一部分土質較好的土地歸自己,驅使農奴為他們耕種。
在井田製的土地製度下,人們將土地劃分為“公田”和“私田”兩部分,公田就是周天子和各級貴族所掌握的土地,奴隸在公田上勞作,其產品全部歸統治階級所有。公田又稱為“大田”或“甫田”。貴族們提供給奴隸耕種的小塊土地稱為私田,其收獲歸奴隸自己所有。關於公田和私田的結構情況,孟子曾有這樣的說法:“方裏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所以別野人也。”(《孟子·滕文公》)按照這種劃分方法所形成的土地疆界形狀呈“井”字形,所以孟子稱之為“井地”,後世又稱為“井田”。《漢書·食貨誌》上記述:“井方一裏,是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畝。公田十畝,是為八百八十畝,餘二十畝以為廬舍。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古代文獻上的這些記載反映了在井田製度下土地分配的情況。對於這種土地分配製度的意義,孟子十分強調其對“仁政”的影響。他說:“夫仁政必自經界始,經界不正,井地不均,穀孟子祿不平;是故暴君汙吏必慢其經界。”(《孟子·滕文公》)孟子的說法雖然帶有一些為封建統治階級辯護的意味,但他的這種說法基本上反映了周代社會基層單位的土地情況的。古代所謂的“耦耕”,大約是農民耕種公田的一種形式。按照這種方式,一般是兩個人結成一組進行耕作。由於當時生產力水平還比較低下,所以在井田上進行耦耕的規模往往很大,故《詩經·噫嘻》說“亦服爾耕,十千維耦”,《詩經·載芟》說“千耦其耘,徂隰徂畛”,可見是成千上萬的農民一起共同耕作的。井田製度在一定程度上適應了周代生產力發展水平。
三、井田製的瓦解
春秋末年,井田製逐漸退出了曆史舞台。而其中最主要的物質因素,就是生產力水平的提高。
牛耕的推廣和鐵器的使用,是當時生產力水平提高的標誌。
用牛拉犁耕地
我國開始用鐵的曆史可以追溯到商代。解放後曾在河北榮城縣和北京平穀縣出土的商代中期的鐵刃銅鉞,經鑒定,刃部都是用隕鐵鍛打成的。這樣的鐵器,在當時是非常珍貴和稀奇的。直到西周末年,鐵器才逐漸多起來。所以《詩經·秦風》中出現“駟鐵孔阜”的詩句,這是秦襄公(公元前777—公元前766年)時的詩。用鐵形容馬的顏色,隻有在鐵成為習見物之後才可以。大約在春秋初期,已經有鐵製農具。《國語·齊語》記載管仲向齊桓公建議:“美金以鑄劍戟,試諸狗馬;惡金以鑄鋤夷斤,試諸壤土。”“美金”是指青銅,“惡金”是指鐵。春秋中葉齊靈公時的叔夷鍾銘文中有“造徒四千為汝敵寮”一句,是鐵字的初文,可見當時官府冶鐵已經頗具規模了。到春秋末期,鐵器在齊國已普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