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人被控殺人,有足夠的證據可以判罪,隻是沒有找到死者的屍體。被告的律師在要結束他的辯護時,知道他的委托人有可能被判有罪,便把希望寄托在一個花招兒上。於是,他說:“尊敬的法官,我會讓你們所有的人都感到吃驚。”律師看了一下手表,繼續說:“1分鍾之內,那個被認定在該案中被殺的受害人將走進法庭。”
他把目光投向法庭入口,所有的審訊者都給唬住了,也急切地看著入口,1分鍾過去了,什麼也沒有發生。
最後,律師說:“事實上,我虛構了上邊這一陳述的內容。但是,所有的法官都懷著預期的心態看著法庭大門。這說明,你們對於本案中是否有人被殺,持懷疑態度。因此,我堅持提出對被告作無罪判決。”
法官們顯然困惑了,審判長宣布休庭,讓合議庭去商討。幾分鍾後,法官們返回法庭,宣布了對被告的有罪判決。
“怎麼能這樣呢?”被告的律師質問:“我看見所有的審判人們都盯著門口,你們都有疑慮。”
審判長說:“哦,是的,我們都看著門口,但是被告——你的委托人並沒有看門口。”
智慧小課堂:
所謂“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在本文中,就意味著用奇特的思維壓製對方怪異的思維。在鬥智方麵,麵對著別人的奇招,除了技高一籌,別無良方。思維敏捷、針鋒相對、以牙還牙,是鬥智的明顯特征。思路靈活的人,往往能順著對方的思路,尋找一條更可靠的出路,出其不意地反製對方的要害,讓其啞口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