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挾物徒附俑(1 / 1)

豪強大院的守護神

此俑頭戴翻簷帶護耳氈帽,身穿交領廣袖短襦,係寬腰帶,下著褲,穿高腰靴,麵帶微笑,眉目生動,右臂挾一鼓形物,用帶斜掛於左肩,左手置於腹前,呈半握狀,原似握有鼓槌,現已腐朽脫落。通觀其形象,似為豪強莊園中集雜役、護院職責於一身的徒附,手裏所握小鼓當用於值更時臨危示警。

南北朝時期,世家大族經曆幾代演變,勢力迅速膨脹,政治上取得門閥特權,經濟上不斷擴大土地占有,山林川澤,平地丘陵,無所不包,百姓有湖不能垂釣撒網,有山不能伐薪采樵,不投私門,別無他路,於是大批大批成為世族的徒附、蔭戶,並由此而得以免除國家賦役。《隋書·食貨誌》:“晉自中原喪亂,元帝寓居江左。……都下人多為諸王公貴人左右佃客,典計衣食客之類,皆無客役。”《宋書·劉穆之傳》:“大姓無賦役之故,都下人多附之。”故許多土地不多的國家編戶由於無法忍受國家重賦的盤剝,也自願投身私門,這樣就使國家的編戶越來越少,私家徒附越來越多,形成許許多多封閉式的莊園。莊園經濟成為南北朝經濟的顯著特點。

蔭戶徒附“皆注家籍”,隨主人而遷,離開莊園須經莊主放行。盡管如此,他們的身份卻遠非奴隸,主人對佃客徒附不是完全占有。在一定程度上,他們的法律身份同國家編戶一樣。史載南朝“土斷”,很多私屬徒附,“自贖得免,或見放遣”,就又成為國家的編戶。私屬徒附不再擔負國家賦役,和國家編戶比較,生活相對穩定,地位又遠遠高於奴婢,因而他們勞動的積極性相對而言還是較高的。

曆史證明,當大量土地掌握在國家手中,農民就會穩定地成為國家的編戶;大量土地被世家大族控製了,那麼農民的人身歸屬自然會因土地的轉移而轉移。南北朝時期,生產資料占有關係的變化,集中表現在宗法封建性大土地所有製的發展和封建國家土地所有製的削弱這兩個方麵的消長上,農民的人身依附也自然而然地從主要依附封建國家轉為主要依附地主個人。挾物徒附俑正是莊園經濟生活的生動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