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宮刑後寫作《史記》對司馬遷的自我治療
*本文作者黃穎哲、梁建邦。黃穎哲,渭南師範學院中文係2004級學生;梁建邦,渭南師範學院教授。
十九世紀初奧地利心理學家弗洛伊德(SigmundFreud)認為,“藝術的產生並不是為了藝術,它們的主要目的在於發泄那些在今日大部分已被壓抑的衝動”弗洛伊德《圖騰於禁忌》,趙立偉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16頁。。文學創作活動通過宣泄與訴苦等方式來獲取排泄釋放壓抑和緊張,以消除內心生活的障礙給精神帶來快樂,維持身心的健康與和諧。這一點得到越來越多的人的認同。
文學創作作為作家的一種自我治療,自古就有。西方文論史上的“詩歌狂迷說”和“悲劇進化說”同中國古代文論中的“詩言誌說”及“興觀群怨說”一樣,都潛藏著深刻的精神醫學原理。正如克爾凱戈爾在他的日記中寫道:“我隻有在寫作的時候感覺良好。我忘卻所有生活的煩惱,所有生活的痛苦,我為思想層層包圍,幸福無比。假如我停筆幾天,我立刻就得病,手足無措,頓生煩惱,頭重腳輕而不堪負擔。”克爾凱戈爾《克爾凱戈爾日記選》,晏可佳譯,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6年版,第136-137頁。蒲鬆齡創作《聊齋誌異》,魯迅的“狂人情結”,“棄醫從文”,以文為醫,從治人到治己的創作過程,尼采的《作為文化醫生的哲人》,泰戈爾的《古檀迦利》,還有川端康成的創作及《文學自傳》,以及卡夫卡“黑暗心靈的釋放”等等,無不在說明文學與治療有關。
一、寫作《史記》是司馬遷釋放壓抑和緊張的需要
在社會生活中,難免會遇到不順心的事,憂愁不解,或鬱怒在心。這時,就需要找自己的知心朋友或親人盡情傾吐苦衷,推心置腹,發泄情緒,那麼苦惱鬱悶的情緒就會逐漸消失。也可以用書信給不在身邊的知心朋友或親人訴說苦衷,傾注思想,是自己甩掉情緒上的包袱,從苦悶中解脫出來。或是寫詩作賦,撰寫文章,用詩文抒發自己情感,疏導宣散,發泄暢達,從而把積聚壓抑在心中的不良情緒宣泄出去,達到因勢利導,擺脫苦惱,恢複心理平衡。
受宮刑是一種奇恥大辱,許多古人甘願一死也不願意接受宮刑。司馬遷也深知,屈辱的生比慘厲的死更可怕。受宮刑後,身為另類,終生受辱,就成了不是太監的太監,再不能入士大夫之列。這對於一個血性男兒,一位飽學史書的文人來說,都是奇恥大辱!遭受宮刑,不僅僅是身體的傷殘,更是心靈深處永遠的傷痛,恥辱與難堪將伴隨受宮刑人的一生。
司馬遷受宮刑後,還被囚禁在暗無天日的大牢裏。那段時日,整天飽受酷吏獄卒的虐待折磨,其慘痛之狀當目不忍睹。如司馬遷所說:“今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膚,受榜箠,幽於圜牆之中,當此之時,見獄吏則頭槍地,視徒隸則心惕息。”②③班固《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2067、2063、2069頁。每日肉體上所受的痛苦鞭傷,精神上所受的屈辱折磨,心靈上所充斥的恐怖陰影,簡直無法形容。出獄之後,雖然任官為中書令,可是這種本屬宦官擔任的職務,卻使司馬遷日夜都慚愧無比。每當想起自己愧對祖先,或在人前人後總被恥笑,更會覺得無地自容。所謂:“禍莫憯於欲利,悲莫痛於傷心,行莫醜於辱先,而詬莫大於宮刑。刑餘之人,無所比數,非一世也,所從來遠矣。”②因此,這一段時期司馬遷在彷徨與恐慌中度日,心靈麻木,六神無主,整個人宛如行屍走肉,生活毫無目標和方向。所謂:“居則忽忽若有所亡,出則不知其所往。每念斯恥,汗未嚐不發背沾衣也。身直為閨閤之臣,寧得自引深藏於岩穴邪!”③
“宮刑之後的司馬遷,既有失去與其他地位顯赫的士大夫一起議論朝政,論列是非的機會而產生焦慮,也有喪失為人資格而帶來的缺失感、恥辱感與自卑感。這些知覺在他心中造成沉重的壓力,形成了性壓抑。試想:一個男人失去了生殖器官,能是一個男人嗎?在中國封建社會裏,男性生殖器本身就是一種權威,象征著一種擁有。這種權力從皇帝到平民一樣受到崇拜。所以,即使隻剩下兩人的世界裏,這種權力也不會貶值。反之,男子被閹割則意味著失去權利。失去權力自然的產生‘自卑情節’,產生一種偏執於嗜好。自卑感不是機體缺失帶來的自我知覺‘自卑感有很強烈的性愛根源。一個孩子如果注意到他不被人愛,就會感到自卑,成人也如此。’一個成年人被閹割,更加感到自卑。但是自卑並不意味著壓抑被減弱,相反,他變得越來越深,越來越重。因為司馬遷能夠用宮刑的方式從外部危險中解救自己,但逃離內心深處的危險,從性壓抑中逃離是很困難的事情。”齊效斌《〈史記〉文化符號論》,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68頁。
弗洛伊德指出:“當壓抑存在時,……自我所做的事情就是利用實驗性的精神專注,並通過焦慮的信號發動快樂——痛苦原則的自動作用。然後,就可以產生若幹不同反應,或這些反應在各種不同比例中的不同結合。或者是焦慮的充分產生,而自我則完全撇開那種令人懼怕的興奮;或者是自我用一種反精神專注(antipathetic)來於這種興奮抗衡,以取代實驗性精神專注。這種反精神專注於受壓抑的衝動的能量結合從而構成症狀;或者這種反精神專注被吸入自我作為反作用——形成(reaction formation)作為對某些自我意識的加強,作為對自我意識的持久性改變。”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論新講》,蘇曉離譯,安徽文藝出版社,1987年版,第104頁。按照弗洛伊德的說法,自我通過快樂的信號發動快樂痛苦(指性活動本身)原則作用之後,會出現各種不同的反應:或者焦慮極其強烈——是人暫時忘卻痛苦;或者用一種精神專注與這種痛苦相抗衡,是指轉移,或取而代之;或者把焦慮改裝成一種相反的東西,如用愛代替恨,作為對某種自我專一性的改變。司馬遷的選擇使用“發憤著書”抵製性壓抑。是壓抑得到部分轉移。宮刑雖然是一種辱沒祖先和自身的酷刑,但是當他聯想到古代的聖賢如西伯、李斯,今之名將如韓信、彭越,以及周勃、灌嬰等等也難免遭受厄運,心裏也就釋然了。尤其聯想到“古者富貴而名摩滅,不可勝記,唯俶儻非常之人稱焉。蓋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兵法修列;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氐賢聖發憤之所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來者”班固《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2068頁。。認為隻有卓越不凡的特殊人物才能夠名揚後世。正如孟子所說:“故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誌,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楊伯峻《孟子譯注》(下),中華書局,1996年版,第299頁。司馬遷由最初被壓抑,到抵抗壓抑,再變成後來的希望維持壓抑。從精神分析角度看,這正是司馬遷人格中最重要的那部分超我作用的結果。從他們之間的聯係來看,又可以看作是自我超越,自我升華的結果。
另一方麵,司馬遷胸中的悲憤並未平息,宮刑的“後遺症”依然折磨著他。在《報任安書》中的最後這樣寫道:“且負下未易居,下流多謗議。仆以口語遇遭此禍,重為鄉黨戮笑,汙辱先人,亦何麵目複上父母之丘墓乎?雖累百世,垢彌甚耳!是以腸一日而九回,居則忽忽若有所亡,出則不知其所入往。每念斯恥,汗未嚐不發背沾衣也。身直為閨閤之臣,寧得自引深藏於岩穴邪!故且從俗浮湛,與時俯仰,以通其狂惑。”班固《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2069頁。於是根據創作主體的需要,便自然地要呼喚屈原、賈誼這一類遭遇困厄敢於赴死的人物。
屈原和賈誼本屬於兩個不同時代的人,然而兩人的遭遇有不少相同之處。他們都是才高氣盛、在政治上不得誌、遭到國君謫貶的悲劇人物。從這些方麵來看,兩人的遭遇與司馬遷本人的經曆有些許相同。司馬遷在《屈原賈生列傳》中說:“屈平疾王聽之不聰也,讒諂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憂愁幽思而作《離騷》。離騷者,猶離憂也。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窮則反本,故勞苦倦極,未嚐不呼天也;疾痛慘怛,未嚐不呼父母也。屈平正道直行,竭忠盡智以事其君,讒人間之,可謂窮矣。信而見疑,忠而被謗,能無怨乎?屈平之作《離騷》,蓋自怨生也。”司馬遷《史記》,九州出版社,2003年版,第491頁。屈原具有傑出的才華和卓越的治國才能,但是當他滿懷熱忱和忠誠,為楚國耗盡心思,無私奉獻之時,卻遭到楚懷王的猜疑和忌刻,遭到上官大夫的嫉讒和迫害。而這與司馬遷直言麵諫,想為皇上寬解心懷卻獲罪的經曆是相似的。屈原的心靈遭受了巨大創傷,他最終將痛苦化為祝禱,將憂傷化為宏願,創作出驚天地泣鬼神的《離騷》。而司馬遷將痛苦轉化為偉業,創作出流傳萬世的《史記》。司馬遷寫賈誼,則是為了襯托屈原,強化屈原形象的。屈原和賈誼成了司馬遷為釋放壓抑和精神轉移,精心設計的一個代替,一個假麵。從一定意義上講,屈原、賈誼就是本質力量的對象化。司馬遷試圖塑造屈原、賈誼這樣的英雄來彌補自己心中的缺憾。
二、寫作《史記》是司馬遷自我確證的需要
美國人本主義心理學家創始人之一的馬斯洛(AHMaslow)提出的“需要層次”理論中包括“尊重需要”和“自我實現需要”。其中“尊重需要”包括自尊和他尊兩個方麵。自尊是個人對自己的尊重,希望個人有價值。如自信、成就、自主、勝任、支配等。他尊是指他人對自己的尊重。如追求名譽、地位、身份等。尊重的需要若得不到滿足人就會感到自卑軟弱、無力、失落等。“自我實現的需要”是這個盡所能,最大限度的,發揮個人潛能的欲望和需要。人必須成為他能夠成為的人,例如音樂家要作曲,美術家要繪畫,詩人要寫詩等。這種需要就是自我實現的需要。自我實現是人生追求的最高境界,它是個人充分發揮自己的潛能實現自我理想的需要。
司馬遷因言李陵之事,使自己被定以“沮二師”和“誣上”的罪名而遭受宮刑。司馬遷為李陵講公道話並不是出於私心。司馬遷說:“夫仆與李陵俱居門下,素非相善也,趣舍異路,未嚐銜杯酒接殷勤之歡。”又說:“然仆觀其為人自奇士,事親孝,與士信,臨財廉,取予義,分別有讓,恭儉下人,常思奮不顧身以徇國家之急。其素所畜積也,仆以為有國士之風。夫人臣出萬死不顧一生之計,赴公家之難,斯已奇矣。……陵未沒時,使有來報,漢公卿王侯皆奉觴上壽。後數日,陵敗書聞,主上為之食不甘味,聽朝不怡。大臣憂懼,不知所出。仆竊不自料其卑賤,見主上慘悽怛悼,誠欲效其款款之愚。以為李陵素與士大夫絕甘分少,能得人之死力,雖古名將不過也。身雖陷敗,彼觀其意,且欲得其當而報漢。事已無可奈何,其所摧敗,功亦足以暴於天下。仆懷欲陳之,而未有路。適會召問,即以此指推言陵功,欲以廣主上之意,塞睚眥之辭。”②班固《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2064頁。從司馬遷的話可以看出,司馬遷認為:
1李陵平時為人不錯,即使古代名將也不過如此;
2李陵雖敗,但是兵敗前催敗敵軍的功勞也足以昭示天下;
3李陵降敵,有可能是假降,是想等待合適機會回報國家;
4自己陳言,是在李陵投降匈奴,“適會昭問”,天子“為之食不甘味,聽朝不怡”,“大臣憂懼,不知所出”,“隨而媒孽其短”情況下進行的,目的是為寬解天子的心情和回擊大臣的翻臉之詞。
評價一個人的功過,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即使不完全符合事實,也不一定被認定為死罪。司馬遷因陳言而獲罪,與漢武帝的武斷殘暴和司馬遷官微言輕有關。司馬遷擔任太史令,執掌文獻、曆史、天文、曆法等,在當時是個不被重視的職務,與卜官、祝官的職務相近,本身就是皇上的玩物,如樂工伶人一樣被豢養,是為世人所輕視。由於地位低下,再加上自己認為正確的觀點,不但沒有得到肯定,反而獲當誅之罪。司馬遷的“尊重需要”,沒有得到滿足,從而邊便會產生自卑感。況且“刑餘之人,無所比數,非一世也,所從來遠矣。昔衛靈公與雍渠載,孔子適陳;商鞅因景監見,趙良寒心;同子參乘,爰絲變色;自古而恥之。夫中材之人,事關於宦豎,莫不傷氣,況伉慨之士乎!”這種對受過宮刑人的輕視,進一步加劇了司馬遷的自卑感。
司馬遷為了抵製因言論不被認同而不斷加劇的自卑感,就有了“藏之名山,傳之其人通邑大都”的願望。讓自己的言論流傳萬世——正是司馬遷對自卑的超越,對自我價值的確證。
奧地利心理學家阿德勒(Alfred Adler)在他的《自卑與超越》中指出:“當個人麵對一個他無法適當應付的問題時,他表示他絕對無法決絕這個問題,此時出現的便是自卑情結。”阿德勒《自卑與超越》,李心民譯,光明日報出版社,2006年版,第43頁。在阿德勒看來,任何人都有著不同程度的自卑感,都希望對自己所處的地位加以改進。人們無法長期忍受自卑之感而無動於衷,肯定會迫使自己采取行動來解除自己的緊張狀態。阿德勒認為,自卑情結會引起精神病症,導致心灰意冷,萬念俱灰。但也可能激起克服心理障礙的推動力。“一個人由於感到自卑,才推動它去完成某些事業”赫根漢《人格心理學》,作家出版社,1988年版,第94頁。。由於產生積極的心理需要,自覺不自覺的超越自卑,達到人格升華,自我實現。因此,口吃者可以成為演說家,矮子能當上大將軍等等。按照阿德勒的說法,病態的自卑感作為一種心理缺陷,正如人的心理缺陷一樣,會自動的通過某種方式建立起一種自我調節機製,通過所謂的“導向虛構”(guiging fiction),把自卑感轉變為優越感,借以獲得心理平衡和補償,並且這種補償往往是超額的。即它不僅會補償本身,並且能進而發展成超越。受宮刑後的司馬遷繼續寫作《史記》,就不乏這種因素。
受宮刑後,調整升華《史記》創作主旨,也是司馬遷的自我治療是組成部分。司馬遷創作《史記》主旨的形成演變,可分為形成期、蛻變期和升華定型期三個階段。自請宮刑,痛定思痛,繼續撰寫《史記》,到基本完成《史記》為止,是司馬遷創作《史記》主旨的升華定型期。這一時期,司馬遷把創作《史記》同“原始察終,見盛觀衰”,“稽其成敗興壞之理”,“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聯係起來,樹立了新的遠大卓越的修史目標。這種目標,是當初歌功頌德的修史主旨所不能同日而語的。創作《史記》主旨的升華完善,正是司馬遷受宮刑後自我治療,一定要做到最好的一種有力證明。
讀《漢將李陵論》劄記
*本文作者趙永建,廣東海洋大學文學院教授。
李陵之禍,對司馬遷的人生和《史記》的寫作,產生了重大的影響。正因如此,多少代以來,李陵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熱點,而評價李陵功過是非的文章,更是車載鬥量。在這些文章中,白居易的《漢將李陵論》,則獨出心機,立論與眾不同,對李陵的投降行為給予了嚴厲的批判和譴責。其原文是:
論曰:忠、孝、智、勇,四者,為臣為子之大寶也。故古之君子,奉以周旋。苟一失之,是非人臣人子矣。漢李陵,策名上將,出討匈奴,竊謂:不死於王事,非忠;生降於戎虜,非勇;棄前功,非智;召後禍,非孝。四者無一可,而遂亡其宗,哀哉!予覽《史記》、《漢書》,皆無明譏,竊甚惑之。司馬遷雖以陵獲罪,而無譏可乎?班孟堅亦從而無譏,又可乎?案《禮》雲:“謀人之軍師,師敗則死之。”故敗而死者,是其所也。《春秋》所以美狼瞫者,為能獲其死所。而陵獲所不死,得無譏焉?觀其始,以步卒深入虜庭,而能以寡擊眾,以勞破逸,再接再捷,功孰大焉!及乎兵盡力殫,摧鋒敗績,不能死戰,卒就生降。噫!墜君命,挫國威,不可以言忠;屈身於夷狄,束手為俘虜,不可以言勇;喪戰勳於前,墜家聲於後,不可以言智;罪逭於躬,禍延於母,不可以言孝;而引範蠡、曹沫為比,又何謬歟?且會稽之恥,蠡非其罪;魯國之羞,沫必能報,所以二子不死也。而陵苟免而微軀,受製於強虜,雖有區區之意,亦奚為哉?夫吳、齊者,越魯之敵國,匈奴者,漢之外臣,俾大漢之將,為單於之擒,是長寇讎辱國家甚矣。況二子雖不死,無陵生降之名;二子苟生降,無陵及親之禍;酌其本末,事不相侔,而陵竊慕之,是大失臣子之義也。觀陵答子卿之書,意者但患漢之不知己,而不自內省其始終焉。何者?與其欲刺心自明,刎頸見誌,曷若效節致命,取信於君?與其痛母悼妻,尤君怨國,曷若忘身守死,而紓禍於親焉!或曰:“武帝不能明察,而苟聽流言,遽加厚誅,豈非負德。”答曰:設使陵不苟其生,能繼以死,則必賞延於世,刑不加親,戰功足以冠當時,壯節足以垂後代,忠孝智勇四者立,而死且不朽矣,何流言之能及哉!嗚呼!予聞之古人雲:“人各有一死,死或重於泰山,生或輕於鴻毛。”若死重於義,則視之如泰山也;若義重於死,則視之如鴻毛也。故非其義,君子不輕其生;得其所,君子不愛其死。惜哉!陵之不死也,失君子之道焉,故隴西士大夫以李氏為愧,不其然乎?不其然乎?(《白居易集箋校》2829-2830頁)[唐]白居易,朱金城白居易集箋校:卷四十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下引本書隻在引後括注書名和頁碼。
這篇《漢將李陵論》立論的基礎,是忠、孝、智、勇。認為這四者是“為臣為子之大寶也”;“苟一失之,是非人臣人子矣”。而李陵戰敗投降匈奴的行為是“非忠、非孝,非智、非勇,四者無一可,遂亡其宗”,不但使自己身敗名裂,而且葬送了老母和妻子的性命,是大失臣子之道。文章的寫作年代,王汝弼先生認為“確切寫作年代無考,但以早年的可能性為最大”王汝弼白居易選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302;朱金城先生以為當“作於貞元十六年以前”(《白居易集箋校》2831頁)。若此,應是在白氏進士及第之前。若將《漢將李陵論》的寫作時間與它立論的基礎結合起來看,筆者以為:這篇文章,可以視為白居易早年為自己所確立的立身準則和為官處世的宣言。而這準則核心,包括為臣和為子兩個方麵,因此,在“忠”、“孝”、“智”、“勇”四字之中,“忠”和“孝”兩個字又是重心,它們分別代表了白居易前後兩個時期不同的處世重心。
我們先說這個“忠”。古代所謂的“忠”就是要求臣子盡職盡責,不惜奉獻出自己的身家性命。所謂的“文死諫,武死戰”,說的就是這個意思。白氏在文章中一再強調武將應該做到“謀人之軍師,師敗則死之”;戰敗而死是死得其所,是重於泰山。準此而責求文臣,就應該是為了皇帝的千秋大業而能犯顏直諫,不惜丟掉烏紗乃至生命。白氏早年遵奉儒家的理念,以“兼濟天下”為自己的最高信仰。因此,對於“忠”的秉持極為堅決,這在言行上均有強烈的表現。如《養竹記》,就是以竹自勵,要樹德固,立身直,立誌貞:
竹似賢,何哉?竹本固,固以樹德,君子見其本,則思善建不拔者;竹性直,直以立身,君子見其性,則思中立不倚者;竹心空,空以體道,君子見其心,則思應用虛受者;竹節貞,貞以立誌,君子見其節,則思砥礪名行,夷險一致者。夫如是,故君子人多樹之,為庭實焉(《白居易集箋校》2744頁)。
《酬元九對新栽竹有懷見寄》一詩,亦有同樣的意思:“昔我十年前,與君始相識。曾將秋竹竿,比君孤且直。”(《白居易集箋校》34頁)而《折劍頭》,更是直接表明自己寧折不彎的個性:
拾得折劍頭,不知折之由。一握青蛇尾,數寸碧峰頭。疑是斬鯨鯢,不然刺蛟虯。缺落泥土中,委棄無人收。我有鄙介性,好剛不好柔。勿輕直折劍,猶勝曲全鉤(《白居易集箋校》32頁)。
元和三年(805),白居易除左拾遺,成了諫官,有了向皇帝直接麵諫的機會,他非常興奮,在《初授拾遺獻書》中,向憲宗皇帝表達自己“唯思粉身,以答殊寵”的心情和決心:
今陛下肇建皇極,初受鴻名,夙夜憂勤,以求致理,每施一致舉一事,無不合於道,便於時。故天下之心顒顒然日有望於太平也。然今後萬一事有不便於時者,陛下豈不欲聞之乎?萬一政有不合於道者,陛下豈不欲革之乎?倘陛下言動之際,詔令之間,小有遺闕,稍關損益,臣必密陳所見,潛獻所聞,但在聖心裁斷而已(《白居易集箋校》3324頁)。
白居易的“忠”,可不是停留在詩文和奏章裏,而是落實再具體行動上。在任諫官期間,他真的是做到了“有闕必規,有違必諫,朝廷得失無不察,天下利病無不言”。如元和三年,牛僧孺、皇甫湜,李宗閔等應賢良方正能言極諫科試,李吉甫惡其“策語太切”,哭訴於憲宗皇帝麵前,牛、李等均出為幕職。白居易上《論製科人狀》,極諫三人不當貶黜。九月,“淮南節度使王鍔入朝,多進奉,賄宦官,謀為宰相。居易上《論王鍔欲除官事宜狀》,力諫不可”(《白居易集箋校》41頁)。
元和四年,又曾上《論裴均進奉銀器狀》、《論於頔所進歌舞人狀》、《論承璀職名狀》等,“論裴均違製進奉銀器,於頔不應暗進愛妾,宦官吐突承璀不當為製軍統領”(《白居易集箋校》45頁)。屢次直言極諫,無所顧忌,不僅遭權貴者嫉恨,也招來憲宗皇帝的不滿:
後對殿中,論執強鯁,帝未諭,輒進曰:“陛下誤矣。”帝變色,罷,謂李絳曰:“是子我自拔擢,乃敢爾,我叵堪此,必斥之!”絳曰:“陛下啟言者路,故群臣敢論得失。若黜之,是箝其口,使自為謀,非所以發揚盛德也。”帝悟,待之如初(《新唐書·白居易傳》)。
雖然憲宗皇帝在李絳的勸解下壓下了自己心頭的怒火,這隻不過是暫時的高姿態而已。因為,李純畢竟不是唐太宗。果然,元和十年,白居易就被趕出了長安。白氏被貶的理由很好笑:淄青節度使李師道遣刺客“盜殺宰相武元衡,居易首上疏論其冤,急請捕賊以雪國恥。宰相以宮官非諫職,不當先諫官言事。會有素惡居易者,掎摭居易,言浮華無行,其母因看花墮井而死,而居易作《賞花》及《新井》詩,甚傷名教,不宜置彼周行。執政方惡其言事,奏貶為江表刺史。詔出,中書舍人王涯上疏論之,言居易所犯狀跡,不宜治郡,追詔授江州司馬。”(《舊唐書·白居易傳》)其實,“不當先諫官言事”、“甚傷名教”等等,隻不過是借口而已。究其根本原因,還是那些犯顏直諫的奏章和令“權豪貴近者,相目而變色”、“執政柄者扼腕”、“握軍要者切齒”的《秦中吟》、《登樂遊園》和《宿紫閣村》諷喻詩。真乃是“始得名於文章,終得罪於文章”白居易與元九書[A]白居易集箋校:卷四十五[C]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2793。
到了後期,白居易對於“忠”的秉持,已不如前期那樣堅決了。這一方麵是白氏個人思想的變化,更重要的是時局與以前大不相同了。樂天不得已而求其次,由“兼濟天下”轉而為“獨善其身”。對此,兩《唐書·本傳》言之甚明:
時天子荒縱不法,執政非其人,製禦乖方,河朔複亂。居易累上疏論其事,天子不能用,乃求外任(《舊唐書》傳)。
於是,天子荒縱,宰相才下,賞罰失所宜,坐視賊,無能為。居易雖進忠,不見聽,乃丐外遷。為杭州刺史,始築堤捍錢塘湖,鍾泄其水,溉田千頃。複浚李泌六井,民賴其汲(《新唐書·白居易傳》)。
可見,樂天不是不想為,不敢為;而是不能為,無所為。
再說“孝”。這篇《漢將李陵論》中的“孝”,似乎很特別,顯得與眾不同。白氏之所以認為李陵“不孝”,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給家人招來了殺身之禍。文章認為李陵私下引範蠡、曹沫為比,是“大失臣子之義”,這除了範蠡和曹沫之敗而未降,與李陵之戰敗投降本質不同而外,更為重要的一點是:“況二子雖不死,無陵生降之名;二子苟生降,無陵及親之禍”——他們二人沒有給家人帶來殺身之禍。可見,這篇文章的“孝”的內涵,決不僅僅限於對父母和長輩的敬愛,更是飽含著對於家人生命的熱愛和關切。
白居易早年飽受戰亂之苦,自己本身又多病,因此,他對於自家人的生命與生存的狀況——衣、食和居住等,特別關注。而這種關注,隨著年齡日益增大而愈發顯得突出。首先,白氏對於居住處所相當在意。貶官江州司馬的第二年,他即著手在廬山腳下修建草堂,“待予異日,弟妹婚嫁畢,司馬歲秩滿,出處行止,得以自遂。則必左手引妻子,右手抱琴書,終老於斯,以成就我平生之誌。”草堂不僅處於行勝之地,而且屋舍和庭院的建築亦頗為舒適:
三間兩柱,二室四牖,廣袤豐殺,一稱心力。洞北戶,來陰風,防徂暑也;敞南甍,納陽日,虞祁寒也。木斬而已,不加丹,牆圬而已,不加白,戚階用石,冪窗用紙,竹簾紵幃,率稱是焉
(《白居易集箋校》3783頁)。
後來,樂天在洛陽履道裏的宅邸,作為自己的退老之地。宅邸“地方十七畝,屋室三之一,水五之一,竹九之一,而島樹橋道間之”(《白居易集箋校》3705頁),更勝於廬山草堂。在他的詩文中,如《履道新居二十韻》、《履道西門二首》、《池上篇》、《七月一日作》等,屢屢提及,顯得極為愜意。
除居處之所而外,白樂天對於衣和食也極為關注,而且貫穿其一生。如著名的《與元九書》,多是談文藝創作和詩歌批評等。而文學詩歌之外,他所掛念的則是一家人的生存問題:“今雖謫佐遠郡,而官品至第五,月俸四五萬,寒有衣,饑有食,給身之外,施及家人。亦可謂不負白氏子矣。”(《白居易集箋校》2794頁)
白居易在58歲時所作的《池上篇》也是非常有意思的。這篇文章介紹了白氏在洛陽履道裏新居的位置、麵積和建築:“都城風土水木之勝在東南偏,東南之勝在履道裏,裏之勝在西北隅,西閈北垣第一第即白氏叟樂天退老之地。地方十七畝,屋室三之一,水五之一,竹九之一,而島樹橋道間之。”並敘寫了庭院內——特別時小池周圍的建築及建設的先後次序:
初樂天既為主,喜且曰:雖有台池,無粟不能守也,乃作池東粟廩。又曰:雖有子弟,無書不能訓也,乃作池北書庫。又曰:雖有賓朋,無琴酒不能娛也,乃作池西琴亭,加石樽焉。
(《白居易集箋校》3705頁)
粟廩,乃是生存所必需;書庫,為了學習和教育;琴亭和石樽,則是娛情適性。先建粟廩,再有書庫,最後是琴亭和石樽。顯而易見,在生存、學習教育和娛樂三者之中,白氏仍然是以生存為第一選擇。
分司東都以後,白樂天“性嗜酒,耽琴、淫詩,凡酒徒、琴侶、詩客,多與之遊”,引起了家人的擔心和憂慮。他自己卻不以為意,在用以自況的《醉吟先生傳》中,回答了家人的疑慮:
妻孥弟侄慮其過也,或譏之不應,至於再三,乃曰:“凡人之性鮮得中,必有所偏好。吾非中者也,設不幸吾好利而貨殖焉,以至於多藏潤屋,賈禍危身,奈吾何?設不幸吾好博奕,一擲數萬,傾財破產,以致於妻子凍餒,奈吾何?設不幸吾好藥,損衣削食,煉鉛燒汞,以至於無所成,有所誤,奈吾何?今吾幸不好彼,而自適於杯觴諷詠之間,放則放矣,庸何傷乎?不猶愈於好彼三者乎?此劉伯倫所以聞婦言而不聽,王無功所以遊醉鄉而不還也。”
(《白居易集箋校》3705頁)
可見,其立足點,仍然是家人的生活保障和生存的安全。
唐武宗會昌二年春,七十歲的白樂天百日長假告滿,他寫了《官俸初罷,親故見憂,以詩諭之》,對家人對生活的憂慮很不以為然:“七年為少傅,品高俸不薄。乘軒已多慚,況是一病鶴。又及懸車歲,筋力轉衰弱。豈以貧是憂,尚為名所縛。今春始病免,纓組初擺落。蜩甲有何知,雲心無所著。囷中殘舊穀,可備歲饑惡。園中多新蔬,未至食藜藿。不求安師卜,不問陳生藥。但對丘中琴,時開池上酌。信風舟不係,掉尾魚方樂。親友不我知,而憂我寂寞。”(《白居易集箋校》2480)次年,白氏又寫了《達哉樂天行》,依然對自家的生存滿懷信心:
達哉達哉白樂天,分司東都十三年。七旬才滿冠已掛,半祿未及車先懸。或伴遊客春行樂,或隨山僧夜坐禪。二年忘卻問家事,門庭多草廚少煙。庖童朝告鹽米盡,侍婢暮訴衣裳穿。妻孥不悅甥侄悶,而我醉臥方陶然。起來與爾畫生計,薄產處置有後先。先賣南坊十畝園,次賣東都五頃田。然後兼賣所居宅,仿佛獲緡二三千。半與爾充衣食費,半與吾供酒肉錢。吾今已年七十一,眼昏須白頭風眩。但恐此錢用不盡,即先朝露歸夜泉。未歸且住亦不惡,饑餐樂飲安穩眠。死生無可無不可,達哉達哉白樂天。(《白居易集箋校》2498頁)
最難能可貴的是,白居易不光隻是關注自己一家的生存和生活,他也關注一般民眾的生存和生活。如在憲宗元和年間、穆宗長慶年間和大和年間,他曾先後寫下了《新製布裘》、《醉後狂言,酬贈蕭、殷二協律》和《新製綾襖成,感而有詠》等詩作,都表達了與詩聖杜甫“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相同的情懷。其《新製綾襖成,感而有詠》曰:
水波文襖造新成,綾軟綿勻溫複輕。晨興好擁向陽坐,晚出宜披蹋雪行。鶴氅毳疏無實事,木棉花冷得虛名。宴安往往歡侵夜,臥穩昏昏睡到明。百姓多寒無可救,一身獨暖亦何情。心中為念農桑苦,耳裏如聞饑凍聲。爭得大裘長萬丈,與君都蓋洛陽城(《白居易集箋校》1986頁)。
即使到了人生之路的盡頭,白居易依然關注民生疾苦。“東都龍門潭之南有八節灘、九峭石,船筏過此,例反破傷。舟人楫師推挽束縛,大寒之月,裸跣水中,饑凍有聲,聞於終夜。予嚐有願,力及則救之。會昌四年,有悲智僧道遇,適同發心,經營開鑿,貧者出力,仁者施財。於戲!從古有礙之險,未來無窮之苦,忽乎一旦盡除去之,茲吾所用適願快心,拔苦施樂者耳!”這是《開龍門八節石灘詩二首》的詩前小序。會昌四年,即公元844年,這時的白居易已經73歲,他還出資募人鑿開龍門八節石灘,以利行船。並寫了《開龍門八節石灘詩二首》以紀其事:“七十三翁旦暮身,誓開險路作通津。夜舟過此無傾覆,朝脛從今免苦辛。十裏叱灘變河漢,八寒陰獄化陽春。我身雖歿心長在,暗施慈悲與後人。”(《白居易集箋校》2551頁)高興快樂之情溢於言表。
古語雲:“靡不有初,鮮克有終。”縱觀白氏一生,雖然前後期的出處行藏大不相同,但總的來說,他的為官處世之道還是與其在《漢將李陵論》中所秉持的“忠”、“孝”、“智”、“勇”觀念相一致的。他雖有妥協,有退讓,但並未背叛自己的初衷,這極難得。因此,《新唐書·本傳》讚之曰:
觀居易始以直道奮,在天子前爭安危,冀以立功,雖中被斥,晚益不衰。當宗閔時,權勢震赫,終不附離為進取計,完節自高。而稹中道徼險得宰相,名望漼然。鳴呼,居易其賢哉!
此可謂確評。
《史》《漢》所載的漢代公主婚姻
本文作者唐群,任教於陝西鹹陽師範學院曆史係。
電視熒屏在經曆了“清宮熱”之後,“漢宮戲”正成為古裝曆史劇的新熱點。央視2007年度開篇大戲《漢武大帝》熱播以後,更是激起社會的強烈反響,引發了一場“漢”學研究的風暴。據說不少觀眾是邊讀《史記》《漢書》邊看電視劇的。這部戲喚起人們對曾經耳熟能詳的曆史人物和曆史故事的記憶,也激發起對不甚熟知的一些漢代曆史的濃厚興趣。比如漢代公主的婚姻問題,《漢武大帝》中最吸引觀眾的莫過於衛青和平陽公主的婚事。奴仆出身的衛青居然能尚公主為妻,而平陽公主嫁給衛青時也已是梅開二度,莫不是漢代公主的婚姻很開放?
漢代究竟有多少位公主?首先要搞清楚“公主”的含義。一般來說,“公主”就是皇帝的女兒,這一稱呼是從戰國時期開始的。西漢時,皇帝的女兒稱公主,諸侯王的女兒稱王主,也稱翁主;東漢無此分別,一律稱為公主,但級別不同,皇帝的女兒皆封縣公主,其尊崇者加號長公主,諸侯王的女兒皆封鄉、亭公主。我們這裏所說的主要指真正的皇女。
西漢一朝曆九代十七帝,有名號的公主共十七人,這些公主,作為個人,賢愚有別,命運不同;但作為群體,她們是漢代婦女中極特殊的階層。由於其身份的特殊性,她們的婚姻已不僅僅是一種純粹的婚姻關係,而是一種借新的聯姻來擴大自己勢力的機會,起決定作用的是政治、家世的利益。
政治的婚姻
俗話說“皇帝的女兒不愁嫁”,當然想娶公主為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兩漢的尚主者(娶公主謂之“尚”),無一不是封侯做官的人。兩漢統治者都是以婚姻關係作為維護皇權的重要手段,公主的婚姻是整個皇室婚姻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為公主們選擇婚嫁對象總是在特定的環境下,出於特殊的目的而進行的。兩漢公主的婚姻,其實質仍然是政治的婚姻。這在劉邦尚未稱帝而開始爭奪統治權之時即已表現出來,並與漢室相始終。
講兩漢公主的婚姻是政治的婚姻,不能不提一下“和親公主”。“和親”是指我國古代各民族統治集團之間為求和睦相處而采取的民族聯姻。一般是將本民族的公主嫁給另一個民族的首領作妻子。它不同於一般的民族間通婚,是兩個民族政權為著各自的目的而達成的一種協議。這種婚姻是為政治服務的。和親公主是和親政策的具體執行者。兩漢時,主要是同匈奴、烏孫兩個少數民族實行“和親”。據統計,西漢共向匈奴、烏孫出嫁了至少有十三位和親公主。因為和親公主遠嫁到少數民族之後,要遵從當地的婚俗,這些少數民族都盛行轉房婚,即子弟在父兄死後娶庶母或寡嫂為妻,這在儒家看來是亂倫的惡行。所以儒學發達的東漢基本不行和親製。
和親公主名為公主,實際上或是宗室之女,或是諸侯王女,將她們封以公主的稱號,然後遠嫁出去,並非皇帝的親生女兒。曆史上遠嫁的公主很多都沒有留下姓名,也沒有對其遠嫁後的記載,致使這些姑娘就這麼默默無聞地在邊塞終了一生。
和親公主的婚姻被漢朝統治者加以利用,作為緩和民族矛盾,改善與少數民族上層集團關係的一種手段。和親公主很少有心甘情願,含笑出塞的。這也是為什麼漢朝皇帝不願將自己的親生女兒當作和親公主的原因。
家屬享有特權
在中國古代,能娶公主為妻,攀皇家為親,乃是許多達官貴人之家夢寐以求的好事。正是“嫁女欲配侯王,取婦眄睨公主”。因為一旦成為皇親國戚,不僅可以光宗耀祖,而且有著其他官僚貴族不易享受的種種特權。
漢代法製規定:公主下嫁必須是列侯。因為漢代同姓不婚,而異姓最尊貴者莫過於列侯漢代爵分二十級,通侯位最高,又稱列侯。通侯原為徹侯,因避武帝諱改為通侯,是賜爵最高級別。漢代娶公主者必須具備列侯身份。如果此人不是列侯,便可因娶公主而被封為列侯。
漢武帝時設駙馬都尉一職,皇帝出行時,掌副車之馬,其職務接近皇帝,地位顯要。魏晉以後,凡尚公主者,都拜駙馬都尉。後世便以“駙馬”為皇帝女婿的稱號。兩漢尚主者中居要職者不乏其人。掌軍權者,如衛青,本為平陽公主家中的奴仆,因姐姐衛子夫被武帝封為夫人,衛青被破格拔擢為車騎將軍,掌領兵權,後被拜為大將軍、大司馬大將軍,成為軍中之冠,貴寵一時。
作為皇親國戚,尚主者在觸犯律法後還可以得到特殊的照顧;公主子女也可以享受種種特權,可以承襲父母爵位為列侯。西漢主要承襲父封,東漢主要承襲母封;公主子女因為母親的緣故還可以升官、掌權。
作為公主的親屬,固然可以擴大權勢,享受榮華,但這種權勢和榮華仍是建立在皇權至上的基礎上的。一旦危及到皇權,他們個人的利益必然要服從皇室的利益。漢武帝的妹妹隆慮公主的兒子昭平君娶了武帝的女兒夷安公主,正可謂親上加親。隆慮公主病重,擔心自己死後兒子闖禍犯罪,就以重金向漢武帝為昭平君預贖死罪,武帝也同意了。後來,公主死後,昭平君果然因罪入獄,按罪當斬。武帝掂量再三,不顧大臣們的求情,毅然處死了昭平君。漢武帝能夠秉公執法,大義滅親,其考慮的正是江山的穩定,臣民的信服,歸根結底是政治的利益。
婚姻享有一定的自主權
兩漢婦女總體社會地位較高,表現在婚姻形態上,她們有一定的婚姻自主權利。呂思勉先生說:“漢世婚姻頗重本人之意,非如後世專由父母主持者。”另外,兩漢婦女節烈觀念淡薄,離婚再嫁比較自由。兩漢公主,受社會氣候的影響,在婚姻上也有一定的自主權利,表現在可以自擇丈夫,可以再嫁。漢公主對於自己的婚姻有一定的建議權,再嫁也是自由的。這與當時的社會情況有緊密的聯係。百家學說中,儒家學說最歧視婦女。在漢文化融合多種文化因素初步形成的時代,儒學禮製尚未能規範所有的社會層麵,所以漢代社會存在“婦人尊貴”的現象。從西漢後期到東漢,隨著崇尚儒學,禮法漸重,女子貞節觀亦逐步從寬泛走向嚴格。
漢代社會是封建製的中央集權社會,它的一切製度都要為適應專製主義的中央集權製度而服務,婚姻製度也不例外。漢公主所謂的婚姻自主權是極其有限的,其一切事情的決定權還是在皇帝手中。如平陽公主欲嫁衛青,必先告之皇後,然後皇上“詔青尚平陽主”,一個“詔”字即道明了這種婚姻的實質。其實,所謂的“尚主”之法,便是封建專製獨裁製度的確切表現。漢公主必須嫁給列侯,這就是封建等級性的表現。且這種等級性呈現越來越嚴格的趨勢。西漢時期,公主婚嫁對象所代表的還隻是一般地主,而東漢公主婚嫁對象所代表的則多是豪強地主,因為東漢政權就是在豪強地主的支持下建立起來的。東漢時,封建宗法製進一步發展,婚姻關係的等級性也比西漢強化,它預示著魏晉南北朝時期婚姻門閥等級製度的確立和發展。
“駙馬”與“公主”
戲曲、影視作品中將皇帝的女婿稱為“駙馬”。這種說法,對魏晉以後的“駙馬”而言是正確的,但在兩漢及先秦時代,“駙馬”並不是皇帝的女婿的專稱。
“駙馬”一詞的原始義是:古代幾匹馬共同駕一輛車,轅馬之外的馬都稱之為“附”。《說文·馬部》中有:“附,副馬也。”段玉裁注:“副者貳也……非正駕車皆為副馬。”原來,先秦及兩漢時皇帝出行多乘車,從安全角度考慮,為使行蹤不讓世人知曉,除將自己乘的車稱為正車外,還設有許多和正車形式完全一樣的副車,同時還特地設一個替身,掩人耳目,借以表明皇帝在“副車”上。秦朝時,張良會同大力士在博浪沙(今河南原陽縣)阻擊秦始皇,就因其隻擊中副車,秦始皇才幸免於難。
“駙馬”一詞成為“駙馬都尉”官名的簡稱,始見於漢武帝時班固漢書·百官公卿表上[M]北京:中華書局,1984.當時,近侍中掌管正車的官稱為“奉車都尉”,掌管副車的官稱為“駙馬都尉”。駙馬都尉在兩漢時多是由皇親國戚勳臣的子孫擔任。到三國魏時,何晏娶金鄉公主為妻後擔任駙馬都尉;晉代王濟做文帝的女婿後也拜為駙馬都尉,於是後世才以魏、晉這種用法為常規,凡與公主結婚的,都拜駙馬都尉。不僅漢族如此,就是遼、金等國的帝婿也稱為“駙馬都尉”。《遼史·百官誌》記述:“駙馬都尉府掌公主帳宅之事。”不過,明清以前,駙馬的官階並不高,金時駙馬都尉僅為正四品。到了清朝,駙馬稱為“額駙”,地位才顯赫起來。清鹹豐年間,鹹豐帝指派駙馬為自己死後“讚襄政務”的顧命八大臣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