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 小事(1 / 2)

秦大者,唐京兆萬年縣潑才也。自小父母無力,送養鄉人秦姓無子人家。長成好武鬥狠、結交豪傑為鄉裏不齒,遂挎劍入世亦遊俠。開元二十年賭,贏錢數貫,於庚戌月二十一日糾結眾黨入室而討。

輸者曰:“家貧,父母早逝,無力,四壁蓋茅,窗門不能擋風。妻於氏為人端正,現以乳幼兒博生計,受住於雇家,為壽昌令揚所。”

秦大斥:“你兒何在?拿來抵錢數貫,恩怨可解!”

“兄,家門不幸,十月懷子產而夭折,尚無子嗣,羞於先人。”頓號而道。

“善!唯有以妻抵債!汝可應?”秦大持刃而言。

於氐夫以頭蹌地大泣:“不可,已於昨日休書合離去爾,得財幾貫皆被先手者討去,汝晚已。”

秦大眾一越出以掌擊其臉喝道:“汝,黃口小子,如豕之輩,也敢妄言先後,今取汝一膊當為警示。”提刃劃下,被秦大擋,止曰:“且住!”

於氐夫駭,瞠目結舌,體抖如糠,搗頭如蒜大呼:“大人,饒人一命如佛法雲造浮屠一級。吾雖如草木螻蟻,尚有一命是為天數,殺之不祥,殘更甚!望恕之,當入側而排汙物。”

眾大笑,指其曰:“其貌不揚也敢言天命!真是好笑。”

秦大轉而思之,扶其背道:“吾為好生不忍迫爾,爾可書數言,道壽昌令欺世,窺於氏貌,強令居於他所,淫、穢之。前所謂合離為其威壓所至,不是本意。”

“大人!哥哥!汝所言是為至吾於死地,子欲事豈能害餘!律法森嚴不敢以身試之,且爾為職官豈是汝能染指?莫勿施人,不若寬汝幾日,當全額敬上。”於氐夫頓坐麵慘淡而有愧色。

秦大色厲,怒曰:“上之腳下,七品如狗!吾之以背,豈是汝知!子去妻欠債隻需數筆而複得之,有何難?另,事成之時,以數貫謝之。汝當慮之。”

其眾又一掌摑,令夫頓號,蜷於牆,又拔刃劃於檔下數次,辱之:“即是不尊兄令,莫過傷之!汝妻不與亦不複,尋子何為,不若斬之以絕後路!”

“嗚呼哀哉!餘痛之!不得已而為之,漫天諸君以恤吾之情,其等是為畜生,不與人言,理不通也,奈吾無力以抗,所寫其辱以示秦大者。”夫暗思之,疾書數筆拋於地。

秦大拾,悅之,勾夫肩喃語:“識時務者,在乎俊傑(摘自晉,習鑿齒,襄陽記),子了債何爾而不為,莫要念之,與人質曰應思之。”

夫失色,無語。

晨,壽昌令李諱揚,率家之數人,乘車五輛,出主書楊宅。淚別時分,忽遭遊俠阻之,縛其韁,聲聲以喝。

揚大怒,叱道:“汝為何人,敢阻吾等,乾坤之下,豈由爾等撒野!”

“明府止怒,吾非是阻汝,實為冤屈,有因有果,明府不能脫之。”其人驚恐拜。

揚扶胸以視其人曰:“汝為何人,何因何果,明言之。”

其人喏喏而退,不敢直視,左右而顧之。

眾轉者點指曰:“世風日下,狂徒光天化日欺人。”

其人更甚,麵愧緩緩以退。

楊母聲色厲言,命奴將其製之,言道送牙府,以示衝撞之罪。

其人神色慌張,哀曰:“吾本是西市貨人,有皂衣數人持刀強之,吾恐遭報應,不得為之。”

揚曰:“數人者誰?”

“晨霧迷漫勿視之,隻道語音熟,斷不定。言阻君一二即可。”其人萎靡。

揚思而放之,與家中人言道:“晨,太白襲日,今行必有艱難,餘退回!”

楊氏一幹婦人應之。

長安光德坊京兆府,京兆尹裴諱伷先接鼓升親民堂,以狀訟壽昌令,強買人妻,其行令人發指。堂下人之誰?萬年秦大也。

秦大禮為跪拜,聲聲悲泣曰:“餘秦姓家中排大,年長三十,好結義處人,前日偶遇壽昌令奪其妻之惡行,義憤滿胸,恨不能自己,然民懼官威終不敢阻之。夜輾轉反側思過,天地正氣標榜,不為邪侵。知裴公為人剛正,定能還以清白。將於氏判回,罰其財。”

裴尹拍案道:“無恥小兒,胡言亂語,當以杖責!”

秦大連呼冤枉,言有於氏夫之證詞。

以供,裴尹省之,曰:“此夫何在?緣未不到案者,隱情乎?”

秦大叩頭:“懼其官威,莫入!”

裴尹思之,令問事去尋於氏夫,又押紅直白奔楊宅。

揚自回宅心神不定,感有事發。楊氐慰曰:“夫何歎之,人行正而影不斜,奈何之。”

楊笑,拉其手撫之道:“妻言不差,餘多心了。”

楊氐低笑,形色優美,令楊不能自己,環之道:“有妻如此,夫複何求?”

少時,奴婢慌入言道:“禍事至,有直白二人,來堂前見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