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1856~1924
人物
.伍德羅·威爾遜
經過塔夫脫的“退卻”之後,進步主義改革在威爾遜時期進入鼎盛。學者出身的民主黨總統威爾遜在執政時期,憑借自己作為行政首腦的獨特地位和作用,很大程度上駕馭了國會立法的方向。針對貨幣金融方麵的混亂和缺陷,他成功地創立了聯邦儲備體製。威爾遜的施政綱領總稱“新自由”。威爾遜的第二任開始後,中心問題轉向外交領域,隨著美國的參戰,贏得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勝利成為美國政府全部工作的重心。
白宮新主威爾遜
1913年3月初,伍德羅·威爾遜前往華盛頓就職。人們聚集在國會廣場,等待著聆聽威爾遜的就職演說。威爾遜在就任總統前是美國著名的學者和教育家,他的當選,標誌著美國曆史上第一個有博士頭銜的人成為白宮主人。
威爾遜1856年出生於弗吉尼亞州斯湯頓城。1872年,進入北卡羅萊納州的戴維森學院,1875年進入普林斯頓大學,畢業後至弗吉尼亞大學修讀法律。1882年在當過一年律師後到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繼續深造,獲博士學位。1886年,威爾遜開始了教學生涯,先後執教於賓夕法尼亞州的布林莫爾女子學院、康涅狄格州的韋斯利安大學。1902~1910年,威爾遜出任普林斯頓大學校長,校長任內他積極倡導並推行改革,所提倡的導師製獲得社會好評,並為哈佛、耶魯等大學所仿效。
1910年,由於在普林斯頓建立研究生院的計劃受阻,威爾遜辭職並離開普林斯頓。此後,他出麵競選新澤西州州長並當選。1912年大選,民主黨人將他推向全國政治舞台,結果不負眾望,一舉獲得成功。
成立聯邦貿易委員會
為了打擊托拉斯,威爾遜政府出台了《克萊頓法》。作為《克萊頓法》的補充,國會還通過了《聯邦貿易委員會法》。早在1912年,西奧多·羅斯福就曾提出設立一個機構來專門管理公司企業。對於羅斯福的設想,威爾遜曾大加指責,但入主白宮之後,威爾遜改變了看法,接納了這種主張。
促成威爾遜的思想轉變,律師路易斯·布蘭代斯功不可沒。長期以來,布蘭代斯作為威爾遜的顧問,幫助威爾遜擬定了“新自由”綱領,並加入了國會進步派的行列,以學術權威的身份促成一種新策略。布蘭代斯認為威爾遜應改變態度,讚成新國家主義的主張,設立一個獨立委員會,並賦予其廣泛權力對商業活動進行調查,一旦證實其有不公正行為,立即發布終止指令。經過一番深思熟慮,威爾遜接受了這一意見。
1914年秋,國會在威爾遜的要求下通過了布蘭代斯協助起草的《聯邦貿易委員會法》。法案規定:撤銷原有的公司管理局,其一切事務移交聯邦貿易委員會;委員會作為一個獨立的行政機構存在,由5名成員組成,成員由總統提名並經參議院認可,任期7年;委員會有權調查公司活動,監督《克萊頓法》所適用的私人和公司,以便防止其違法,並根據總統或國會委托草擬新法案。《聯邦貿易委員會法》 第5款規定,商務中的不公平競爭方式、不公平或欺騙性行為與做法均屬非法,這樣,政府管理的範圍從單純控製公司的壟斷行為,擴展到規範企業活動、製約企業間的競爭方式等廣大領域。“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的另一職責是保護消費者權益。
“十四點計劃”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美國從最初的中立到最後卷入世界大戰,威爾遜在此期間做了大量的工作。到了1917年8月之後,威爾遜政府開始準備具體而詳細的美國的戰爭目標與和平綱領。9月,威爾遜建立了一個調查委員會,專門研究交戰各國的戰爭目標,並製定美國的戰爭目標。10月下旬,威爾遜派豪斯上校赴倫敦和巴黎參加協約國之間軍事合作問題的會議,並讓他盡可能找到機會促成美國與協約國在戰爭目標上的合作,便於加強對德、奧的和平攻勢。但眾盟國各懷鬼胎,豪斯並未能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