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抗戰時期湖南經濟的現代化(8)(1 / 3)

第三,以糧食生產為中心,大力發展棉、桐、茶等經濟作物。

戰時糧食生產是後方各省工作的重中之重。為了增加糧食產量,湖南省政府采取了一係列的措施。首先,從1938年起令各地限種糯稻,規定所種糯稻不得超過稻田麵積的1%。到1940年共減少栽種糯稻麵積432,250多畝,增產秈稻185萬餘擔。其次,提倡再生稻。在水稻收割之後,利用遺下禾蔸的休眠期在適宜氣候下重新生長,再次收割,每畝產量大約為220斤左右。為了推廣再生稻,省政府先在澧縣、常德等濱湖地區試行,將再生稻的栽培方法編印成冊發給各縣廣泛宣傳,以提倡再生稻的成績作為保甲長考核的依據之一,並由農業指導人員下鄉指導,以提高產量。1939年再生稻栽培麵積為191,403畝,總計增加稻穀生產145,313擔。再次,提倡種植雜糧。湖南稻田冬季大多是空閑地,為了充分利用地力,省政府令各縣在秋收之後指導農民多種雜糧,並給予借貸方便。由省農業改進所擬定《湖南省增加冬季作物生產辦法暨湖南省各縣增加冬季農作物生產委員會組織章程》。各縣種植的雜糧有紅薯、小麥、蠶豆、玉米、油菜等。到1939年,僅由省農業改進所借款購種貸放或指導購種種植者,有小麥116,000畝,油菜150,000餘畝,蠶豆5000餘畝,玉米60,000畝,紅薯50,000畝。

湖南丘陵地區較多,氣候濕潤,有利於經濟作物的廣泛種植。戰時省政府大力提倡植桐、植棉和種茶等。在植桐方麵,省政府令各縣鄉鎮保甲製定植桐計劃,由各地的農業推廣機構加以指導,戰時全省的植桐工作遍布70多個縣。僅1940年3~10月,全省72個縣植桐麵積為1,805,519,834畝,共植桐樹6,279,839株。在植棉方麵,戰前湖南的棉花產區主要集中於濱湖一帶,抗戰開始後,隨著濱湖一些地區淪為敵手或遭到敵軍的侵略,湖南的棉花產量受到很大影響。省政府除繼續加強濱湖地區的棉花種植外,把植棉工作向湘西、湘南推廣。1939年在芷江、乾城、漵浦、沅陵、瀘溪、辰溪、武岡、邵陽、衡陽、祁陽等19縣推廣植棉,派出技術人員60多人,貸出優質棉種107,242斤,近萬戶農民領種,增加植棉麵積31,733畝以上。茶業是湖南的傳統產業。抗戰開始後,由於受戰爭和國際市場的影響,湖南的茶葉銷售不暢,導致不少茶園荒蕪。省政府對茶農貸款,限令茶農用於種植茶葉,使茶葉生產得以恢複。

第四,進行農業改良和推廣。湖南的農業改良工作始於清末民初,主要從事稻種和棉業的改良工作,但成效不大。1929年,省政府決定在長沙建立湖南省農事和棉業試驗場,後改為湖南第一、第二農事試驗場。1936年,又設立湘米改進委員會,主要推廣水稻良種。抗戰爆發後,省政府將農業推廣機構進行調整。1938年,將湘米改進委員會、農林委員會與省農事試驗場合並,成立湖南省農業改進所,所內設有稻作、棉作、森林、茶作、園藝、畜牧6組和氣象、經濟、病蟲害、獸醫、農業推廣5係。采取“分區推廣、專業監督”的辦法,將全省劃分為7個督導區,下轄26個工作站,並在芷江、常德、長沙、邵陽、衡陽等5處設稻作試驗場,分別負責湘西、濱湖、湘東、湘中、湘南的農事試驗工作。1942年,國民政府農林部在宜章縣設立“湘南繁殖推廣站”,並設立芷江分站。1941年,國民政府行政院頒布了《縣農業推廣所組織大綱》令各縣成立農業推廣所,在全省75縣中,除嶽陽、臨湘、懷化三縣外,其餘72個縣市都設立了農業推廣所,並附設了農林場,直轄縣政府。抗戰時期,湖南農業推廣機構的主要工作有:

首先,推廣水稻優良品種和雙季稻。戰時省農業改進所積極推廣優良品種,如“勝利秈”、“黃金秈”、“萬利秈”、“菜籽秈”、“利穀旱”、“抗戰秈”、“帽子頭”等11個優良品種。在推廣雙季稻方麵,中央農業試驗所與省農業改進所合作舉行試驗,研究各地宜用何種栽培方式及品種配置等,來推廣雙季稻。經過試驗,雙季稻在湖南分布地區為:連間並行區,主要在湖南衡陽以南,稻作生產期為190~210天;單間並行區,主要分布於湖南東部約北緯30°以南,稻作生產期為160天左右;間作稻,主要分布於濱湖地區及湘南一帶。現將湖南省戰時農業改良和推廣雙季稻情況列表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