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的天人關係、陰陽五行說是天人感應說的理論基礎。由於董是似而非、牽強附會、任意比附,所以最後得出的結論隻能是唯心論。法國社會學家列維-布留爾在其所著《原始思維》一書中指出,原始人思維的基本特點有二:一是原始人思維以“神秘的思維為前題”,“專門注意神秘原因……的作用”,而這種神秘的力量有三種:鬼魂、神靈、巫術。而董仲舒心目中神秘的力量也是神靈、巫術。二是“原始思維服從於互滲律,……他對矛盾采取了完全不關心的態度”。對不同的性質的事物則隻求同、不求異。而董仲舒認為天與人是“以類合之、天人一也”,社會上的陰陽有尊卑等級、自然界的陰陽也要有尊卑等級等。所以,董仲舒的思想方法與“原始思維”有著著驚人的的相似之處。列維-布留爾可能誤認為中國長期受原始思維的統治,所以科學“發展停滯”,而中國產生的“天文學、物理學、化學、生理學、病理學、治療學……隻不過是扯淡”。又說中國人“在許多世紀中付出這樣多的勤勞機智而其結果卻完全等於零”。這些話是列維-布留爾不了解中國的情況而產生的偏見。實際上董仲舒論證的天人關係不是從儒家思想繼承來的,而是從陰陽家鄒衍那裏繼承來的。孔子《論語?雍也篇》說“敬鬼神而遠之”與董的天人感應說是不同的。《史記》卷74《孟子荀卿列傳》說“荀卿嫉濁世之政,亡國亂君相屬,不遂大道而營於巫祝,信機祥,卑儒小拘{限製},……著數萬言而卒”。荀子在《天論》一文中說“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這與後來董仲舒的觀點也不同。這說明中國古代就出現了與原始思維不同的另一類思維。雖然如此,從列維-布留爾的話中可以看出,落後的思想方法對科學與社會發展所起的阻礙作用是不能忽視的。
董仲舒是通過對天人關係、陰陽五行的論證構築了天人感應說的。所以,了解這一問題,對於我們今天提倡科學發展觀、用科學的思想方法分析、解決問題將會有所裨益。同時,對評價董仲舒也可從思維方式、方法上提供一些參考。
一、董仲舒對天人關係與天人感應的論證
什麼是天呢?
董在《春秋繁露》卷17《天地陰陽》中說:
“天地陰陽木火土金水九,與人而十者,天之數畢矣。……畢之外謂之物,物者投所貴之端,而不在其中。以此見人之超然萬物之上,而最為天下貴也。”馮友蘭先生說在第一句話中,“第一天字,乃指與地相對之天。”而句末之天,“乃指自然之全體也”,4即指的自然界。這是董所說天的兩個內涵。在《春秋繁露》卷15《郊義》中董又說:“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這是董所說的天的又一概念,即天是最高的神(上帝)。這就是說,在董看來,天是多內涵、多概念的。關於人,董則在天之下列出:
地、陰陽、五行、人,作為自然界重要因素。其他“物”不能與此並列。而董所說人則是“超然萬物之上,而最為天下貴也”。這就是董所說的人。
那麼,天與人的關係是什麼關係呢?董有詳細的論證,作者歸納為以下幾點:
其一,“人副(符合)天數”說:董在《春秋繁露》卷13《人副(符合)天數》一文中指出人要符合天數。如說:“人受命於天也”,“觀人之體一,何高物之甚,而類於天也”。別的事物,“莫能偶天地”,“唯人獨能偶(偶數、成對)天地”。如:“人有三百六十節(骨節)偶天之數也。”“形體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聰明,日月之象也。……鼻口呼吸,象風氣也。胸中達知,象神明也。複飽實虛,象百物也。百物者最近地,故腰以下,地也。”又說:“天地之符,陰陽之副,常設於身,身猶天也,數與之相參,故命與之相連。天以終歲之數,成人之身。故小節三百六十六,副(符合)日數也。大節十二,分副(符合)月數也。內有五髒,副五行數也。外有四肢,副四時數也。乍視乍瞑,副晝夜也。乍剛乍柔,副冬夜也。乍哀乍樂,副陰陽也。心有計慮,副度數也。行有倫理,副天地也”等等。
從《人副天數》一文所引的上述內容來看,董首先宣揚“人受命於天”,就是說人符合天數是“天命”決定的,從生理機體上講人是天的偶數,與天成對、成雙,所以天地有什麼,人就有什麼?不僅在人體構造上是如此,在能不能看見東西、性格的剛柔、感情的哀樂等也都是天給的。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卷11《為人者天》一文中進一步指出:“為人者天也,人之人本於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人之形體,化天數而成;人之血氣,化天誌而成;人之德行,化天理而義;人之好惡,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時”等等。總之,在董仲舒看來,人在生理形態、德行、好惡、喜怒等等都是天賜給的。因此,人就應當服從於天,天就應當是人的絕對權威。
其二,在董看來,天是有喜怒哀樂,“有智力、有意誌”,人必須與天相同。先談天有喜怒哀樂的問題。董在《春秋繁露》卷12《陰陽義》中說:
“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與人相副,以類合之,天人一也。春,喜氣也,故生。秋,怒氣也,故殺。夏,樂氣也,故養。冬,哀氣也,故藏。四者,天人同有之。有其理,而一用之。與天同者大治,與天異者大亂。”這一段對天有喜怒哀樂講的是很詳細的:首先講天有喜怒哀樂“與人相副{符},以類合之,天人一也”。即天與人一樣都有喜怒哀樂,二者是完全一致的。問題出在董把沒有感情的代表大自然的天與高等動物有感情的人完全等同起來,當然是不正確的。對董來說,他這樣作除了當時他缺乏科學知識之外,另一原因是他要借此確立天的絕對權威。董上述所說“與天同者大治,與天異者大亂”,就說明董要求人必須與天相同。
現在再談天“有智力、有意誌”的問題。這個問題馮友蘭先生曾經說過,他說:“董仲舒所說之天,實有智力、有意誌”。這是不錯的。這種天實際上是一種擬人化的神,或說是一種人格化的神。董自己說天“與人相副”、“天人一也”、“天人同有”就說明這一點。《漢書·董仲舒傳》載其《舉賢良對策》說,如果天發現國君有失道之敗,就會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改正,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再不知改,則傷敗乃至。這充分說明,天是有感覺、有智力、有意誌,是能監督國君的擬人化的神。
其三,董通過聲音的傳播(同聲相應)論證同類相動、天人感應。董在《春秋繁露》卷13《同類相動》一文中反複地論證這一問題說:
“今平地注水,去燥就濕;均薪施火,去濕就燥。百物去其所與異,而從其所與同。”
故氣同則會,聲比則應,……。試調琴瑟而試之,鼓其宮{五音之一}則他宮應之,鼓其商{五音之一}則他商應之,五音比而自鳴。非有神,其數然也。美事召美類,惡事召惡類,類之相應而起也。如馬鳴則馬應之,牛鳴則牛應之。帝王之將興也,其美祥亦先見;其將亡也,妖孽亦先見。物故以類相召也。”董的這段話與原始思維的互滲律隻求同、不求異是完全相同的。其一,“百物去其所與異,而從其所與同”。因為世界上的各種事物都有其特有的本質,如果去掉特性,共性也無法存在。所以“同”是存在於“異”中的。如人與牛馬有同與異,怎麼能去其異,使牛馬變成人呢?所以,董的去異留同是做不到的。其二,董認為“聲比(同類)則應。董說“鼓其宮則它宮應之,鼓其商則它商應之,五音比(同類)而自鳴”。古代的五音是人吹拉彈奏琴瑟等樂器所發出的聲音,怎麼可能自鳴?所謂自鳴是因空氣流動聲波折返而發出的回聲,董因不理解這種自然現象就誤認為自鳴是同類相召、天人感應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