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吾著此篇之動機有二:其一,胡適語我:晚清“今文學運動”,於思想界影響至大;吾子實躬與其役者,宜有以紀之。其二:蔣方震著《歐洲文藝複興時代史》新成,索餘序,吾覺泛泛為一序,無以益其善美,計不如取吾史中類似之時代相印證焉,庶可以校彼我之短長而自淬厲也。乃與約,作此文以代序。既而下筆不能自休,遂成數萬言,篇幅幾與原書埒。天下古今,固無此等序文。脫稿後,隻得對於蔣書,宣告獨立矣。
(二)餘於十八年前,嚐著《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刊於《新民叢報》,其第八章論清代學術,章末結論雲:
“此二百餘年間總可命為中國之‘文藝複興時代’;特其興也,漸而非頓耳。然固儼然若一有機體之發達,至今日而蔥蔥鬱鬱,有方春之氣焉。吾於我思想界之前途,抱無窮希望也。”
又雲:
“有清學者,以實事求是為學鵠,饒有科學的精神,而更輔以分業的組織。”
又雲:
“有清二百餘年之學術,實取前此二千餘年之學術,倒卷而繅演之;如剝春筍,愈剝而愈近裏;如啖甘蔗,愈啖而愈有味;不可謂非一奇異之現象也。此現象誰造之?曰:社會周遭種種因緣造之。”
餘今日之根本觀念,與十八年前無大異同;惟局部的觀察,今視昔似較為精密。
且當時多有為而發之言,其結論往往流於偏至——故今全行改作,釆舊文者什一二而已。
(三)有清一代學術,可紀者不少;其卓然成一潮流,帶有時代運動的色彩者,在前半期為“考證學”;在後半期為“今文學”;而今文學又實從考證學衍生而來。故本篇所記述,以此兩潮流為主,其他則附庸耳。
(四)“今文學”之運動,鄙人實為其一員,不容不敘及。本篇純以超然客觀之精神論列之,即以現在執筆之另一梁啟超批評三十年來史料上之梁啟超也。其批評正當與否,吾不敢知;吾惟對於史料上之梁啟超力求忠實,亦如對於史料上之他人之力求忠實而已矣。
(五)篇中對於平生所極崇拜之先輩,與夫極尊敬之師友,皆直書其名,不用別號,從質家言,冀省讀者腦力而已。
(六)自屬稿至脫稿,費十五日。稿成即以寄《改造雜誌》應期出版,更無餘裕覆勘,舛漏當甚多,惟讀者教之。
民國九年十月十四日 啟超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