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後記(2 / 3)

國,“耕於鄙”,後來當了相國,恢複了貴族身份,死前將兒子帶到了齊國,托附給鮑氏,才使

兒子不至如被殺害,也不必“耕為鄙”,仍能保留其貴族的身份,這個兒子便是小說的主人公伍

封;晉國的範氏、中行氏流亡齊國,子孫“耕於齊”,變成了庶人;晉國早先的許多貴族之中,

大多敗亡,欒氏、狐氏等等子孫變成庶民,甚至有的給人當“皂”(衛士)。

小說中的白公勝變成了“士”(據史載多說他兵敗自盡)、國氏、高氏敗亡滅族、晏氏無嗣、

鮑氏淪落、吳滅後吳國貴族全部失去了貴族身份、齊國田氏自割邑地使采邑超出齊平公自領之

地等等,都表現卿大夫的這種變化,伍封遠遊海上,也象征著春秋時期的世族製度開始滅亡。

還有一點要說明的,由於春秋時期地廣人稀,所以卿大夫的采邑是很大的,否則以後就不

會有三家分晉、田氏代齊之類的事出現。春秋封邑習慣上以地為主,戰國封地習慣以城邑為主,

有時也以田地為主。前麵提及的趙鞅之誓中,立了軍功,上大夫可得一縣之地,下大夫可得一

郡之地,士可得田十萬(千頃),可見如此。

戰國時因為士的突出作用,“布衣卿相”多了,而且官員增多,采邑常常以戶數封賜,所以

孟嚐君隻有薛地萬家之邑,後來增加也隻有千家,他養士數千,花費太大,被迫放高利貸。這

自然比不上春秋時期的采邑地方之大,但未必不如春秋時有著龐大邑地的貴族富裕,因為戰國

時期的經濟比春秋時要發展了許多。

不過春秋時期人少,伍封開始的萊夷五百多裏采邑可能不會有小說中所說的十多萬戶,按

當時的生產水平,數百裏地是很難養活數十萬左右人口的,雖然他有漁鹽之利,與其它地方不

同,不過這是小說描寫,不必深究。

還有一個數據是必須要注意的,便是那時候說的“百裏”或“方百裏”,絕不是現在的“一百平

方裏”,姑且不論裏製長短的出入,那時候的“百裏”是指四邊百裏,類似一萬平方裏的算法,“十

裏”類似一百平方裏。因此,“千裏”有一百個“百裏”。小說中說齊國當時大約有一千二三十百裏

地,是指一百二三十個“百裏”,因此伍封的采邑在齊國疆域中隻占了二十分之一多一點。現代

人若不明白這個數據,恐怕會誤以為伍封的采邑占了小半個齊國。

2、禮樂製度

春秋時人以周室為宗,尊禮重信,喪事赴告,宴會賦詩,在戰國時卻不講究了,就連孟子

也不說周室。

整個禮樂製度的變化當然不是一兩年間出現的,在本書故事發生的年間,便已見到了這種

變化。

雖然此時的社會階層變化很小,但周代的貴族禮製已逐漸淡化,這種變化在本書主人公伍

封身邊表現得十分明顯,雖然他大禮不毀,小禮卻不甚講究,我想,戰國時的周禮漸亡應該是

從春秋後期開始的。

3、農田製度

春秋時期的大半時間,各國的農田製度仍是“國”“野”對立製度和“井田製”,這是由原始社會

末期的村社製度而來。不論國人或野人,均是按一夫挾五口,百畝授一夫的授田方式。百畝指

的是私田,用來養活農戶,此外還有公田,又稱“籍田”,田中所產盡數交給貴族,因有良田和

惡田之分,要三年一換,這便是“井田製”。由於春秋後期列國的人口加起來僅一千多萬,地廣

人少,這種授田方式便造成了大量的荒地。

由於農戶對公田缺乏積極性,再加上他們在百畝私田之外自行墾田,以致井田之外的私田

不斷增多,這種私田與井田製所說的私田不同,因此,井田製便逐漸瓦解了。公元前645年,

晉國率先承認井田之外私墾田地的合法性,這就是田地私有化之始。其後井田製中私田也開始

私有化,先由“國人”開始,後又推廣到“野人”。

此時,各國的“國人”大都已成了擁有私有耕地的小農。不過這時候,廣大農村的“野人”大

部分還未變成小農。

公元前594年,魯國“初稅畝”,開始按田畝多少收租賦,有學者認為這是中國封建社會

的開始。

到本書故事的年間,按田地收取租賦已經很普遍了,所以伍封在萊夷之時,作了一些類似

的舉動。

這種農田製度的變化在中國社會的整個曆史進程中至關重要。

再說一說農耕,中國農耕技術的蓬勃發展主要在戰國時期,因為戰國時期的農耕工具一般

已是鐵製,牛耕也比較普遍,而且不少地方已經是一年兩熟製。

春秋時期已有少量鐵製農具,僅有少數地區的農作物一年兩熟。

4、戰爭

春秋時期列國爭戰,一般是爭霸主之位,不以兼並土地為主要目的,戰國時期是戰爭便純

粹是爭奪土地甚至兼並它國。

春秋時各國軍隊的人數較少,齊桓公時也僅有八百乘兵力,共三萬人。到春秋後期由於縣

製的推行,兵力突增,晉楚均用過四千乘以上的兵力。

本書故事的年間,戰爭所用的兵力比起後來要少很多,譬如越國滅吳,所用的兵力恐怕並

不超過十萬人,至於卿大夫的家兵,數千人算是用得較多的了,白公勝的叛亂其實隻用了千餘

人。正因為兵數較少,所以這時戰爭的成敗與將領的武勇大有關係,從中才可看到真正的個人

英雄主義。

這時戰爭的變化有一個突出特點,便是兵法的日趨重要。春秋時的車戰,常常是在曠野之

上,以車陣對車陣,互相衝殺,一兩日便定出勝負。後來的戰爭動則數月數年,與雙方投入的

兵員、騎兵的使用和兵法的運用大有關係。曹劌論戰時的兵車衝殺靠的是士氣,後來從孫武開

始,詭計便常常成了勝負的關鍵。本書中伍封之所以能每戰必勝,不僅因為其將領武勇絕倫、

士卒鬥誌旺盛,更重要的是善用兵法詭計,如他所說的用兵二字要訣:“騙人”。

5、鐵製品與武器

春秋晚期,除了青銅業之外,此時冶鐵業也有了不少進步,至少在這時,“塊練鐵”、“鑄鐵

鑄造”技術上已比較成熟。所以孔子的弟子冉雍在小說中也大力倡導鐵製農具。

本書中也提到過鑄鐵柔化技術,但這種技術應該是戰國時才有,本書將這種技術提早寫了

出來。

此刻,製鋼技術也已經發明,此時的製鋼技術有兩種,一種是滲碳製鋼技術,書中所說的

堂溪氏夫概鑄的劍便是這種類型的鋼劍;還有一種是固體滲碳製鋼技術,即是用“鐵精”(質地

較精的熟鐵塊)、“金英”(含碳較多的滲炭劑),“斷發剪爪”說起來玄乎,其實含有磷質的頭發

指甲是一種催化劑,以至碳分滲入鐵中,“金鐵乃濡”,本書中楚月兒的“映月”寶劍便是這種鋼

劍。伍封的“天照”寶劍也應是這種鋼劍,不過他的劍中含有大量隕鐵,與眾不同。

以隕鐵製器並非虛構,出土文物中便有這種隕鐵製品,其效用如何難以論斷,因為不同的

隕鐵質地是不同的。不過,小說中伍封的“天照”重劍是一件很了不起的金屬武器,比當時極少

見的鋼劍還要厲害。

春秋時代的武器主要是青銅製品,戰國時期逐漸采用鐵製,這是指普遍的軍備。其實在春

秋時期,鐵製和鋼製武器均已有了,當然隻是少數人使用。

春秋時的甲胄主要是皮革的,戰國時有了鐵甲,但春秋晚期鐵製武器漸多,應該也有鐵甲

或銅甲出現,隻是在出土文物中還未見到罷了,所以本書中也有了少量銅甲和鐵甲。

弩應該是春秋後期發明的。《吳越春秋》中記載陳音對越王勾踐說弩是由楚國琴氏發明,傳

楚國的三侯,再傳到楚靈王。不過我想弩的產生沒有這麼早,《孫子兵法》中談到的兵器,常有

“弩”。《墨子·非攻中篇》之中提到了軍中的武器,其中並沒有弩,由於這是戰國初期的作品,可

見在戰國初期時,弩在中原各國中未見使用,隻在楚國、吳國、越國才用。

6、男女風俗

雖然在春秋之時女人沒有任何政治權利,但在有些方麵與宋以後不同,女權淪落到最低處

是宋朝理學家出現以後的事。

春秋時期的女子是允許改嫁的,王侯卿大夫和平民都是如此。

蔡穆公將其妹蔡姬嫁給齊桓公,蔡姬被齊桓公不喜,送回蔡國,蔡穆公便將蔡姬嫁改給楚

成王,引得齊桓公率八國大軍伐蔡攻楚,幾乎大戰;夏姬是鄭穆公的女兒,先嫁夏禦叔,生子

夏征舒,夏禦叔死後改嫁給襄老,後來又改嫁給巫臣,不僅引起了陳國之亂,還導致了楚莊王

伐陳和巫臣教吳人車戰、吳國始強等若幹曆史變故;賈君原是晉惠公的嫂子,晉惠公繼位後公

然娶了她;秦穆公有個女兒叫懷贏,先嫁了晉惠公之子太子圉,太子圉本在秦國為質,後來逃

回晉國,秦穆公便將懷贏嫁給了太子圉的親叔叔重耳(晉文公)。

這些例子並非少有,史書中多能見到,國君都是如此,自然不用說卿大夫和平民之家了。

後時的學者見“再適”二字而皺眉,那是宋代理學家種下的惡果。

春秋戰國之時,男女之間也有自由戀愛的,甚至有私定終身的,從《詩經》三百篇中可以

見到許多這樣的詩篇,譬如《關雎》、《靜女》、《木瓜》等詩。《關雎》是周南一帶的作品,《月

出》是陳國的作品,當然不是伍封寫的,小說中是遊戲筆法,當不得真。

自由戀愛的例子有不少,春秋時魯莊公曾與大夫黨氏之女割臂為誓,繼而娶之,生下前文

說過的公子般。公子般與大夫梁氏的女兒梁女亦私下往來,約立為夫人,是典型的自由戀愛。

戰國時更有燕軍入齊,齊世子法章逃到太史府上為傭工,與太史之女私定終身,後來繼位,便

是齊襄王,立太史之女為君王後。

所謂“男女授受不親”是以後的說法,雖然當時也有男女之防,如坐不同席,乘不同車,其

實當時男女常常同路同車而行。衛靈公曾與南子同車過市,並命孔子陪乘。齊桓公常帶姬妾外

出,管仲也因此帶著愛妾隨行。雖然小說中伍封與妻妾常常同路同車而行,是我對一些俗禮的

有意忽略,但未必是不可能的。

春秋時的男女醜聞是極多的,其中影響政事的才會見諸史書,以史書所載之多,可以推測

當時絕對沒有後來森嚴之極的男女大防。譬如田恒故意“選齊國中女子長七尺以上為後宮,後宮

以百數,使賓客舍人出入,後宮不禁”,他死時,“有七十餘男”,生女還不知有多少。若非當時

的社會沒有後時的貞節概念,田恒絕對不會用這種方法來壯大田氏一族(按:春秋時的“宮”指

大屋,非王侯專用之詞)。

所以,小說中伍封與妙公主私定終身、與眾女的自由戀愛絕非沒有曆史依據。

春秋戰國之時,女人是可以拿來贈送賞賜的,運氣好的被賞賜給下屬為妻妾,運氣不好的

便是奴婢侍姬,卿大夫之間互相索要、贈送女人的事常見得很。最駭人的是齊相國慶封與大夫

盧氏兩家,妻妾互不為禁。

有時候為了搶女人,常常釀出影響政局的禍事。前文所說的夏姬便是如此,還有楚文王聞

息侯夫人息媯之美,索性滅了息國,將息媯搶了去立為夫人,號稱桃花夫人,生下二子先後為

楚王,幼子為楚成王。楚平王因搶了兒子的新婦,以致逐殺太子建和伍氏一家,伍子胥奔吳,

十餘年後攻入楚國,鞭屍報仇。國君如此,卿大夫亦然,宋國太宰華督見司馬孔父嘉的妻子魏

氏甚美,設計殺了孔父嘉,連宋殤公也死於亂中,魏氏自盡,孔父嘉之子木金父被家臣抱著逃

到了魯國,其六世孫便是孔子。

一夫多妻是定製,但那時候並沒有“三妻四妾”的說法,妻妾的地位分得很清楚,嫡妻隻有

一個,其次是媵,然後是妾,妾媵不限人數,至於姬婢便不在妻妾之列了。

現代人的曆史小說中常常時有意忽略此事,寫成一夫一妻,這是不合曆史習慣的,尤其在

春秋戰國女權低下的時候,如果古人有知,必定會譏笑作者之無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