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AB團”和富田事變(1)(1 / 2)

“AB團”和富田事變的發生,是中共曆史上極左錯誤造成的最大悲劇之一,軍界元勳蕭克等對此一直痛心疾首。這次嚴重亂殺無辜事件,到底是誰發動的?到底有多少紅軍將士被錯殺?一段不堪回首曆史的全新審視。

AB團的產生和滅亡

1930年5月,贛西南蘇區反AB團的鬥爭在黨群機關中普遍開展,9月進入高潮,11月由地方發展到軍隊,12月初地方和軍隊同時並進,於是爆發了紅二十軍一部分反抗濫捕、濫殺AB團的富田事變。之後,“左”傾臨時中央認定“富田事變是AB團領導的反革命暴動”。因此,又進一步掀起捕殺AB團的高潮。反AB團和富田事變,是兩個互相關聯至今仍未徹底平反昭雪的曆史大冤案。

江西曆史上確實存在過AB團。在第一次國共合作時期,江西的國民黨組織是共產黨幫助建立起來的,因此,共產黨人和國民黨左派在國民黨省黨部占優勢。1926年11月8日,蔣介石率部分北伐軍攻克南昌後,發現江西國民黨的省、市黨部,完全由共產黨人“把持黨務”,這是他要把南昌變成反革命基地的極大障礙。於是,蔣介石指示國民黨中央特派員段錫朋組織國民黨右派組織——反共反人民的AB團。

AB團產生後的首要目標,就是篡奪省黨部的領導權。1927年1月1日至15日,國民黨江西省第三次代表大會召開。大會選舉結果,共產黨和國民黨左派在17名執行委員中竟占了14名。一些AB團分子吵吵鬧鬧,說共產黨包辦選舉不算數。段錫朋借機玩弄陰謀詭計,提出把選出來的17名執委再加一倍上報,由蔣介石轉國民黨中央圈定的辦法解決,圈定誰,誰就當執行委員。蔣介石圈定的結果,得票多的共產黨人和國民黨左派大都被圈掉了,得票少的AB團分子,反而被圈進了省黨部,於是AB團從此篡奪了省黨部的領導權。

AB團篡奪了省黨部後,很快把一些地主豪紳組織起來,以省黨部“特派員”的身份派往各縣、市。他們每到一地便糾集同夥,拉攏流氓打手,無惡不作,為所欲為,遭到了人民群眾的強烈反對。

在江西中共黨組織的領導下,廣大工農群眾同AB團把持的省黨部進行了堅決的鬥爭。3月中旬,南昌市的黨組織召開市民大會,公開揭露AB團反共反人民的種種罪行。同時宣布被封閉的市黨部恢複辦公,它的機關報——《貫徹日報》繼續出版。

3月17日,共產黨員鄧鶴鳴率10餘人赴武漢,向國民黨中央和國民政府彙報和揭露江西AB團把持的省黨部反共反人民的大量罪行,得到了國民黨中央的大力支持。漢口《民國日報》於3月19日至25日,連續把AB團的罪行公諸於眾。這給AB團分子以極大打擊,大大鼓舞了江西人民的革命鬥誌。

3月30日,國民黨政治委員會作出了改造江西省政府的決定,由朱培德代替李烈鈞任省主席,一些共產黨人和左派人士任委員和廳長。消息傳來,江西人民奔走相告,興奮異常,趁勢於4月2日組織了大暴動,一舉打垮了AB團把持的省黨部。

4月3日,南昌各群眾團體3萬餘人在皇天側公安體育場舉行揭發控訴AB團罪行大會,並組織了裁判委員會,除了少數逃到京滬的AB團分子外,被捉到的30餘名AB團骨幹,批鬥後被進行了處置。從此,AB團的組織徹底崩潰,其“壽命僅三個月”。

AB團既未恢複也未重建

1931年4月,曾經是AB團頭子的段錫朋說:AB團在四二暴動後,“一般忠實同誌,紛紛逃避京滬,此時適奉中央開始清黨,是AB反赤團之目的已達,非但按諸黨紀,黨內不得再有組織,即環境之變遷,人事之移易,亦萬無可以存在之形勢,AB反赤團因以無形解散,並將其經過情形呈報中央,即在中央黨務刊物,亦曾正式備載其事實。”段錫朋這段話是符合曆史事實的。

第一,“AB反赤團之目的已達”,沒有恢複之必要。AB團被衝垮之後不久,蔣介石即在上海發動了震驚中外的四一二政變,4月18日,在南京建立了反革命政權,接著進行了屠殺共產黨人的全麵“清黨”活動。蔣介石的反赤比段錫朋AB團的反赤更堅決更徹底,所以AB團沒有再恢複之必要。

第二,蔣介石為鞏固其反革命統治,在其上台清黨之後,立即宣布不許任何人在黨內有任何派別組織,否則予以黨紀製裁。按照蔣介石“整黨”的要求,也不允許重新恢複AB團。

第三,環境之變遷,人事之移易,AB團失去了存在的條件。AB團在四二暴動中被摧垮,當時支持武漢政府的朱培德,按共產黨和國民黨左派的要求,把被捉的30餘名AB團分子禁閉起來,準備處理,沒有被捉到的AB團分子不敢留贛,逃之夭夭。5月,以方誌敏為首的共產黨人,又重新召開江西省國民黨第三次代表大會,重新組建了以共產黨和國民黨左派為領導的國民黨省黨部,各縣、市也隨之變化。在這一段時間裏AB團沒有活動的餘地,更沒有重建和恢複之可能。6月,形勢朝著不利於革命而有利於反革命的方向急劇變化。武漢政府處於風雨飄搖之中,寧漢合作、蔣汪合流正在醞釀之中。在這種形勢下,善於投機鑽營、望風使舵的朱培德投靠了蔣介石。他在6月5日“禮送共產黨人出境”後,立即公開倒向了蔣介石一邊。他雖然釋放了AB團分子,但一手操縱了“黨務”、“政務”、“民運”大權,使AB團分子失去了重建或者恢複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