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AB團”和富田事變(2)(1 / 3)

江西蘇區中共省委給中央的報告說:“所有AB團的破獲完全是根據犯人的口供去破獲的,並沒有耐心去考查犯人的口供和搜查旁證,審犯人的技術,全靠刑審”。還有“所謂軟硬並施辦法,軟要誠懇,硬要莊嚴。所謂誠懇者,就是用言語編出犯人口供……所謂硬的方法,通常捆著雙手吊起,人身懸空,用牛尾竹掃子去打,如仍堅持不供的,則用香火或洋油燒身”。僅勝利一縣就有120餘種刑罰,“不招供,不停刑”。不僅要招認自己是AB團,而且還要招出AB團的組織係統;不僅要招認誰發展了他,而且要招認他發展了誰;不僅要招認誰領導他,而且要招認他領導誰;不僅要招認準備殺誰,而且要招認派誰去殺;不僅要招認何時暴動,而且要招認誰組織和誰指揮。就這樣,不僅覺得AB團到處皆是,而且是無孔不入的凶惡敵人,於是捕殺AB團之風,越刮越烈。

富田事變的起因和定性處理

富田是江西省吉安縣的一個大村莊,土地革命時期一度是江西省委省蘇維埃政府所在地。1930年12月12日,由於紅一方麵軍總前委派李韶九前去抓AB團,引起了令人震驚的富田事變。

贛西南地區反AB團的鬥爭,隨著多種刑訊方法的普遍施用,被肅出的AB團與日俱增,僅在4萬紅軍中就肅出4400人之多。12月初,總前委從軍隊和地方AB團口供當中,發現富田的江西省行委內有一個AB團省總團部,段良弼、李白芳、謝漢倡為其首要分子,立即派肅反委員會主任李韶九前往捉拿。

李韶九帶紅十二軍一個連隊和總前委給省行委曾山、陳正人親收的信,於12月7日下午3時來到富田。他把隊伍擺在省行委大門口,自帶10餘人荷槍實彈,闖人行委辦公室內,先後將段良弼、李白芳、金萬邦、馬銘等8人全部捆起。然後即關押刑訊,邊審邊抓。從7日下午開始到12日晚,共抓120餘人,據說其中有幾十個“骨幹”,11日還處決了24人。

12月9日李韶九把省行委肅AB團的任務交給古柏和曾山,他帶紅十二軍一排人,捆綁著紅二十軍政治部主任謝漢倡,前往軍部所在地東固,幫助紅二十軍肅AB團。

因為12月7日晚刑審時,謝漢倡胡亂招出紅二十軍一七四團政治委員劉敵是AB團,於是立即通知劉返東固。劉敵9日接到通知,率一七四團第一營11日抵達東固。李韶九同劉敵談話時,開口便說:“劉敵!你很危險!”劉問:“我什麼危險?”李說:“哼,很多人供了你咧!”劉問:“供什麼?”李答:“AB團哪。”劉笑著說:“你看咧,我像不像一個AB團?”李說:“是呀!我也不信哪,但是現在有人供你呀!”劉問李說:“你相信不相信AB團有亂咬共產黨員的陰謀?”李說:“那也不會,為什麼單報你呢?”劉敵知道強硬的不承認會受酷刑,於是裝出誠懇的態度說:“AB團要亂咬也是沒有辦法,隻要求黨放理智點去詳細考查,死是不要緊,刑法是受不得的。”李也裝著誠懇的樣子說:“絕對不會,這絕不是簡單的AB團的問題,完全是政治問題,隻要承認錯誤接受教育,絕不是殺和打的問題。”劉知道“李韶九素來觀念不正確,無產階級意識很少的一個慣用卑鄙手腕製造糾紛”的人,因而,認定李抓AB團是殺害贛西南幹部的陰謀。但為了不被抓起來用刑,故意軟化李韶九,向他表示,我相信毛澤東、劉軍長和你總不是AB團,“我總為你們三位是追是隨”。李韶九被軟化了,又加之同鄉關係,談話後放劉回一營營部。劉敵越想越認為李韶九是借抓AB團之名搞陰謀。於是在12日晨立即和營長張興、政委梁學貽緊急商議,決定扣留李韶九,抓起劉鐵超,讓他們講出陰謀。他們發動一營包圍軍部,捆起軍長劉鐵超,釋放了謝漢倡等所謂AB團犯,李韶九聞風逃走,為救出省行委那些被誣為AB團的同誌,劉敵同謝漢倡率部於當日晚由東固衝到富田,包圍了省行委,繳了紅十二軍一排人的槍械,誤捕了中央提款委員易爾士,釋放了12月7日至12日被捕的近百名同誌,古柏、曾山聞槍聲逃走。這就是富田事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