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節 發作性疾病(2 / 3)

2.癲癇綜合征由特定症狀和體征組成的特定癲癇現象。

(1) 與部位有關的癲癇

1) 特發性:發病與年齡有關,多為兒童期癲癇。伴有部分性發作和局灶性腦電圖異常,無神經係統體征和智能缺陷,並可自發緩解,常有家族史,腦電圖背景活動正常。癇性表現在不同患兒之間有差別,但每個患兒的症狀相對固定。① 伴中央顳部棘波的良性兒童癲癇,好發於3~13歲,通常為局灶性發作,表現為一側麵部和口角的陣攣性抽搐,可向全身泛化,常伴舌部僵硬、流涎、言語和吞咽困難。絕大部分發作在睡眠中,患兒易驚醒。數月至數年發作一次,可不經治療於16歲前自愈。② 伴有枕區放電的良性兒童癲癇,好發於3~14歲。發作最初有視覺症狀,如黑蒙、閃光,視物模糊和幻視等,繼之出現眼肌陣攣、偏側陣攣,也可合並全麵強直陣攣性發作及自動症,發作後常出現頭痛,惡心、嘔吐等。神經係統檢查及智力發育均正常。③ 原發性閱讀性癲癇:由閱讀誘發,無自發性發作。表現為閱讀時出現下頜陣攣,常伴手臂痙攣,繼續閱讀會出現全麵強直陣攣性發作。

2) 症狀性:病灶部位不同可致不同類型的發作。① 顳葉癲癇:可表現為單純或複雜部分性發作及繼發全身性發作;② 枕葉癲癇:可表現為伴有視覺症狀的單純部分性發作和(或)繼發全身性發作;③ 頂葉癲癇:為單純部分性發作,主要表現為感覺刺激症狀,偶有燒灼樣疼痛;④ 持續性部分性癲癇:表現為持續數小時、數日甚至數年,僅影響軀體某部分的節律性陣攣。

(2) 全麵性癲癇和癲癇綜合征

1) 特發性:與發病年齡有關,臨床症狀和腦電圖變化開始即為雙側對稱,無神經係統陽性體征。① 良性嬰兒期肌陣攣癲病:1~2歲發病,有癲癇家族史,表現短暫的肌陣攣,雙上肢向上外側伸展;抽動可以是單個發作,也可重複發生。發作時雙眼上翻,意識不完全喪失;若波及下肢,可使小兒跌倒。② 兒童期失神癲癇:6~7歲發病最多,女孩多於男孩,與遺傳因素關係密切,表現為突然發生的意識喪失,但不跌倒,雙眼凝視前方,停止正在進行的活動,持續數秒至1分鍾後恢複意識,繼續原來活動,發作頻繁,每日數次至數十次。③ 青少年期失神癲癇:青春期前後發病,男女間無明顯差異。失神發作頻率較少,不一定每日均有發作,80%以上的患者伴有全身強直陣攣發作。④ 青少年肌陣攣癲癇:好發於8~18歲,表現為肢體陣攣性抽動,多合並全身強直陣攣發作和失神發作。

2) 症狀性:根據有無特異性病因分為:① 無特異性病因,如早期肌陣攣腦病,在出生後3個月內發病,表現為肌陣攣發作和肌強直發作,伴智能障礙。多數早期死亡,很少活到2歲。② 有特異性病因,腦發育畸形如腦回發育不全和先天性代謝障礙如苯丙酮尿症。

3) 隱源性或症狀性:推測其是症狀性,但病史及現有檢測手段未能發現病因。① West綜合征:又稱嬰兒痙攣症,是嚴重的癲癇綜合征,較常見。出生後1年內發病,4~9個月最多,男孩多見。病因可分為80%為症狀性,20%為隱源性。波及頭、頸、軀幹或全身的頻繁肌痙攣、智力低下和腦電圖高度節律失調構成了本病特征性的三聯征。發作表現可分為屈曲型、伸展型及混合型。屈曲型表現為點頭、彎腰、屈肘、屈髖等動作。伸展型表現為頭後仰、兩臂伸直、伸膝等動作。混合表現為部分肢體為伸展,部分肢體為屈曲,可伴大笑,哭鬧,自主神經異常表現。60%~70%在5歲前停止發作,40%轉為其他類型。② LennoxGastaut綜合征:好發於1~8歲,少數出現在青春期,多數發作類型並存、精神發育遲緩、腦電圖顯示棘慢波和睡眠中10 Hz的快節律是本病的三大特征,易出現癲癇持續狀態。本綜合征預後不良,治療困難。

【輔助檢查】

1.腦電圖(EEG)最重要的輔助檢查方法。典型的表現是尖波、棘波、棘慢或尖慢複合波。常規頭皮腦電圖僅能記錄到49.5%的患者癇性放電,重複3次可將陽性率提高至52%,采用過度換氣、閃光等刺激可進一步提高陽性率。

2.血液檢查血常規、血糖、血寄生蟲等檢查,了解有無貧血、低血糖、寄生蟲病等。

3. CT和MRI可了解腦部器質性病變、占位性病變、腦萎縮等。

【診斷要點】詳盡而完整的病史和發作時情況,臨床表現有發作性、短暫性和間歇性特點,發作時伴有跌傷、舌咬傷和尿失禁等,腦電圖檢查有異常發現即可診斷。通過神經係統檢查、生化檢查、腦血管造影、CT和MRI等,可進一步明確病因。

【治療要點】目前國內外對癲癇的治療主要以藥物治療為主,經過正規的抗癲癇藥物治療,約70%患者的發作是可以得到控製的。藥物治療的目標是控製發作或最大限度地減少發作次數,沒有或隻有輕微不良反應,盡可能不影響患者的生活質量。

1.病因治療有明確病因者,應首先進行病因治療,如手術切除顱內腫瘤,藥物治療寄生蟲感染,積極治療腦炎或腦膜炎,糾正低血糖、低血鈣等。

2.發作時治療立即讓患者就地平臥,防止跌傷或碰撞;迅速鬆開患者衣領,使其頭偏向一側,保持呼吸道通暢;吸氧;應用地西泮或苯妥英鈉預防再次發生。

3.發作間歇期治療服用抗癲癇藥物。

(1) 藥物治療的原則:① 確定是否用藥:6個月內發作2次以上者,一經確診,立即用藥。但對首次發作、有誘發因素或發作稀少者,應告知藥物的不良反應和不治療的後果,根據患者和家屬的意願確定是否用藥。② 盡量單一用藥:抗癲癇藥物治療應盡可能采用單藥治療,一種藥物增加到患者能耐受的最大劑量仍不能控製發作時,再加用第二種藥物。③ 小劑量開始:劑量由小到大,逐漸增加至最低有效劑量(既能控製癲癇發作,又無明顯不良反應)。④ 正確選擇藥物:對癇性發作及癲癇綜合征進行正確分類是合理選擇藥物的基礎。此外,還要考慮患者的年齡、性別、伴隨症狀以及抗癲癇藥物的不良反應等因素。⑤ 長期規律服藥:控製發作後必須堅持長期服用藥物,不能隨意減量或停藥。目前認為,全麵強直陣攣發作、強直性發作、陣攣性發作完全控製4~5年後,失神發作停止半年後可考慮停藥,停藥前要逐漸減量,1年左右無發作者方可停藥。

(2) 常用抗癲癇藥物:卡馬西平、苯妥英鈉、苯巴比妥、丙戊酸、氯硝西泮、撲米酮、奧卡西平、拉莫三嗪、加巴噴丁等。全麵強直陣攣性發作、失神發作、肌陣攣發作、陣攣性發作首選丙戊酸;強直性發作、部分性發作和部分性繼發全麵性發作首選卡馬西平。

4.癲癇持續狀態的治療治療目標為迅速終止持續狀態的癲癇發作,減少對神經係統的損傷;維持生命體征平穩和進行心肺功能支持;尋找並去除病因和誘因;積極處理並發症。

(1) 控製發作① 首選地西泮10~20 mg,注射速度不超過2 mg/min,複發者可在30分鍾內重複使用;也可將地西泮100~200 mg溶於5%葡萄糖鹽水500 ml中,於12小時內緩慢靜脈滴注。兒童首劑量為0.25~0.5 mg/kg靜脈注射,不超過10 mg,必要時可重複使用。如出現呼吸抑製,應立即停止注射,必要時可用呼吸興奮劑。② 10%水合氯醛:成人每日25~30 ml,小兒0.5~0.8 ml/kg,加等量植物油保留灌腸。③ 異戊巴比妥鈉:0.5 g溶於注射用水10 ml靜脈注射,速度不宜超過0.1 g/min,觀察有無呼吸抑製和血壓下降。④ 苯妥英鈉:10~20 mg/kg溶於生理鹽水20~40 ml靜脈注射,速度不宜超過50 mg/min。

(2) 對症支持治療① 保持呼吸道通暢,必要時行氣管切開;② 吸氧;③ 進行心電、血壓、呼吸、腦電的監測,定期檢查血液生化、動脈血氣分析等;④ 腦水腫者快速靜脈滴注甘露醇;⑤ 預防性應用抗生素控製感染;⑥ 糾正酸堿、電解質平衡失調及代謝紊亂;⑦ 加強營養支持治療。

5.手術治療經過正規抗癲癇藥物治療,仍有20%~30%患者為藥物難治性癲癇。外科手術治療為這些患者提供了一種新的治療手段,從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難治性癲癇的預後。

【護理診斷/問題及護理措施】

1.有窒息的危險與癲癇發作時意識喪失、喉痙攣、口腔和氣道分泌物增多有關。

(1) 保持呼吸道通暢發作時,置患者於頭低側臥位或平臥位頭偏向一側,以利口鼻分泌物流出;鬆開衣領及腰帶等;有義齒者應及時取出,防止抽搐時脫落掉入氣道;立即放置壓舌板,舌後墜者用舌鉗將舌拉出,以免阻塞呼吸道;及時清理口腔和鼻腔分泌物,癲癇持續狀態者插胃管鼻飼,防止誤吸;備好床旁吸引器和氣管切開包,必要時行氣管插管或氣管切開。

(2) 病情監測密切觀察生命體征、意識狀態、瞳孔變化,注意發作過程中有無心率增快、血壓升高、呼吸減慢或停止、牙關緊閉、大小便失禁等;記錄發作類型、發作頻率、持續時間;觀察發作停止後患者意識是否完全恢複,有無頭痛、疲乏及行為異常。

2.受傷的危險與癲癇發作時意識突然喪失、判斷障礙有關。

(1) 發作期安全護理告知患者有先兆時立即平臥,無先兆者床旁陪護或醫護人員應扶助患者順勢臥倒,防止摔傷;用棉墊或軟墊對跌傷時易擦傷的關節加以保護;切勿強行按壓患者抽搐的肢體,防止肌肉關節的損傷、骨折或脫臼;將壓舌板、毛巾、紗布、手絹等迅速於抽搐前或強直期張口時置於患者口腔上下臼齒之間,切忌在陣攣時強行放入,防止舌、口唇和頰部咬傷;對情緒激動、精神症狀明顯,有潛在自傷或傷人危險的患者,要嚴格控製其行為,必要時保護性約束,移開可能造成傷害的物品;發作後或恢複期也應有專人陪伴;遵醫囑用藥,迅速控製發作。

(2) 發作間歇期安全護理為患者創造安靜、舒適、安全的休養環境,保持室內光線柔和,無刺激;為了防止突然發作時墜床,要加用保護性床檔;床旁桌上不能放熱水瓶、玻璃杯等危險物品。在病房內顯著位置貼示“謹防跌倒,小心舌咬傷”,隨時提示患者、家屬及醫護人員做好防止發生意外的準備。

3.知識缺乏缺乏長期、正確服藥的知識。

(1) 生活指導告知患者應充分休息,環境安靜適宜,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注意勞逸結合,給予清淡飲食,少量多餐,避免辛辣刺激性食物,戒煙酒。告知患者避免勞累、睡眠不足、饑餓、飲酒、便秘、情緒激動、妊娠與分娩;避免強光刺激、驚嚇、外耳道刺激、長時間看電視、洗浴等誘發因素。告知患者避免從事攀高、遊泳、駕駛等在發作時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的工作。

(2) 用藥護理向患者和家屬強調遵醫囑長期甚至終身用藥的重要性,告知少服或漏服藥物可能導致癲癇發作,成為難治性癲癇或發生癲癇持續狀態。向患者和家屬介紹用藥的原則、藥物的名稱、劑量、用法以及常見的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建議患者餐後服藥,可減輕胃腸道反應;用藥前進行血、尿常規和肝腎功能檢查;用藥期間監測血藥濃度並定期複查相關項目,以及發現肝、腦損傷等嚴重不良反應;向患者和家屬說明何時停藥取決於癲癇類型、發作已控製了多長時間以及減量後的反應,切勿擅自減量或停藥和更換藥物。

(3) 心理護理抗癲癇藥物服用時間長,甚至需要終身用藥,這類藥物有不同程度的不良反應,加之部分癲癇患者可能成為難治性癲癇和發生癲癇持續狀態。長期用藥加上疾病的反複發作,患者容易產生緊張、焦慮、悲觀、恐懼、易怒、抑鬱等不良心理問題。護士應多關心患者的心理反應,理解、尊重患者,鼓勵患者表達自己的心理感受,幫助患者和家屬正確對待疾病,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保持樂觀心態,積極配合長期藥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