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冥間通行證”與彩繪墨書銘旌(1 / 2)

1983年武威五壩山漢墓出土了一件簡牘,依據簡牘內容,名為“冥間過所”。

“過所”,是漢代官府的通行證。“冥間過所”,就是“冥間通行證”,意思讓靈魂順暢地升天。

“冥間過所”簡牘,長不足一尺,寬兩寸多,兩麵寫了一百多個字,記述了這樣一個故事:墓主田升寧,臨終遺言將財產分給孫子。他的妻子分完遺產後,邀鄉親們對天盟誓,完成亡者遺願,寫入木牘,取名黃泉過所,請鬼神不要留難。此時,習俗講究死者“身世清白,財產清楚”,黃泉路上鬼神才會放行,否則死後難安。

這裏麵牽涉人死後靈魂不滅的問題。漢代普遍認為“人死輒為神鬼而有知”,盛行靈魂不滅,以及祖先崇拜和儒家孝道思想。

雲南納西族有一習俗,每家都懸掛著一個存放家庭成員靈魂的竹簍,姑娘出嫁到婆家,要進行靈魂從娘家轉接入婆家的巫術儀式,隻有這樣才表示新人到了婆家,在當地的觀念裏該儀式甚至比轉戶口還重要。當有人去世時,則要為其舉行招魂儀式,這時招魂的目的不再是讓靈魂返回肉體,而是指引靈魂返回祖先居住的地方,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葉落歸根。為此,納西族的巫師,專門繪有“神路圖”,上麵寫著本族遷徙路上經過的地名,這些地名往往多達一兩百個,招魂時巫師要麵朝死者的靈柩,倒退著一邊走一邊按順序依次高聲念出。

與孔子並稱“南季北孔”的季劄,被南懷瑾稱為“周末第一文化大使”,季劄在其兒子葬禮上感傷地說道:“骨肉歸複於土,命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無不之也。”

靈魂沒有消散,亡者方可得以精神意義上的複活。

所以,當一個人死亡後,親人們首先要做的是為其招魂。《周禮》《儀禮·士喪禮》和《淮南子》記述了招魂的情況,目的在於把離去的魂喚回到肉體內,死亡的肉體與靈魂二次重合後,將開始不同以往的生命曆程。

武威東漢墓曾出土有引魂升天的銘旌,因年代久遠已呈棕黃色,被稱之為“彩繪墨書銘旌”,出殯時孝子舉的旌幡,入葬時覆蓋在墓主人的棺蓋之上。銘旌左上角繪有月亮和蟾蜍,右上角繪太陽和三足烏,正中篆書墓主人籍貫、姓名。

西漢《淮南子·精神篇》中說“日中有踆烏”,即為三足烏,又稱為陽烏或金烏,被認為是日之精魂。

東漢王充《論衡·說日》:“日中有三足烏。”

被稱為東漢奇書的《洞冥記》,則說三足烏是羲和役使的日馭。此說似乎和唐代詩人李賀的“羲和敲日玻璃聲”同樣神奇突兀,緊接著“向前敲瘦骨,猶自帶銅聲”——馬馳烏飛,拉著日出還是日落?也由此可知,所說都是太陽神鳥,其中滲透了靈魂歸天、升天成仙等圖騰崇拜意識和信仰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