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日本_大阪大學大學院博士後期課程(2 / 3)

以這次論爭的舞台――《獨立評論》(1932年5月25日創刊)為代表的中國言論界在當時已經開始逐步承認國家的自立必須以“抵抗”作為“政治基本綱領”。這個發展的過程將在以下史料進行考察。

二、“胡適與室伏論爭”的政治反響――1935年末到1936年4月

1935年12月22日,在日本留學中的向愚在《獨立評論》第182號上發表了《讀室伏高信答胡適之書》。他對胡適的意見做出了如下評價“立刻感覺到胡先生所說的話是中國四萬萬民眾想說的話,是四萬萬的中國民眾的心理的反映”。同時還寫到“筆者抱了期待的態度去讀他”。對室伏高信的文章表示了一定的理解。也就是說,他對室伏高信作出了這樣的判斷“在於他肯撇棄優越感,平心靜氣的考量中日兩個民族的將來”,“他對於胡先生所指摘出來的日本的錯誤充分的承認,對於胡先生的忠言表示接納,所以他深信‘中國和日本之間,非恢複到互相理解,互相信賴,互相援助的地步不可’”。

向愚在日本經常親身體驗針對中國人的“侮辱”。上文中引用的是他對室伏表示的些許同感,但實際上,對於無法虛心聽取胡適意見的室伏,向愚是非常失望的。因此他對室伏提出了以下四點批判:1、在中國人心中種下“仇恨”想法的是日本。

2、日本分明已有侵占中國領土的事實,卻仍用“中日親善”來蠱惑民眾。

3、日本阻止了中國的統一進程。

4、日本主張英國才是中國的敵人,並試圖以此來抹消自己的侵略行徑。向愚最後得出結論:中國人隻要一日處在被侮辱的現實當中,“中國的領導者們緩和及啟導民眾實現中日友好”就是不可能之事。

1936年1月5日,陶希聖在《獨立評論》第184號上發表《國際均整與中國的生命》。他提到“這三十六年間,中國沒有利用國際均勢,更談不到‘以夷製夷’”。以此否定了室伏高信的見解。並論稱,正因為從國際上解決中日問題存在困難,中國才興起了試圖由自己來解決問題的民族運動。同時還支持了胡適的發言。

周毓英也於1936年1月5日在《中外問題》上談到:室伏高信的見解與日本軍部相同,認為必須由日本來作出實現和平的努力。該刊物還登載了名為《胡適之之新頭銜》的文章,其中寫到“胡適之應室伏高信之請,寫一給日本國民的公開信,登載日本中日評論雜誌,其間最足以使人深省的一句話,即請日本人以後勿再對中國談親善。今番北平學生請願,某日本報稱胡實為總指揮”。這篇報道所表達的意思是,北平的學生們都在稱讚胡適。

四日後,王醒魂在《獨立評論》第187號上發表《我對於二次大戰的觀察》。文中寫到“中國在戰爭期內,不能旁觀,必須以行動取得獨立的光榮。在戰爭期前,不能坐待,必須集合全國國力,以作有效的準備”。以此呼籲民族統一,政府統一。

如上所述,以“救國”“抗戰”為實現國家自立的基本方針這一共通意識,已經在中國言論界逐步成型了。就在此時,日本爆發2?26事件。對此1936年3月8日《獨立評論》第191號預測,事件後日本政治將被軍人支配,並評論說要想沿襲岡田啟介內閣的政策想必是件難事。

胡適本人也這樣說道:“如果日本的人民經過這回大教訓之後還沒有能力製裁少壯軍人的幹政,那麼,我們可以斷言。日本國民必要走上自焚的絕路。”但是,他之所以在話中帶上認為軍部以外的勢力有能夠製裁軍部的可能性這一見解,其中也包含了對室伏高信照顧。胡適在之後的第192號的編集後記中寫到2?26事件時這樣說:“在日本國民遭遇了上月底的慘劇之後,我們更抱著同情的希望,希望室伏先生的預言能早日實現”。對中國言論界而言,2?26事件以後,指向“救國”的思想變得更加明確了。

1936年1月,外相廣田弘毅在議會上發表《對華三原則》。此後,胡適對《對華三原則》表示批判,並在4月19日的《獨立評論》上提出了自己的“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其內容歸納為以下七點。

1、取消塘沽停戰協定和非戰區域。

2、承認“何應欽協定”無效。

3、放棄1901年辛醜條約及平津鐵路地段駐兵的權利,撤出關內屯駐的日本軍隊。

4、承認察東協定無效,撤出察哈爾境內的“滿洲國”軍隊。

5、禁止在華北各省和福建省內的自治活動。

6、取消領事裁判權。

7、統一外交。沈惟泰也在5月31日的《獨立評論》第203號上批判日本擅自將中國不承認的《對華三原則》當作既承認事項。

然而言論界除了對日本的批判外,還存在對胡適對日政策的批判言論。張秋山在4月18日的《永生》雜誌上發表關於胡適《對華三原則批判》的文章,認為如今的日本是不可能實現胡適所提出的7個條件的。同樣在該雜誌上方直批判道,胡適的說法並非代表了中國民眾和學者的意見,而是一種過時的說法。方直還主張,今後不該停留在胡適所討論的那個次元當中,而應該把運動指向“武裝自衛戰爭”。徐日洪在1936年5月10日《獨立評論》第200號中指出胡適的7個條件中“竟無一條涉及我們那被侵占了的東四省(被並入滿洲國的黑龍江、吉林、遼寧、熱河)”,並批判道“東北四省事件的解決,可說是‘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的先決條件”。徐日洪的理論中明確表示“東北問題”在中國政治中有著重要的意義,但當時胡適對這一言論采取了不予明言的立場。

如上所述,在與室伏的論爭中,多數意見是支持胡適的。但針對胡適所發表的“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則存在著批判的論調。當時中國言論界已經逐步形成了以“救國”為方針的基本綱領,因此,為了對抗“滿洲事變”以後的日本對華政策,將“武裝自衛戰爭”納入考慮範疇的政治觀點的出現已經不可避免。

三、玉斯美脫會議上的“中日論爭”

1936年8月15日,第6次太平洋國際會議在美國玉斯美脫國立公園內拉開帷幕,胡適作為中國代表團團長出席了該次會議。他在8月24日的中國問題部會上發表了題為“中國之再建”的演說。胡適認為,中國正在進行三個局麵上的再建設,即:第一、國民統一的經濟基礎構築。第二、人民物質生活的改善。第三、更加適應新世界的文化生活的再建。最後他還說道:“我們的再建是在國際化的基礎上推進的”,“但日本卻再三妨礙這項事業。我們曾經寄予期待,認為能夠給予我們同情的理解與友情援助的日本,卻是對中國再建事業的最大障礙”。胡適指出,日本利用九一八事變,上海事變和熱河入侵製造出戰爭狀態,藉此妨礙再建事業的進行。並批判其在“1934年天羽英二聲明”中對中國與他國的合作進行恐嚇,認為日本反對一切可使中國實現政治統一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