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陵王劉荊召來相麵的術士,說道:“我的容貌和先帝相像。先帝三十歲時即位稱帝,我如今也三十歲了,可以起兵了嗎?”相麵的術士向有關官員告發了此事。劉荊驚慌恐懼,到獄中將自己囚禁起來。明帝特別加恩,不對事情進行追究。下詔不許他統治封國的官員和百姓,隻可繼續享用租稅收入。並命令封國國相和中尉對他嚴密監護。劉荊又讓巫師進行祭禱和詛咒。
永平十三年(公元70年),楚王劉英和方士製作金龜、玉鶴,刻上文字,用作將為皇帝的天賜憑證。有個叫燕廣的男子,告發劉英與漁陽人王平、顏忠等編造符讖之書,蓄謀造反。朝廷將此事下交有關部門追查核實。主管官員上奏道:“劉英大逆不道,請將他處死。”明帝因手足之親而不忍批準。廢掉劉英王位,將他遷往丹陽郡涇縣,賞賜五百戶賦稅。
元初四年(公元117年)司空袁敞為人廉正剛直,不肯阿附權貴,不合鄧氏家族之意。尚書郎張俊有一封寫給袁敞之子袁俊的私信,被仇家得到,仇家上書告密。袁敞被指控有罪,頒策免官,自殺而死。張俊等人下獄,被判處死刑。張俊上書鳴冤,為自己辯護。臨刑時,鄧太後下詔免他一死,判處輕於死刑一等的刑罰。
永和元年(公元136年)梁冀生性喜好飲酒,縱情作樂,為所欲為,居官多有暴虐不法的行為。其父梁商所親信的門客、洛陽縣令呂放,將上述情況報告梁商,梁商因此責備了梁冀。梁冀懷恨在心,竟派人在道路上刺死了呂放。而他又恐怕被父親發覺,於是把罪行推到呂放的仇人身上,並請求任命呂放的弟弟呂禹為洛陽縣令,讓他來逮捕刺殺呂放的凶手。結果,出乎意料,呂禹將呂放的宗族、親戚和賓客等一百餘人全部誅殺。
漢桓帝建和元年(公元147年)十一月,清河人劉文和南郡的妖賊劉鮪相勾結,胡妄宣稱:“清河王劉蒜應當統禦天下。”打算共同擁立劉蒜為皇帝。此事被發覺,劉文等人便劫持清河國相謝,對他說:“應當擁立清河王劉蒜當皇帝,由您當三公。”謝詬罵他們,劉文將他刺殺。於是,朝廷逮捕劉文和劉鮪,將其誅殺。有關官吏上奏彈劾劉蒜,劉蒜因罪被貶爵為尉氏侯,並被放逐到桂陽,劉蒜自殺。
宛陵縣的大族羊元群,在北海郡太守任上被罷免。他貪贓枉法,聲名狼藉,郡府中廁所裏裝有精巧的設備,都被他載運回家。河南尹李膺向朝廷上表,請求審查和驗問羊元群的罪行。羊元群向宦官們行賄,李膺竟被宦官們指控為誣告,遭受“反坐”之罪。
延熹九年(公元166年),河內方士張成,得知朝廷要公布大赦令,便縱容兒子去殺掉仇人。李膺接到報案,立即派人將凶手捉拿歸案,這時朝廷赦免令也下來了。經審理,李膺了解事情真相後非常憤怒,一切查實後,立即處理了張成。張成平素與宦官交往密切,桓帝也讓他算過卦。於是宦官讓張成弟子牢修向桓帝上書,誣告李膺和太學生、名士往來頻繁,結成朋黨,誹謗朝廷,敗壞風俗。桓帝接到牢修的上書,非常生氣,立即下令在全國範圍內,逮捕黨人。
太尉陳蕃拒絕執行詔令,桓帝更加憤怒,便把李膺等人關進黃門北寺獄。這件案子所涉及的有太仆杜密、禦史中丞陳翔和陳寔、範滂等200多人。陳蕃因上書極諫,以“辟召非其人”之罪,被免官。這就是曆史上有名的“黨錮之禍”。當時因黨人案件牽連被捕的,都是天下有名望的賢士。被捕的黨人在獄中受盡折磨,他們的頭頸、手、腳都被上了刑具,叫做“三木”,然後被蒙住頭一個個拷打,在獄中關押了一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