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章 解密中國古代盜墓現象(1 / 2)

中國古代盛行的厚葬之風使得曆朝曆代的盜墓現象屢禁不止,當然也不乏出於複仇等心理而掘墓。盜墓活動一直以來都充滿了神秘色彩,盜墓者們穿走於亡者的領地,發人塚,掘金寶……所行之事雖被人唾棄,但縱觀從古至今的盜墓活動,也是一部另類傳奇。

“北派”和“南派”

盜墓的曆史由來已久,加之中國南北地理情況的不同等諸多原因,形成了南北方不同的盜墓方法和手段。根據南北盜墓技術的不同,形成了中國盜墓史上的“南派”和“北派”。

“北派”以豫陝為中心,以使用洛陽鏟為特色。洛陽鏟是一種用來探測地下土層土質的鐵鏟,鏟的一端為半圓柱形,一端有柄,可以接長的白蠟杆,杆後又可接繩。

使用時垂直向下戳擊地麵,可深逾20米,利用半圓柱形的鏟可以將地下的泥土帶出,並逐漸挖出一個直徑約幾厘米的深井,以此來探明地下的遺跡。相信大家很難想象,在今天的考古發掘中,洛陽鏟的使用對考古遺跡的探查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是重要的考古工具之一。由此可見古代盜墓人對這一技術的深入研究與探索。

所謂“南派”,以長沙為中心,特有技術為“望、聞、問、切”。望,即為看風水。

古代大墓多以倚山麵水居多,古代的風水觀使得在墓葬的位置選擇上尤為重視,由此盜墓者多會以風水判斷墓地的大小。聞,為聞氣味,依氣味的不同來分辨墓葬的有無,聽起來真如同仙術一般。問,即與當地老鄉攀談,曆史、傳說、地名、古跡等等無一不透露著遺跡的信息。即使在今天的考古調查發掘之中,古地名、古傳說仍然是有價值的。比如說,有村莊以“窯”命名,那麼就要注意方圓百裏是否有過燒窯遺址的存留。切,為根據土層來判斷墓葬的年代和大小;在墓中棺材裏摸死者身上的物品;用手摸出土物品,以判斷物品的價值大小。“南派”的理論中除“聞”之外,似乎都是十分科學的。不難看出,所謂的盜墓不僅僅在於一個“盜”字,這其中也有著一定的技術與理論。盜墓小說中都是光怪陸離、神奇詭異的,但對墓葬的判斷不是光憑感覺,而是或多或少憑借著科學。

“官盜”與“私盜”

說起盜墓,無外乎月黑風高之夜,三五個人影,揮舞著鐵鍬,終於見到耀眼的珠寶,卻被早已仙逝的墓主人嚇個汗如雨下……曆史上,所謂的盜墓者不僅僅是我們聽說的以此來發家致富的盜墓世家,更有為了某種目的而盜取古墓的所謂“官盜”行為。

“官盜”,顧名思義,就是統治者或官員組織進行盜墓活動。曆史上比較有名的官盜者有東漢末年的董卓、曹操,五代的溫韜等,至於近代更是有1928年孫殿英“私盜”又稱“民盜”,指的是個人或團夥的盜墓行為,多數的“私盜”還是出於對隨葬品利益的追求。他們盜取隨葬品後找機會出售來謀求暴利。“私盜”一般集中在古墓分布較多或密集的地區,如陝西、河南等文物大省。解放前私盜團夥一般由兩個人組成,一個人挖洞、向外傳遞隨葬品,另一個清土、望風。多數的兩人盜墓團體都有親屬關係,當然,也有大型盜墓團體和個人的盜墓行為。

一般“官盜”古墓人員為數眾多,公開地炸開封土,大量運出寶物,曾經慘遭這樣洗劫的墓葬一般已經不會有太大的考古價值了。而“私盜”,既稱其為“私”,便是不可如“官盜”般明目張膽了。一般是在墓室的上方打開直接通往墓室的通道,盜出寶物後逃之夭夭。

自古以來,對私人盜墓的懲罰一直都很嚴格,多以死刑論處。但是,千百年來卻屢禁不止,究其原因,無怪乎一個“利”字。

盜墓行為在古人看來是對死者的不敬,是有悖人常的行為,而在今天,盜墓行為給考古學研究帶來了很多遺憾。如若墓葬已經遭盜,其考古學價值就會大大降低,墓葬中的隨葬品也不再是置於原來的位置了。

花樣百出的盜墓技術

盜墓多是世家,手藝代代相傳。有人戲稱,之所以會有如此結果,主要是因為盜墓需要多人為之,一個人怕是難成其事的。打出盜洞,進入墓室,總要有人先爬出來運送寶物,若非父子兄弟,一般的朋友總怕是靠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