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烈祖明皇帝景初三年(公元239年)
太子即位,年八歲;大赦。尊皇後曰皇太後,加曹爽、司馬懿侍中,假節鉞,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諸所興作宮室之役,皆以遺詔罷之。爽、懿各領兵三千人更宿殿內,爽以懿年位素高,常父事之,每事諮訪,不敢專行。
繼承曹叡的曹芳傳說是任城王曹楷的兒子,曹彰的孫子,曹操的曾孫子。曹家第四代,對於魏帝國來說,是第三代領導人。
曹芳八歲登基,發得比較早,十一年以後,也就是249年,司馬懿幹掉了掌權的曹爽,曹芳改年號為嘉平,嘉平元年也是司馬氏掌權元年。又過了五年,曹芳就被廢了,廢他的不是司馬懿,那時第一代司馬已經死了,第二代的司馬師廢掉了曹芳,立了曹髦。曹芳被貶回齊王時才二十三歲,晉代魏(公元265年),曹芳再降為邵陵縣公,曹芳於274年去世,享年四十四歲。
東晉史學家孫盛評論曹叡,說他“沉毅好斷”、“政自己出”,“優禮大臣、開容善直”,“雖犯顏極諫,無所摧戮,其君人之量如此之偉也”。就是有大臣雖然說話戧聲,但是他也優容不殺,不殺就是偉量,這個犬儒邏輯一直盛行著。
孫盛認為曹叡的曆史責任是沒有“建德垂風”,而東漢最初的幾位皇帝能夠“建德垂風”,所以,政治爛到一塌糊塗。曹操這樣的梟雄雖然有很多顧慮,相對之下,曹操、曹丕、曹叡三代都沒有做什麼精神文明方麵的工作,沒有抓思想政治工作,所以,司馬氏搞起篡黨奪權來就很容易。
翻閱《晉書》,裏麵好多人物的傳記都有一個特征,就是爺爺在漢朝做官,父親在曹魏做官,自己在晉朝做官,兒子又跑到五胡那裏做官,“忠誠”這倆字在當時嚴重貶值。
曹魏為什麼沒有鞏固好自己的政權、沒過三代就“大權偏據”?
且不討論更為廣泛的社會背景、文化傳統,就政權的運作層麵而言,曹叡所托非人是肯定的。首先,他不該把政權交給八歲的孩子,這個孩子既然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宗室子弟裏年齡偏大一些、德行才能稍強一些的,應該不乏其人。當然這對曹叡來說不是簡單的這麼一句話。一,他收養曹芳已經有了父子感情;二,他不會想到一個不能自己掌權的孩子會把整個曹氏的天下給弄丟了。
其次,他為小皇帝找的托孤大臣,從結果看都是不合格的。但是,從當時情況看,這樣的安排也有道理,曹爽是親近宗室,司馬懿是元老級重臣。剛開始,曹爽和司馬懿還能相處,曹爽對司馬懿老伯伯執子弟禮,相當尊重,表麵上看起來也是和諧得一塌糊塗。
不過,權力這個東西,具有很多神通。一個當權者是不會門庭冷落的,何況曹爽是一個喜歡炫耀權力的人。曹爽身邊於是聚集了一批朋友,他們是畢軌、鄧颺、李勝、何晏、丁謐等,曹爽和他們關係親善,也形成一個小集團,共同推戴曹爽為領袖。史書稱他們“趨時附勢”,這樣說有點苛刻,在朝廷上下都缺乏社會理想的環境裏,趨時附勢就像今天多吃多占、公款消費一樣,隻是普通或普遍的情況,不是什麼特別惡劣的狀況。
權力可以吸附很多人來為你出謀劃策。如果你成功了,這叫廣納賢才;如果失敗了,這叫拉攏小山頭。曹爽的小山頭上人才濟濟,人才擠擠也說得通。他們說,權力這個東西,隻宜獨占,不可分享:丁謐建議,司馬懿這個老家夥,應該讓他稍息立正向後轉,給他找個涼快的地方。曹爽弟弟曹羲文筆不錯,上表稱頌司馬懿功勞比天高比海深,然後不由分說讓他榮升太傅,當木偶一樣敬供起來了。
官場上爭權奪利是正常的,但一般情況下不至於弄到不共戴天。什麼時候不共戴天?天有二日的時候不共戴天。顧命大臣是代小皇帝掌權,掌的是天下萬權之權的君權,這個權力隻能一個人掌,不存在分享,也不存在共治。諸葛亮和李嚴尿不到一個壺裏,曹爽和司馬懿不共戴天。在之前之後所有的時代,托孤時設計的相互製約的預案都不能實現,最後能實現的是托孤大臣們全部進入淘汰賽,八個殺成四個,四個殺成兩個,兩個殺成一個。凡是超過兩個以上,那隻有一種可能,就是其他人都是擺設了,權柄集中在一個人手中。君權是不能用“集體領導”來替代的,這是關於君權的鐵律。
曹爽這個時期很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