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二世皇帝二年(公元前208年)
是時,盜賊益多,而關中卒發東擊盜者無已。右丞相馮去疾、左丞相李斯、將軍馮劫進諫曰:“關東群盜並起,秦發兵誅擊,所殺亡甚眾,然猶不止。盜多,皆以戍、漕、轉、作事苦,賦稅大也。請且止阿房宮作者,減省四邊戍、轉。”二世曰:“……今朕即位,二年之間,群盜並起,君不能禁,又欲罷先帝之所為,是上無以報先帝,次不為朕盡忠力,何以在位!”下去疾、斯、劫吏,案責他罪。去疾、劫自殺,獨李斯就獄。二世以屬趙高治之,責斯與子由謀反狀,皆收捕宗族、賓客。趙高治斯,榜掠千餘,不勝痛,自誣服。
斯所以不死者,自負其辯,有功,實無反心,欲上書自陳,幸二世寤而赦之。
……
趙高使其客十餘輩詐為禦史、謁者、侍中,更往覆訊斯,斯更以其實對,輒使人複榜之。後二世使人驗斯,斯以為如前,終不敢更言。辭服,奏當上。二世喜曰:“微趙君,幾為丞相所賣!”及二世所使案三川守由者至,則楚兵已擊殺之。使者來,會丞相下吏,高皆妄為反辭以相傳會,遂具斯五刑論,腰斬鹹陽市。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顧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複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二世乃以趙高為丞相,事無大小皆決焉。
李斯給二世上書揭發趙高,李趙之間的矛盾激化,這種情況在中國曆史上極其普遍,朝中有兩黨、兩派或兩個巨頭,彼此不和,互相攻訐。這時,皇帝居其間,有兼聽之妙、裁決之樂。當然,皇帝必須是所謂“明君”,如果是昏君,要麼誤殺誤判,要麼兩派爭吵不休,使朝政長期處於混亂之中。
不管什麼情況,皇權在政爭中的裁判地位是十分重要的,裁判存在並有權威,政治就仍在軌道上運行;裁判不公,政治就會走向褊狹,最後導致危機;如果裁判連地位都不保,就是政局混亂,就會有亂臣賊子或野心家逐鹿問鼎,爭奪裁判的位置。
李斯、趙高、胡亥正是處在這常見的三角逐力中。
李斯給二世上書,二世胡亥居然擔心李斯殺掉趙高,這就很值得推敲:一是李斯在這個時間確實有“清君側”的力量;二是胡亥發昏,對李、趙實力的判斷正好顛倒了。如果李斯有力量幹掉趙高,那麼為什麼他隻使用“批判的武器”而不動用“武器的批判”,為什麼光揭發而沒有行動,看來李斯此時已沒有操縱軍、警的能力了。如果是第二種情形,那麼趙高這個人就太深了,他在二世麵前一直示弱,雌伏不發,一發即中。
李斯下獄,是因為和右丞相馮去疾一起勸諫二世停止重點工程,修正勞民傷財政策。二世這次明確地翻了臉。從正史的曆史文本看,趙高並沒有在其間下藥。有意思的是,趙高當時對二世殺掉李斯並沒有百分之百的信心,反而一直擔心二世對李斯網開一麵。於是趙高派了好幾撥人到獄中,冒充二世的代表看望李斯,李斯自然要申冤,結果是更加嚴厲的審訊,直到李斯住嘴。這時,真正的二世的代表戲劇性地出現了,(是不是趙高拿捏準了,故意出這個主意,讓二世派個信得過的人去探問李斯?)李斯麵對皇帝的使者,果然不敢吱聲了。
腰斬鹹陽市的處決清晰地下達了。
李斯是被二世拋棄還是被趙高算計,或者兩者皆備,已經不重要了。
政治人物在大的關節上還是要站穩立場,這樣,即使失敗,也能得到敵人的尊重。
對於二世,失去李斯,趙高就沒有製衡了。這一點,做皇帝的殺重臣前一定要想透徹。
對於趙高,我們無話可說,這樣的狠角色,最好不要在自己的人生當中碰到。
對於李斯,我們隻能致以同情。李斯入仕前以倉鼠為榜樣,臨死前想到的是“複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李斯是上蔡人,在上蔡的日子,在李斯心目中,或許是做廁鼠,今天以倉鼠挨一刀,比在老家做廁鼠何如?
司馬遷狀李斯,以鼠始,以犬終,豈是閑來之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