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沙爾政權麵臨著卡紮菲政權類似困境,這一次,中俄為何集體說不?
俄羅斯在敘利亞有重要的安全和經濟利益,且外交風格一貫硬朗,因而俄對決議的否決在人們意料之中。相比之下,中國與敘利亞的經貿及安全聯係不甚緊密,投否決票讓西方頗感意外。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表示,提案國在各方仍有嚴重分歧的情況下強行推動表決,無助於維護安理會的團結和權威,無助於問題的妥善解決。在敘利亞問題上,中方不是誰的庇護者,也不刻意反對誰,而是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和負責任態度。
回溯一下去年的利比亞問題,或許可以管窺中國此次投反對票的動機。
從去年3月份開始,在西方的武力幹預下,利比亞戰事持續了大半年,最終以卡紮菲政權倒台和卡紮菲殞命收場。這一結果無疑強化了西方對“新幹涉主義”外交的信心,而中國向來反對這種以人權為借口強行推動別國政權更迭的做法,更擔心其走向模式化、程序化。盡管麵臨西方的壓力與部分阿拉伯國家的不解,中國在安理會還是強硬說“不”,意在遏製利比亞戰爭以來西方“新幹涉主義”外交繼續上升的勢頭。這也是中國以自己理解的方式對國際及地區和平與穩定做出的擔當。
並不為人們所熟知的是,自1971年中國恢複在聯合國合法席位以來,中國在安理會僅行使否決權8次,是五個常任理事國中唯一一個行使否決權為個位數的國家。
中國在1945年聯合國初創時即獲得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席位,這是世界對中國在“二戰”中所作出巨大犧牲和貢獻的認可。但1949年至1971年,中國的席位由台灣當局非法占據。直到1971年,中國在安理會的合法席位才得以恢複,從那時起,否決權的行使集中反映了中國外交政策的變化。
8次否決反映中國外交政策變遷
通過對中國行使否決權記錄的梳理,可以看出,中國對否決權的使用經曆了以下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1971年至1978年,改革開放前的中國外交。意識形態色彩濃重,反帝、反霸以及大力支持第三世界受壓迫國家是這一時期中國外交政策的主要特征。在這一階段,中國兩次行使否決權,一次為捍衛在第三次印巴戰爭中遭受慘敗的巴基斯坦領土主權完整,一次為保護巴勒斯坦的民族權利和部分阿拉伯國家的合法權益。兩次否決都體現了彼時中國外交所具有的強烈正義感和使命色彩。
第二階段:1978年至2000年,改革開放戰略確立與鞏固階段。國內建設與發展經濟成中國的第一要務,在此階段,外交集中精力為國內建設與發展服務。這一時期中國埋頭於自身的發展,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初鄧小平提出“韜光養晦”的外交戰略後,中國外交的內傾性更趨明顯。中國在這一時期行使否決權的次數僅有兩次,都是因為提案所涉國與台灣地區保持“外交關係”,這說明在涉及事關中國領土、主權等核心國家利益的問題上,中國堅決地“有所作為”。
第三階段:2001年至今,隨著綜合國力的不斷提升,中國對國際和地區事務更為熱心、參與程度更高。在許多國際問題上,越來越敢於表達自己的意見。中國在安理會對否決權的運用更多考慮到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利益關係,甚至不惜得罪西方。這一時期,中國四次行使否決權,幫助緬甸、津巴布韋和敘利亞等國抵擋西方的施壓。在這四次投票中,俄羅斯也都投了否決票,安理會因此頗有中、俄與美、英、法分庭抗禮的態勢。作為戰略協作夥伴,中俄在安理會保持相似或一致立場,反映了兩國在地區及國際問題上的協調與合作日臻成熟,這也是近些年兩國對美國的戰略擠壓作出的自然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