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9日,蘇聯出兵東北,關東軍頃刻瓦解。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東北光複。
1945年9月2日,日本向盟國投降簽字儀式在東京灣美艦密蘇裏號上舉行。
1945年9月9日,中國戰區日軍投降簽字儀式在南京舉行。
其時,被日本統治者和關東軍遺棄在中國東北各地的日本僑民,除少部分仍居留於東北邊遠地區外,絕大多數彙集到哈爾濱、長春、沈陽、齊齊哈爾、四平、吉林、撫順、鞍山、本溪、安東、大連、錦州等大中城市的難民收容所,在死亡、凍餓、疾病的煎熬中等待遣返。正如長春日僑會1945年9月2日發給東京的電報中所說的:“眼看冬季將臨,約80萬難民擁擠在南滿一帶,無食物、無住處、無錢,陷入絕境。”處於困境中的日僑,隻有苦苦地等待…
(一)東北日僑遣返的部署
關於東北日僑遣返問題,中美蘇等盟國在戰後不久就開始醞釀和籌劃,並做出相應的安排。
1945年9月29日,在中美聯合參謀長會議致中國陸軍總司令部的備忘錄中,最早提到“東北(滿洲)日人遣送計劃”問題;10月25日,中美雙方在上海召開第一次遣送日俘僑會議,製訂了《中國戰區日本官兵與僑民遣送歸國計劃》,原則規定:東北的日本僑民的遣送,當於關內地區日僑俘遣返後進行;1946年1月5日,中美雙方在上海召開第二次遣送日僑俘會議,美軍總部日僑俘遣送組長魏特曼上校提出:“關於滿洲之組織,至少須使用兩港口,其一預計為葫蘆島,若獲得允許,另一港將為大連。尤有進者,吾人希望於沈陽成立一美軍輸送總部,該地亦須有一中國之機構。華軍於哈爾濱、長春及齊齊哈爾,亦須設立遣送隊,俾使日人按時自內地移至港口區,實為必要。此等機構準備於4月1日左右開始工作,不得遲於5月1日。吾人必須於此等機構進入滿洲之前,獲得關於滿洲之充分偵察與情報。無論如何,目前必須采取步驟,選擇須於4月1日左右進入滿洲之司令官,並組織是種機構。”1946年初,國民黨東北行轅經濟委員會主任張嘉璈傳達了行政院有關遣送東北日僑俘的指示。隨後,東北行轅日僑俘管理處成立,處長李修業和副處長劉佩偉、齊雲階、彭克複都是少將級,其他各市縣均設立日僑俘管理所,所長由當地軍政主官擔任。同時,東北日僑俘管理處還決定出版《東北導報》,每三日刊出一期,刊登與日僑俘遣返相關消息;編印《遣送便覽》等刊物,詳細介紹有關日僑遣返的各項規定。這樣,中國東北日僑俘遣返,終於被提到議事日程上來。
(二)國民黨控製區的日僑遣返
為使國民黨控製區日僑遣返工作得以順利進行,東北行轅日僑俘管理處擬定了詳細遣送計劃:國民黨東北行轅日僑俘管理處遣送日僑計劃
一是劃定地區。第一地區以錦州為中心,包括新錦西、朝陽、阜新和盤山等縣市;第二地區以沈陽為中心,包括新民、鞍山、本溪、撫順、彰武等縣市;第三地區以四平為中心,包括遼源、通化和通遼等縣市;第四地區以長春為中心,包括吉林、舒蘭和德惠等縣市;第五地區以營口為中心,包括海城和鳳城等縣市。
二是設置待運集中營。在各縣、市中由本處分派人員請當地駐軍和地方政府批定地點建立待運集中營。
三是成立日僑聯絡處。除在沈陽成立日僑聯絡總處外,另在各縣、市成立聯絡分處,由本處分別派員到各地選定日僑知名人士5至7人組成,總聯絡處直接由管理處選定15至20人組成。專管傳達有關遣送規定,按期彙報集中待運日僑情況,編組遣送隊伍,代發給養和進行醫療等工作。
四是編組細則。為了便利日僑和減少途中困難,以保全家老小一同遣送為準則,以數家組成一個小隊,人數30人左右。沒有家庭的單人,可自願結合,老弱病殘與青壯年搭配,以便照顧。三個小隊組成一個中隊,三個中隊組成一個大隊,以大隊為單位,分期分批遣送。
五是遣送順序。按第一、二、三、四、五等地區排列。每次遣送的人數,按管理處當時集中火車多少,通知各地聯絡處按時運送,不準爭先恐後,擾亂秩序。